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斩黑恶 扫黑除恶保安宁
——洛宁县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并不断取得新突破,增强群众举报的信心和勇气,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根据省公安厅扫黑办、洛阳市公安局扫黑办统一部署,2019年2月1日上午,洛宁县公安局在城区派出所四楼会议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刑警大队、宣传科、城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责任人60余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兴安主持。洛宁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及自媒体洛宁城事记者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葛现通致新闻发布辞,并通报了全县公安机关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和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向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聚焦打击重点,突出严厉打击,在县公安局前期侦查的基础上,省厅、市局直接指挥组织、提级侦查,打掉了一个在全国有影响的以狄治民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狄治民等十九名黑恶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22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另有8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保护伞”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摧毁了范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了一大批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鼓励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共创平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广大群众举报线索是公安机关核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源泉、打击黑恶犯罪的基础。为了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积极性, 2018年初,洛宁县出台了《洛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大力鼓励群众举报本县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对群众提供和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核实、侦查终结后,给予相应现金奖励,最高奖金3万元。2018年9月20日,公安机关对第一批符合奖励条件的两起线索的举报人每起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这是对举报人的肯定和鼓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依法核查、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黑恶犯罪;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和彩页、悬挂横幅、固定墙体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口号、开辟专栏、制作展版、上街集中宣传、创建洛宁公安扫黑除恶专项办、洛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及平安洛宁新浪微博公众号、县电视台打字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宣传,实现报纸网站有文有像、电台有声、电视有影、微博微信持续推送,不断扩大影响力,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已经被全县群众普遍知晓,深入人心,群众举报热情高涨,扫黑办每天都能收到群众举报材料,公安机关认真核查侦办,打击犯罪战果每天都在不断增多。2018年,我局共收到省厅、市局交办,县扫黑办移交,群众直接举报的各类线索556件,其中上级批转线索297件、县扫黑办移交线索193件、群众直接举报线索66件,经过公安机关认真核查,已查结450件,办结率达81%,线索核查后共立案41起,刑事打击九类涉恶犯罪人员111人。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辉煌战果,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公安民警的辛勤付出;得益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得益于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 在此,我代表县公安局党委向奋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的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向热心参与专项斗争的广大人民群众,向给予鼎力支持的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攻坚年,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履行使命,坚持打、管、建并重,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扩案扩线、扩大战果,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抓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重点个案开展评查,将隐藏较深的关系网、保护伞彻底摧毁,同时对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及时建议、推进整改;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

在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县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宣传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鼓励激励群众举报揭发犯罪的热情,继续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强化核查、调查、打击责任,不断掀起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进一步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最终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通报结束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扫黑办副主任李继星接受了媒体采访。(洛宁县公安局/张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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