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说说鲁迅胡适的婚姻问题
范弓飞
邻居李林兄那天晚上来问我,鲁迅和兄弟闹翻,到底是不是因为他偷看弟媳妇洗澡,到底他们之间有没有那么一腿或两腿……
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于是他就有点看不起我这个读鲁迅书的人。大约,听他的语气……好像他是认定鲁迅肯定干了这坏事儿的。
我就说好吧,反正我也没有看到,无法替他们开脱。
其实,“鲁迅、胡适他们”的爱情和婚姻问题是值得专门拿出来说一说的。
我特意说出“鲁迅、胡适他们”,是想说鲁迅的爱情婚姻问题其实不是个例。
我们往往有一个错误的印象,特别是在某些“现代大师”系列的图书误导之下,认为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有着别样的风流,这个风流既是描述他们的飞扬的文采、独特的气质以及不羁的人格魅力,又从中引申出他们生活的自由、爱情的浪漫甚至狂放的人生。我不否认他们处在大变局的时代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足以支撑起“风流”这个字眼的秉性与行为,但从大概率上看,他们都是因承了传统重担的一群人,就算是那一批新文化运动催生出来的先驱者,都还或多或少地有着传统的胎记,这是他们自身无法去除的生命元素。因此,带着这样错误的印象去审视他们的时候,我们就会对他们中的某些看起来完全“不风流”、“不坚决”、“不启蒙”的行为感到迷惑:为什么徐志摩是这样而郁达夫是那样?为什么鲁迅这么不堪胡适那么“完美”?
……
关于婚姻与爱情,鲁迅在遭遇这个问题的时候,它们还没有被作为“问题”被正式提出来,所以不要以前置性条件去匡范。冰心他们的“问题小说”流行那还是在《狂人日记》之后。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鲁迅居然就真的和朱安成婚了,而鲁迅写《伤逝》那又与问题小说不一样,他不认为问题提出就能一了百了,不是说说“我是我自己的”就算解决了问题……
扯远了!
我们倒是可以问一问,鲁迅被母亲骗回国结婚,那是1906年的事儿,而此时鲁迅已经25岁,随便怎么说都是一个剩男了,那么他此前的整个青春期时代呢?他就这么死扛着荷尔蒙的泛滥?在我有限的资料掌握情况看似乎他没有过恋爱,甚至也似乎没有这个意识。我没有看见谁考证出鲁迅在日本期间是不是像郁达夫或郭沫若,在居酒屋或者什么寮什么町有过什么苟且,这大约在当时的留日学生里是个大大的异类。
这不科学啊!难道他发育迟缓?
可能是我眼界狭窄,我看到的那些各种版本的《鲁迅传》以及其他关于鲁迅的生平研究文字,也没有哪一个提到过他青春期时代的爱情。在成为“小白象“之前,他的青春干净得像个圣人或者傻逼,这是人么?他也不像胡适,胡适12岁就被母亲定下亲事,就算这样,胡博士在美国还有那么一段荡气回肠又不始不终的爱情,尽管鲁迅不像胡适长得那么标致挺拔,但再怎么也是一个健全的人啊……
因此,所以、那么……1906年,那个25岁的留学剩男,竟然没有恋爱经历,而且可能还没有任何真正的性经验,就这么被他母亲拉进了婚姻的殿堂,不!大坑?
很多一本正经描述鲁迅成婚的文字中,当然都上升到包办婚姻、文化冲突、封建传统等等的高度,但就是说不清楚豫才当时为什么就那么蔫那么懦弱?他们说是因为孝心、因为时间仓促、因为对未来绝望!对!都是对的!
