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是傍晚时分开始落的。唐河县城的老街被洗得发亮,水泥路面映着远处人家漏出的昏黄灯火,像一条被打碎又重新拼合起来的河。文化馆那一片老平房隐在街巷深处,从家属院里望过去,有人把那扇窗户推开了半扇。昏黄的灯光从窗格子里泻出来,落在湿漉漉的院子里,明晃晃的一小片。我知道那是他的灯。
那时候文化馆没有楼房——办公用的、阅览用的、藏书用的,都是一式的青砖灰瓦房,围成一个半开的院子。院子里有两棵石榴树,到了秋天便结出满树红彤彤的果子,沉甸甸地坠着。家属院和馆舍挨着,是几排同样式样的平房,瓦缝里长着狗尾巴草,雨天积水顺着屋檐滴下来,在青石阶前砸出一排小坑。我父亲在文化馆工作,我们全家就住在那里。对我来说,那个院子比课堂还熟悉。
我第一次见到张其华的时候,他正站在家属院通往馆舍那条砖径的尽头跟什么人说话。四十出头的年纪,头发还很黑,腰背挺得笔直,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中山装,领口扣得一丝不苟。旁人叫他张馆长,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叫。他朝我这边望了一眼,目光不轻不重地落在我的脸上,停了两三秒,然后微微点了点头。那目光后来我琢磨了很久——不像大人在打量小孩,倒像一个人在辨认另一个人的样子。
我从父亲那里听说,他当过民办教师,办过街道小厂,辗转颠簸了二十年,到文化馆的时候已近不惑之年。一个到了中年还在为生计奔忙的人,骨子里却揣着一个文学的梦,这本身就像小说里才有的事。更让我吃惊的是,他在高二那年就出版过长诗,叫《仙丹花》,后来还被文化部选送到巴黎的儿童读物博览会上展出过。一个唐河县城的学生,写出这样的东西,在我当时的认知里,几乎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真正跟他说话,是在一个秋天的下午。我坐在阅览室里翻一本杂志,他突然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缸子。他看见我,在对过坐下,也不说话,就那么喝着茶,时不时抬眼看看我。阅览室里静得能听见墙上的钟在走。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低着头假装看文章,心里却像揣了只兔子。
“在看什么?”他忽然开口了。
我把杂志的封面朝他亮了亮。
“小说?”他问。
我说嗯。
“喜欢?”
我说喜欢。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快听不见。
他把搪瓷缸子搁在桌上,发出轻轻的一声响。“喜欢文学的人,心里都有一块地方是留给自己的,”他说,“这个地方别人进不来,但你可以从那里走出去,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那时候不太懂他说的“很远很远的地方”是什么意思。我以为是指大城市,或者是指那些在书里读到过的远方。后来我才明白,他说的不是地理意义上的远,而是心灵意义上的远。一个人可以在一个巴掌大的小县城里待一辈子,但他的文字可以抵达任何地方。这是张其华教给我的第一课。
从那以后,我隔三差五就往他的办公室跑。他的办公室不大,一张写字台靠着窗,桌上永远堆着书和稿纸,墙角有一盆文竹,绿得发亮。墙上的书架挤得满满当当,从中国的到外国的,从古典的到现代的,像一面用文字砌成的墙。我第一次走进那间办公室的时候,被满墙的书惊住了。我在那个小县城里长大,能接触到的书屈指可数,忽然看到这么多书排成行,心里那种感觉,就像一个饿久了的人突然站在一桌饭菜面前,既欢喜又不知所措。
他看出我的窘迫,笑了一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递给我。
“先从这本开始,”他说,“太厚的容易把人吓跑。”
那是一本沈从文的《湘行散记》。我接过来的时候,他的手指在书脊上轻轻拂了一下,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告别。
那些日子里,我最喜欢听他讲文学。他不像一个老师在讲课,更像一个人在跟你聊天。他讲沈从文笔下的沅水,讲汪曾祺笔下的人间草木,讲福克纳那个邮票般大小的故乡,讲马尔克斯那个永远下着雨的马孔多。他讲这些的时候,眼睛里有光。那种光不是从外面照进来的,是从里面透出来的,像一盏灯,灯罩半明半暗地拢着,火苗不大,但烧得稳当。
有一次我问他:“张馆长,你为什么笔名叫田中禾?”
