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八一乡五星村原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罗秋林被查的消息引发关注。这一事件并非普通的基层干部违纪案例,它犹如一记警钟,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重重敲响,警示着基层权力监督容不得半点懈怠。
八一乡作为典型的农业乡镇,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各类涉农补贴资金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这个关键节点上,村书记的权力虽看似“微小”,实则影响巨大。他们不仅管人管地,更掌控着众多“项目”的走向。谁家的合作社能拿到农机补贴,村里的灌溉水渠改造包给谁,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工程”,背后却紧密关联着国家的“大账本”。每一笔补贴、每一个项目,都承载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的殷切期望,是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繁荣进步的重要支撑。
然而,罗秋林却将这种承接政策红利的机会当成了个人的“提款机”。在项目申报中搞“虚假冒领”,在工程发包中搞“暗箱操作”,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政策善意的公然侵蚀。与单纯的占地拆迁矛盾相比,此类“蝇贪”行为更为隐蔽,危害也更加深远。它不仅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让国家的惠农政策大打折扣,更破坏了农村的政治生态,侵蚀了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动摇了乡村振兴的根基。
五星村,寓意“五星闪耀”,本应是村民们向往的美好家园,村里的带头人更应成为带领大家奔向“五星”生活的领路人。但罗秋林却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把集体的资源变成了个人的私产。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村民的信任,辜负了组织的重托。村民们将信任交付于他,是希望他能带领大家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而不是让他中饱私囊,中饱私欲。他的落马,是咎由自取,也是对所有基层干部的深刻警示。
罗秋林案再次印证了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无论身处繁华都市还是静谧乡村,无论操盘百亿项目还是经手小额补贴,只要行使了公权力,就必须时刻保持对纪律的敬畏。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的时代,任何试图在“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的行为,都如同在透明玻璃上行走,终将留下痕迹,付出代价。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干部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加强基层权力监督,防止“蝇贪”滋生,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一方面,要完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明确基层干部的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规范项目申报、工程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同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拓宽监督渠道,让“蝇贪”无处遁形。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儆效尤。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需要每一位基层干部的共同努力和辛勤付出。广大基层干部应从罗秋林案中吸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村民的贴心人、致富的引路人,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消息来源 | 塞外最辣评
责任编校 | 一鸣
责任编辑 | 郑婉儿
审稿核发 | 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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