但是,这一年比他小十岁的胡适之同学,几个月后在《竞业旬报》上就发表了《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深刻领悟到了中国女人之不独立不自立之苦楚,以及甘当废物之可悲!一个15岁的少年能够写此文章,此中奥义,25岁的豫才难道不懂么?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彼时之豫才其实是完全认命的,爱情或者婚姻在他的心目中可能就是人生空腔内一个可有可无的盲肠,这跟孝道无关,跟道德无关!他的婚姻仅仅是完成了一个仪式,是他人生轨迹中几乎毫无意义的一阵风……
当然,这很中国。
记得我在读书的时候,一个来自德国的留学生问我,你们读书真的是一学期都没有性生活么?
这问题问的!怎么可能是一学期?我们是整个青春期都没有好么?我们是不需要性生活的一群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圣人。看着他流氓兮兮的样子,我们都很是鄙视!但他完全不懂,叫嚷什么“我是人,我要做爱!”
这真是一个没有经历过革命接班人教育和洗礼以及严格考验的蛮夷啊!他哪里知道,我们可以将一双大脚缠成三寸金莲,难道就不能将本来八寸的丁丁禁成三寸的盲肠?
因此,25岁还严格禁欲的豫才,既没有向往过爱情的美好,也没有体验过性爱的炽热,那么,娶个什么样的老婆不是老婆呢?至于后来的不离不爱,是因为那是一段连炎症都不会有的阑尾,处于完全无视或完全不存在的位置,不耽误他走异路投异地,苦了又一个可有可无的妇人。他知道的是,如果离婚,朱安只有死路一条!
禁欲导致了性格的乖戾,无爱导致了人性的冷漠。
但他是一个深刻的思索者,人间悲剧远距离的观察者,因此最后能够超越和升华,紧锁的热烈和不动声色的大爱,堆积成滔滔巨浪,卷起现代中国文学的巨澜!
虽然不敢说是这段莫名其妙的婚姻成就了鲁迅,也无法为豫才假设另外的人生,但我们是不是可以想象一下,豫才一开始就娶到一个令他心满意足的老婆,那又是怎样一番情景?
你们说的胡适之先生在婚姻中表现的完美,那其实也是个笑话!
12岁的胡适被母亲定下了13岁的江冬秀。江冬秀和朱安唯一相同的是都没有文化,但江冬秀出生官宦世家,江家还是当地望族,骨子里的优越感在他们婚后大爆发!她不是那个畏惧胆小的朱安,虽然她可以假装娇羞柔弱,但那是婚前的样子……
一个在15岁就写出《敬告中国的女子》的青沟子娃娃,胡适当然明白他的婚事意味着什么,写这篇文章也是嘴上无毛的傲娇所至,但这少年轻狂的底色和豫才的隐忍一开始就大相径庭,这并不是仅仅因为他年轻十岁,而是十年之间的代际变动,属于整个时代和民族。甲午一战,豫才已经14岁了,而胡适还没有进入私塾,其痛感在当时肯定是不相同的。关键在于,绍兴那地方师爷兴盛,似乎人人都怀有一肚花花肠子;徽州则商者居多,他们四处“投机倒把”越走越远。而商人之生活态度、观世方法与师爷们的“谋划于密室内”完全不同。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鲁迅从小生活在一个虚伪的世界,而胡适则生活在一个逐利的圈子——当然这是我今天的武断。但我们知晓的是,在鲁迅囿于三味书屋的年纪,胡适已经在上海读书。已经开埠的上海,断不了开发出胡适少年时代的眼界与胸襟,英文、算学这么读下来,照理说,这个敏感多情又内涵深远的胡适,应该不再理会那娃娃亲事了吧?
他倒是这么想过的!
1908年,他17岁,他写信给母亲拒绝回家完婚,说什么求学要紧之类,实际上他内心是不大满意这就把自己交代出去的,但他在《四十自述》说,是担心家里没钱筹办婚礼!
鬼才相信!