他沉默了一会儿,搪瓷缸子里的茶已经凉了,他没有喝。
“田,是种地的田,”他缓缓地说,“中,是中国的中。禾,是庄稼的禾。一个种地的人,种的是中国的庄稼。”他顿了顿,“也可能是文学生长的庄稼。”
我那时候似懂非懂,但这句话记了一辈子。现在我写下这些字的时候,忽然觉得,那“田中禾”三个字,其实是他给自己立的一个愿——在一个文化贫瘠的年代里,他要在中原这片土地上种下文学的种子,哪怕只活一季。
初二那年夏天,我开始试着写东西。第一篇写的是一个少年在暑假里观察到的乡村生活。写得当然不好,但张其华看得很认真。他把稿纸拿过去,一页一页地翻,中间停下来过好几次,用铅笔在边上写几个字,翻完了也不马上说话,把稿纸搁在桌上,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茶,目光落在窗外的那棵石榴树上,好像在斟酌怎么开口才不会伤到我。
“有灵气,”他终于说了,“但灵气这东西像风,你得用东西把它兜住。兜不住,它就散了。”
他教我怎么观察一个人——看他的走路姿势,看他的手,看他的眼睛在看什么;他教我写对话的时候要听出每个人不同的腔调,不能所有人说一样的话;他教我细节要像钉子一样钉进文章里,拔都拔不出来。
“写东西不怕写得不好,”他说,“怕的是不知道哪里不好。不知道哪里不好,就永远好不了。”
那些话像石子一样一颗一颗地投进我心里,沉在那里,慢慢变成地基。
初三那年,我写了第二篇小说,题目叫《故乡的九月》。写的是一个老汉在收完秋之后,一个人在地里转悠。庄稼都拉回家了,田野空了,他蹲在田埂上抽旱烟,烟袋锅磕在石头上,火星子溅出来,一颗一颗地灭。我写这篇东西的时候,心里想着的是乡下外婆村子里的那些老人。写了差不多一个星期,誊在一个十六开的大练习本上。
那天下午我揣着那个练习本去找他。他接过去,摊在桌上,一页一页地翻。办公室里没有别人,墙上挂着他自己写的那幅字——“藏拙”,两个大字,苍劲朴拙。他翻得很慢,有时候停下来,用铅笔在稿纸边上写几个字。铅笔在纸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那声音不大,但每一声都清清楚楚。
翻完了,他没有立刻说话。他站起身走到窗前站了一会儿。窗外是文化馆那个半开的院子,石榴树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我坐在那里,手心全是汗。
他终于转过身来,坐回椅子上,重新翻开第一页。
“这里,”他用铅笔点了点文章的开头,“你写‘田野上一片寂静’。寂静这个词太空了。秋天傍晚的田野,有什么在响?玉米秆被风吹得咔嚓咔嚓响,远村有狗叫,近处有蛐蛐叫。你不把这些写出来,寂静就没有分量。”他用铅笔在那一行下面划了一道线,在边上写了几个字。我凑过去看,写的是:“有静先有声。”
翻到第二页。“这个细节好,”他用笔尖点着一处,“老汉的烟袋锅磕在石头上,火星子溅出来。好。但你看这里——‘老汉叹了口气’。叹气太直接了。你不写他叹气,只写他磕烟灰,只写火星子溅在石头上灭了,读者自己就知道他在叹气。”他把“老汉叹了口气”那句话划掉了,在边上写了一个词:“留白。”
他翻到第三页,停下来,把铅笔搁在桌上,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茶。
“你写这老汉在地里转了一圈又一圈,这个‘转’字用得好,有劲。庄稼人收完秋,心里其实空落落的,一辈子种地的人,地就是命根子。你把这个意思抓住了。”他顿了一下,“但后面你写‘他的心里装着一辈子的事’,这个就多余了。前面你写他踩过的每一寸土,土里有他流过的汗、绊过的跟头、踩过的犁沟——读者自己会想的。你把话说尽了,读者就没得想了。”
他重新拿起铅笔,把那句话划掉了。铅笔划过纸面的声音很轻,像秋天的一片叶子落在地上。他在边上又写了一句:“话不说尽。”
那个下午我们在那间办公室里待了很久。他逐字逐句地看,铅笔在稿纸上留下一行行字迹。有些批注很短,就两三个字——“略平”“生硬”“这里好”;有些批注长一些,写了三四行,字迹很小,却一笔一划清清楚楚。他批到后来,声音有些发紧,不知道是茶喝多了还是话说得太多。搪瓷缸子里的茶换了两次水,茶叶从沉底泡到浮起来,又从浮起来泡到沉下去。
翻到最后一页,他把稿纸合上,铅笔搁在桌上,看了我一眼。
