如果贪杯的我算作酒鬼,那么他就是名副其实的酒魔。
再次见到他,上学时能写一手好字的他双手颤抖如鸡叨米,动作个不停。那曾经笑眯眯的双眼早让酒精浸泡的充血通红,眼角暴出的青筋映衬着变得浑浊的双目,很显然酒精早已在吞噬他的躯体。
原本他是位不错的厨师,可自从爱上酒后,是炒菜也喝、忙完也喝,总之就是个喝。无节制的饮酒经常酩酊大醉,随处一躺管你天踏地陷,老板有没有生意!厨艺虽好的他奈何改不掉贪杯的毛病,月月都在找工作的路上,因为不论在哪个饭馆他从未满月过!真正让他告别厨师这个行业是出了一件事,饭馆老板拦住正喝在兴头上的他不能再喝了,眼见着店里来了一桌客人,他倒好,从厨房拿把菜刀追了老板两条街……
没有营生的他回到了村子里,躲避还来不及的妻女出外打工让他打理家里的几亩田地,一年下来,可怕的是经他打理,地里全是蒿草,根本没有庄稼生存的余地!更可怕的是村民们躲他如躲瘟疫。
谁家有个红白事他比兔子还急,看似去帮忙,从支锅到拆篷,他始终不离,可他不离的是酒!几天下来他让喜事的主家生了大气,让白事的主家悲伤加剧!
人怕出名猪怕壮,刚开始邻里之间来客他会不约赴席,老家酒桌有个规矩,来晚的必罚三杯,好多人为了少喝或者不喝必会各种理由辩解,他倒好每次闻着酒味来晚的他从不吝啬,主动拿瓶倒满三杯,然后像喝凉白开一样一饮而尽。席间有人碰杯,不论酒量大小肯定会有人谦虚,他看不惯这个,抢过别人的杯子说我替你!喝完用手擦擦嘴角溢出的几滴,还不忘补上一句:“喝点酒还那么墨迹!”
惊艳而来的他从来会给人以惊喜,惊喜是在别人惊愕的同时,他会惊人的倒地!各种胡言乱语,直到拆散了酒局。
不堪其扰的村民们后来都学会了防备,有酒局都偷摸进行以防他杀入搅局,大门一锁,任由他在外哭天抢地。
如今的他再也融入不了各种酒局,一个人每天从早上入厕时的一大口酒,一直到睡觉前的屋内酒瓶满地。有人说老天爷让每个人来到人间是有理由的,对于他的理由也许、大概、大约、可能、差不多的是,他是因酒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