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整改底线(督察必查)
1. 彻底清零:公共区域、房前屋后、河道沟渠、路边田间无露天粪堆、无尿渍横流、无生活垃圾露天堆积。
2. 杜绝直排:粪污、生活污水不直排土壤、水体、沟渠,不污染地下水与饮用水源。
3. 三防达标:临时贮存必须防雨、防渗、防溢流,无异味外溢、无蚊蝇icon滋生。
4. 闭环管理:建立收集—转运—处理/资源化利用全链条,无反弹、无二次污染。
二、粪便/尿液专项整改标准
1. 贮存要求
- 严禁露天堆放,必须建密闭贮粪池/化粪池/堆粪棚。
- 地面硬化防渗,墙体防渗漏,顶部全封闭防雨。
- 设置导流沟、集污池,杜绝粪尿漫流。
2. 处理与利用
- 规模化养殖icon:粪污综合利用率≥85%,配套防渗堆肥、厌氧发酵等无害化设施。
- 农户散养:实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粪污经无害化后就近还田(不超土地消纳能力)。
- 有管网区域:粪污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无管网区域建达标化粪池。
3. 督察验收直观标准
- 基本看不到粪污暴露、闻不到明显臭味,无黑臭水体、无蝇虫滋生。
三、生活垃圾专项整改标准
1. 清理到位:全面清理存量垃圾,无垃圾围村、围塘、围坝,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 收运体系:落实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密闭运输、日产icon日清。
3. 分类规范:可腐烂垃圾与粪污协同资源化,其他垃圾规范处置。
4. 临时堆放点:必须三防+围挡,垃圾不落地、不外溢。
四、督察整改必做台账icon(验收必备)
- 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四到位。
- 清理前后对比照片、清运记录、设施建设/改造凭证。
- 粪污处理、垃圾清运合同与转运联单。
五、禁止行为(督察红线)
- 严禁向河道、林地、农田、坑塘倾倒粪污与垃圾。
- 严禁露天晾晒粪污、无防渗堆存、污水直排。
- 严禁整改后反弹回潮、虚假整改、表面整改。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