我至今认为,卢梭那浪荡的哲学家之所以写《忏悔录》,目的就是自己把丑话说在前头,先自黑一把,然后堵住大家的嘴,意思是我已经这么坦诚了,你们就不要再说三道四了吧!其实,就像《四库全书》,假装集大成,其实藏了多少、毁了多少鬼才知道,卢梭当然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所以写一些藏一些。《四十自述》大约也是走的这个路子,胡适中年自述就是欲盖弥彰嘛。
他已经在上海先后读过四个学校,虽然连一张毕业文凭都没有拿到,但这一年已经在《竞业旬报》当了编辑,还兼另一个学校的英文教职,照启蒙主义的逻辑来说完全是个新派人物,但他又不时和他母亲写信说起自己的婚事,主要探讨江冬秀的学习问题,他和鲁迅一样对没有文化的女性感觉缺少点什么,但并不觉得一无是处,像那些“问题小说”写的坚决反抗包办婚姻。鲁迅在母亲第二封信催婚时,回信说要朱安放足、读书,这已经说明豫才其实是准备答应这门婚事并提出了条件,只是朱安自始至终都没有答应这个条件而已。江冬秀不一样,她知道未来夫君的要求,主动在家里学习起来,所以胡适对此感到十分高兴,他对母亲说,要是今后我们结婚,两口子在婚房内执经问字,也不妨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麻痹的,在婚房里“执经问字”,也只有他才想得出!令人想起百多年以后江西某地新婚夫妇在新婚之夜抄章的新闻来!
所以,在那个时候,胡适虽然内心拒斥这门婚事,但并不打算退婚,但这个打算怎么就坚持了一辈子呢?他的婚姻真的是我们看见的那样完美和幸福么?
嗯,至少看起来是的!
胡适从美国回来结婚时已经27岁!但和豫才不一样,他在美国那个花花世界里可是没有闲着,以至于家乡传言他在米利坚已经结婚生子,搞得江冬秀和他母亲都急得不行,所以他像赌气又像证明自己一样赶回来——干脆把这事儿办了!
二十七岁才结婚的晚婚标兵胡适之,在新婚是写了这样的对联:
第一副:
旧约十三年
环游七万里
意思很明显,我胡博士尽管走了七万里,还是回来履行了十三年前(其实不止十三年)的约定,这有点像标榜,但更多的还是一种无可奈何,就像鲁迅在《在酒楼上》写的那个吕玮甫,深深地感到自己像一只苍蝇,飞了一圈又回到原地;
第二副对联他只是拟好了上联:三十夜大月亮,然后就不知道下联怎么写了,而这个上联,除了表明了他在年三十结婚这一信息,其他没有任何情绪和信息量,新婚的欣喜更是看不见,后来他一个本家哥哥看了,笑眯眯地给他对了下联:廿七岁老新郎。
人生崭新的篇章在他面前打开了,但并不见他们“执经问字”的记载!倒是江冬秀同学一改之前娇羞柔弱的气象,登堂入室之后的正宫气概一展无余!
胡博士不是豫才那种禁欲伤神的人,不说他在美国和威廉斯的那一段假装精神的恋爱,就说他后来热恋自己结婚时的伴娘曹诚英一事儿,就可以看出他的多情来。
有人说,胡适是因为得不到威廉斯(旧译韦莲司)的身体,怅然回国结婚,这一点我不大赞同。美国不仅有威廉斯,还会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威廉姆斯,除了打网球的大威小威还有各种其他的威。但说曹诚英的出现让他内心真正荡起了爱的涟漪,这个我倒是不反对的。
什么?伴娘?
好多劈腿故事都是这样写的!
这不仅仅是劈腿啊!胡适结婚6年之后在杭州偶见曹诚英,其情感波澜一发不可收拾,而曹美女更是对胡博士的才华倾慕已久,于是——用古人的话说——俩人就做到一块儿。
这样干脆利落的爱情,从发芽到开花结果不过是短短几天的事情,你我当代登徒子都自愧弗如,更不是他豫才先生能比的。从照片看,曹诚英真的是个美人,多年以后,这个美人去了复旦任教,直到十年前我才知道我的先辈老师中有一个她……

1924年胡博士向江冬秀提出离婚!
