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印质量在雠校
宋今声
时下,出书办报,似乎成为一种时尚,一般大型企业,都有自己的综合“媒体”,以展示企业形象,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涵养企业精神,弘扬正气,鞭笞歪风;打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有点文化水儿,欲想圆圆出书梦的“文人”们,也不惜斥多年积攒的血汗钱,把自己半生或者一生中书所写的各种文字归拢到一起,买个书号出本书。举凡以文化团体等部门编辑出版的纪念文集、画册以及街头小报等,更是屡见不鲜。窃以为,这些都是文化繁荣的表现之一。
按说,企业在政策与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一张企业简报,把域内多年乃至一个时期内所取得的成果业绩以卷册形式保存下来,是一件好事;文化团体凭借自己的优势,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编辑一些专刊画册也无可厚非。我国历史上,每逢太平盛世,便有“偃武修文”传统,修史立志,以记载国泰民安之象。《封神演义》载:“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以示天下大服。”
然而,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出书印报,不十分注重质量,错置段落、乱标符号,比比皆是;错字、白字,充斥全篇,再如“的”“地”不分,“须”“需”混用、前“繁”后“简”,病句迭出,文图不符,丢张落页;人名地名印错,符号数字有误,等等。至于勒口、护封错位,封套、书脊扭曲,更是屡见不鲜;内文设计,字级乱用,所有这些,对于文化人来讲,不但是一种耻辱,也是一件不严肃、不光彩、不负责任的事。大凡读书看报者都有这样的体验,发现错字连篇,就会兴趣索然,觉得自己在蒙受一种难以名状的欺骗。语境不明确,因为一句错话、一个错字,兴许给读者造成感官的错觉,或者理解上的歧义。
一张简报或者一本书,刊印面世,不但体现着这张简报和这本书的载体价值,同时,也体现着编写这张简报和这本书作者的综合文化素质以及“始作俑者”的文学水平修养。
刊印历来是一件极为严肃庄重的事情。我国对报刊印刷质量早有规定,2001年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关于严格执行期刊“三审制”和“三校一读”制度保证出版质量的通知》,明确规定,报刊出版要“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切实做好稿件的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对稿件编排的各个技术环节,都要规范操作,杜绝事故隐患。”报刊出版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对全部稿件都要有专职校对人员负责进行校对。校对人员需对校对质量负责。期刊稿件的校对,应不低于三个校次,重要的文章或内容应增加校次。”2004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26号令《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中有1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不合格。”不合格印刷物,不得在社会上发行流通。
我们的先人对刊印事宜向来丝毫不苟,讲究“精审细校”,把校对视为“雠”。“雠”同“仇”,发现文稿里有谬误舛错,就如抓住了一个“仇敌”。汉代刘向在《别录》里对雠校是这样说的:“雠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冤家相对,二人相对为雠。”“但求雠校之精审,不问成书之迟速(曾国潘语)”这一理念,成为清代以来我国刊印业恪守的本业宗旨。
当然,从事“雠校”,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光有良好的愿望不行,不但要具备较高的文字功夫、娴熟的语言功底,还要具备全面的文学修养、精深的阅历与综合文理知识。但愿出现在人们面前的出版物不出或者少出舛错,使读者真正享受“开卷有益”的愉悦与快乐,而不是“开卷狐疑”的遗憾与烦恼。
修改于2026年5月30日敬足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