“拿回去,按批注改一遍。明天这个时候再来。”
第二天下午我准时去了。稿子改了整整一个晚上,有些地方他批得细,我反复读了好几遍才明白他说的“留白”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把改好的稿子交给他,他接过去,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这次翻得快一些,但还是在两三个地方停下来,用铅笔又补了几笔。看完了,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把稿子装进去。然后他拧开钢笔帽,在第一页右上角的空白处,工工整整地写了一行字:
“xx编辑同志,此稿出自一位十六岁的少年之手,恳请审阅。”
他的钢笔字比铅笔字还要认真。写完之后他把信封的口抹上糨糊,封好,搁在桌角。
“我给你投出去。”
他说的投出去,是投给《奔流》杂志。在八十年代,《奔流》是河南最重要的文学刊物,是全国无数文学青年仰望的地方。我走的时候他叮嘱我:“回去不要老想着这件事。该上学上学,该看书看书。能不能用,不是你能管的。”
稿子寄出去以后,那段日子我每天下午都要到文化馆传达室的窗台上去看一眼,看有没有我的信。传达室的老李跟我熟,看见我就摆摆手说“没有没有,明天再来”。我那时候不知道一篇稿子投出去要等多久,只觉得日子过得太慢。有时候在文化馆院子里碰见张其华,他也不问稿子的事,只是看我一眼,点一下头。那种不问,比问还让我安心。
到了八月底,一个下午,我照例去传达室看信。老李从一摞报纸底下抽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我:“郑州来的,沉甸甸的。”
我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手有些抖,拆了好几下才把信封撕开。里面是一本杂志和一张薄薄的信笺。《奔流》1985年第7期,翻开来,目录上印着我的名字和《故乡的九月》四个字。
那天晚上,月亮很好。父亲说请张其华来家里坐坐,让母亲炒了两个菜。那时候我家的屋子是文化馆家属院里的一间老平房,砖墁地,白灰墙,墙角搁着蜂窝煤炉子。张其华来时手里拎着一瓶酒,不是好酒,是那种最普通的唐河大曲。他把酒往桌上一搁,在我对面坐下,把那本杂志接过去,翻到我的那篇小说,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看完了,把杂志合上,搁在桌角。
我父亲给他倒酒,他双手接过去。那晚他喝了好几杯,话比平时多。他说起自己年轻时候在乡下写作的事:“那时候哪有什么书桌,趴在炕沿上写,煤油灯把鼻子熏得黢黑。稿纸买不起,就找那种包装纸,裁整齐了用。寄出去退回来,退回来改一改再寄出去。”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放下,慢慢地说:“十六岁在《奔流》上发东西,比我当年还早两年呢。”
我不知道他这句话是在夸我,还是在跟自己的过去较劲。后来我才知道,他当年在兰州大学中文系读到三年级,为了当一个真正的作家,不顾一切地退了学,把户口迁到郑州郊区的农村,当了农民。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为了写作这件事,把自己的人生押了上去。他赌的不是别的,是文字能不能成为一个人的命。
十六岁那年,我还不懂什么叫把人生押上去。我只知道,那一期《奔流》我翻了不下五十遍,翻到书页都起了毛边。
那天晚上他走的时候,月亮还很高。我送他到家属院门口,他忽然转过身来,站在那棵石榴树下,月光把他的人影拉得很长。
“文学这条路,走得下去走不下去,不在天赋,在能不能熬得住,”他说,“你在唐河这个小地方,没有老师,没有同行,全靠你自己。好在文学这东西,它自己就是你最好的老师。你读什么书,你就成了什么人。你写什么东西,你就成了什么东西。”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支钢笔,在我手心里写了一个字。写得很慢,笔画一笔一笔地落下来。我借着月光低头看,是一个“恒”字。
“记住了?”