离婚?你胆儿肥了不是?老娘不准!信不信老娘把你两个儿子给杀了?
这就是江冬秀的回答,胡博士吓坏了!
这时胡祖望5岁,胡思杜3岁,都在最可爱的年龄。
我们不知道他家是否有搓衣板,但我们知道,江冬秀没有杀胡祖望胡思杜他们,而杭州那边,曹美女倒是不得不忍痛打掉了她和他的爱情结晶……
后来到了1957年,留在北大图书馆的胡思杜自己把自己杀了!
江冬秀的泼辣果断以及大家闺秀级的占有欲,宁愿得不到你的心也要拥有你的身,她从来不唱“留住的你的人,留不住你的心……给我一个温暖的背影”之类的鸡汤之歌,胡博士也就求锤得锤,以至于让我辈不得不感叹:球人得忍!
但这个球人几乎一天有没有忍过!1934年胡适推荐曹诚英去美国留学,还委托威廉斯照顾,够牛逼的。将两个情人安排在一起,相处甚恰什么的,的确证明了胡先生有新文化开拓者之风范!
这边,他又 “被逼无奈”地被学生徐芳穷追猛打,她称他为“我的最美的先生”——这真是让人浑身舒坦地起鸡皮疙瘩的称呼——相当于今天小女生口中说的“男神”,但这个好像没什么结果,至少是没有结晶。

说到结晶,前面我们说胡博士没有得到威廉斯的身体,那是他们一开始的时候,后来他们的信中却又暴露了某些信息,比如威廉斯说给铺好我们的小床、想念你的身体、你中有我中有你等等火辣辣的话语,也说到了我们的“结晶”,所以,道德楷模其实在婚姻稳定的好名声之外,那些风流的事儿还真不好说。再比如,由他撮合的徐志摩和陆小曼这桩婚姻,举世知晓,但其实胡老师和陆小曼早就有了那么一腿或者几腿,以至于在徐志摩罹难之后,陆小曼在危难之时,心心念念的几乎只有胡适胡先生,说“你爱我而不肯原谅我的苦衷……”

其实陆小曼不知道的是,她身处胡博士爱情的交叉地带,也不知道就算是胡博士也是没有分身之术的,加之胡博士与陆、徐婚姻的特殊关系,他只能隐藏了自己。
胡博士一生中的女人,有名有姓的就有七、八个,我们不知道的还有几个,这不能妄说。
反过来看看江冬秀,她根本不是你们想像中的柔弱的家庭妇女,一心相夫教子。她参合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这一点比朱安强悍无数倍!
比如诗人梁宗岱要和夫人离婚,江冬秀站出来以正义的化身怒斥梁宗岱,让他悻悻然不敢造次,她帮着其夫人打赢离婚官司;
比如在曹诚英断了跟着胡适的念想而另择夫婿时,江冬秀又一马当先阻扰了这门亲事;
再比如,在胡适撮合陆小曼和徐志摩婚姻的时候,江冬秀又一针见血地指出,你胡花花肠子不过是为了和陆小曼眉来眼去趁机亲近,大光其火,让胡适之先生难堪至极;
……
除了和威廉斯的爱情,胡博士的哪一次劈腿活动中,没有闪现着江冬秀同志彪悍的身影?因为彪悍,所以尽管没有完全留住他的身体,但总算是留住了他的婚姻!
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今世之人说什么“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之类,这其实是胡适先生开创的格局,这是中国式家庭永远的悲剧!这里我开个玩笑。
但我想说,如果是人性决定了男人与女人的不同,这婚姻制度如此固化下来,的确是个大问题,我们不得不思考一夫一妻制的问题了。
打住!
鲁迅和胡适,同为中国现代文化的两座高峰,他们的文化成就和思想高度各有千秋令人仰慕,但他们自身没有翻过去的高峰还有很多,就算是爱情婚姻这道最为普遍的题目,他们的答题都不那么好看,实在令人唏嘘。
但,谁特么答得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