我说记住了。
他笑了一下,转身走了。那是我见过他笑得最舒展的一次。
八十年代末,张其华调走了。从唐河县文化馆调到了河南省文联,做专业作家,后来还担任了河南省作家协会主席。消息传来的时候,文化馆的人都替他高兴,我也高兴,但高兴里头夹着一层说不上来的东西,像吃了一口生柿子,涩在嘴里,咽不下去。
临走前几天,他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去。办公室里已经收拾过了,书架上空了一大半,桌上也没有了往日的凌乱。他坐在那把老藤椅上,我坐在他对面,两个人中间隔着一张空荡荡的桌子。
“我走了以后,你还要写,”他说,“别停下。写东西这件事,停下就生疏了,生疏了就捡不回来了。”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里面是一份手写的书单,满满两页纸,每本书的旁边都写着简短的批注。“这些书,能看多少看多少。看完了,你就有底了。”
我接过信封的时候,触到了他的手指。那双手我见过无数次——写字的时候微微颤抖,捏着烟卷的时候若有所思,在稿纸上划线的时候果断干脆。但那一次,那只手是凉的。
九十年代以后,我到郑州的次数多起来。每次去,我都会去他家坐坐。他住在省文联家属院的一套老房子里,客厅不大,书却多得没处放,连沙发上都摞着。墙上挂的还是那幅“藏拙”,桌上的搪瓷缸子还是那个磕掉好几块瓷的旧缸子。我们坐在客厅里聊天,聊的还是文学,但话题比从前宽了、深了。他跟我谈莫言的《红高粱家族》,谈余华的《活着》,谈贾平凹的《废都》,也谈国外的,谈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谈博尔赫斯的迷宫,谈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他讲这些的时候,八十年代在唐河文化馆那间办公室里的光,又回到了他的眼睛里。
有一次他忽然停下来,看着我说:“你现在已经不再需要我告诉你怎么写了。你需要想清楚的,是你为什么要写。”
他顿了顿,搪瓷缸子端到嘴边又放下了,像是有话要说,但又在犹豫该怎么说。
“很多人写一辈子,技术越来越好,但最初那个让他拿起笔的东西,不见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
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夏天,我去郑州看他。他正在写一部长篇小说,稿纸堆了有一尺来高。他告诉我,那是《匪首》。那天他伏在书桌上写着什么,窗外下着雨,密密的,像无数根针同时砸在地上。后来那幅画面——一盏昏黄的灯,一个伏案写作的背影,窗外滂沱的雨——反复出现在我的梦里,成了一个意象,一个关于文学和生命的意象。
2006年之后,他退下来了,偶尔会回唐河住些日子。每次回来,他都到文化馆去看看。文化馆已经不是八十年代的样子了,院子里的石榴树还在,但很多老平房拆了,原来的办公室变成了别的东西。他站在院子里看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最后一次见他,是2022年的冬天。正是疫情期间。那时候他的身体已经不太好了,话也少了。我去他家里坐了一个下午,他靠在一张旧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条薄毯。他的眼睛还是那么亮,只是看东西的时候需要眯起来。我记得那天阳光很好,透过窗子照在客厅的地板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淡。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有些话我要凑近才能听清。他没有谈文学,也没有谈过去,只问了我最近在写什么。我简单说了说,他点了点头。
“写下去,”他说,跟几十年前说的一样,“别停。”
沉默了很久之后,他又补了一句:“能写,就是一种幸福。”
我握着他的手,那双手我认识了几十年。从十三岁到五十岁,教过我写字,帮我改过稿子,在我手心里写过一个“恒”字,在我十六岁那年把我人生中第一篇小说的稿纸装进信封,在右上角写下“此稿出自一位十六岁的少年之手,恳请审阅”,然后寄往那个叫《奔流》的地方。那双手现在瘦了,骨节突出,皮肤上布满褐色的老年斑,但握上去还是温的。
回去的路上,下起了雨。雨不大,细得像筛子筛过的面粉,落在脸上,凉丝丝的。我走在街上,想起四十年前那个秋天的傍晚,我第一次在文化馆看见那盏灯,第一次走进他的办公室,第一次听见他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都有一块地方是留给自己的”。
那块地方,他用一辈子帮我守住了一角。
2023年7月25日,张其华在郑州逝世,享年八十二岁。
消息传来的时候,我正在书房里写字。我放下笔,走到窗前站了很久。那天下着雨,不大不小,跟我十六岁那年趴在传达室窗台上等信时的雨一模一样。密密匝匝的,落在窗玻璃上,一道道往下淌,像有人在外面流泪。
我忽然想起他写在我稿纸边上的那些铅笔字——“有静先有声”“留白”“话不说尽”。想起他写在信封右上角那行钢笔字——“此稿出自一位十六岁的少年之手,恳请审阅。”那些字有些该模糊了吧,四十多年了。但在我心里,它们永远清楚得像刚刚写上去的。
一个人的一生,能遇到几盏灯呢。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走在黑暗里,摸着石头过河。但有那么一个人,在某个秋天的傍晚,把灯点亮了,让你看见了路。从此以后,不管走了多远,不管天多黑,你都记得那盏灯的样子。
张其华走了,但那盏灯还亮着。在我心里,在每一个被他照亮过的人的心里。
窗外又下雨了。我抬起头,看见远处有一盏灯,不大,但很亮。隔着雨幕看过去,朦朦胧胧的,像几十年前唐河文化馆那排老平房里透出来的那片昏黄。
那不是他的灯。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灯灭了,光还在。


作者简介:常涛,原名常见黎,70后,河南南阳唐河人。做过省报记者、省电视台导演,历任南阳市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主任,南阳电视剧制作中心副主任,南阳市广播电视管理协会秘书长,南阳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阳新农村数字电影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主编过南阳地方史志《南阳辉煌二十年》一书100多万字,发表新闻、文学作品一千余篇。出版有长篇历史小说《张衡传》、散文集《与万物同行》、《长歌回响》等多部。近年多写网络文学,在番茄、起点、顶端新闻等平台发表网文1800万字,为L5级作者,获得顶端新闻平台2025年度创作者第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