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作者 郝怀明
决议表决波澜陡起 大功告成耀邦受挫
9月23日上午,十二届六中全会预备会议召开,胡启立主持会议。
胡耀邦在会上说:有些意见没有采纳有三种情况;一是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有的意见采纳了不一定好,那样可能会在精神文明建设这件大事上出这样那样大的偏差;二是可采纳可不采纳,无关紧要;三是该采纳而没有采纳,可能是忽略了,遗漏了。如何贯彻,几年来有一条经验,不要新的工作一来,没有弄清楚,就匆匆忙忙上马,发生这样那样的偏差。首先要学好文件。
Z紫阳说:文件写得是好的,经全会讨论修改后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文件。风向是什么?讨论文件要把握住方向。无非是两条:一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条是改革开放。忘记四项基本原则,会走向邪路;只讲四项基本原则,不讲坚持三中全会,或者把它冲淡了,那就至少是回到五十、六十年代那种指导思想上去了,这也不行。精神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讲,也是为这两条服务的,是围绕这两条进行的,既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要把改革开放搞好。国际上、社会上比较关心的也是这个问题。这里面涉及很多理论上的问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各方面会有这样那样的看法,所以文件要把握住方向。(胡耀邦:很好。)(引自本人笔记本)
接着,分组开会讨论,对文件进行审议。
讨论会上普遍反映,决议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正确而完整的回答,符合党和人民的愿望。方向明确,观点鲜明,结构严密,基调正确。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大问题,给做实际工作的同志撑了腰。是全党的大事,历史性的大事。
胡乔木在讨论会上说:完全赞同和拥护中央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问题作出决议,这是非常必要的,非常及时的,基本构思、基本提法,都很周到,在实质性问题上,不需要再作修改了。
邓力群在讨论会上说:我参加了文件的讨论,想说的想写的都说了都写了,对文件本身没有什么具体意见了。我只提一个建议,大家在执行过程中要很好了解一下本地区、本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看法、情况、问题和意见,以及全国的情况,对好的意见要吸收,对不正确的意见要引导,如果引导还不能解决问题,至少要使其他同志能够加以识别,不跟他走。掌握信息,头脑清醒,处理慎重。
起草组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由郑必坚主刀,我协助,又作了个别文字上的修改和完善,题目最后定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间去了一个“的”字;在道德部分加了14个字,明确点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段话是这样的:“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第一次写下“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在十二届六中全会上将要通过的这个决议,则以历史唯物论关于意识形态同经济基础的关系的观点,明确提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建设应持的指导方针,这是我们党在理论上的一个新发展。此外,还作了个别重要修正和补充,如在道德建设上,“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鼓励先进,照顾多数”,“首先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要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反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保护环境和资源”。“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使之更加鲜明和突出。
9月26日下午,胡耀邦、Z紫阳、胡启立在人民大会堂宴会厅旁的一个小会议室听取起草组关于修改情况的汇报。Z紫阳说:政治体制改革不要用“党政分工,下放权力,精简机构,提高效率”那四句话,这次对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不要定调。胡耀邦说:不能一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两个坚持就是半马克思主义,三个坚持才是马克思主义。千家驹说,1949年制定《共同纲领》时,党外人士提出要写上社会主义,毛主席说不要提,只是在教育部分写了一句社会主义教育群众。(引自本人笔记本)
9月27日,邓小平、陈云、李先念先后对《决议》稿批示:“同意”。
9月28日, 六中全会召开全体大会,胡耀邦主持。由播音员宣读《决议》。话音一落,全场热烈鼓掌。经过多少天的曲折反复,艰难奋斗,即将为全会所通过,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胡耀邦环顾会场问道:大家还有什么意见?他的本意,想必不是让人们就“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或者是“资产阶级自由化”那两个问题发表意见,为了使文件能够在全会上得以顺利通过,会前会上为此做了那么多的工作,力求在这些有争议的问题上获得共识,他不会在这最后关头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陆定一发言了,还是那个“自由化”问题。他说:我对这个《决议》很赞成,写得很好了。有一点意见讲一讲,这是我在文件起草过程中第四次提这个意见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是怎么来的?是1956年我们党提出“双百”方针后,苏联方面就说你们这个方针是“资产阶级自由化”。以前没听说过。1959年刘少奇同志说“双百”方针不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我引过少奇同志的这句话。1966年5月中央《五一六通知》撤销《二月提纲》,说《二月提纲》是彭真一个人搞的,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只准资产阶级放,不让无产阶级放。1967年《人民日报》发表文化部延安红旗造反团的一篇大文章,批判我的“资产阶级自由化”,证据是我在中南海怀会堂“双百”讲话中讲了几个自由,什么批评的自由呀,反批评的自由呀,保留意见的自由呀,信教的自由呀,不信教的自由呀等等,这个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觉得文件上如果去掉“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这几个字,还留着后面两句:“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这个很好嘛。这就同“文革”中那些错误的东西分开来了,去掉那几个字对决议没有丝毫损害。只有一个好处,就是不同他们混在一起,不同那些错误的东西混在一起。(引自本人笔记本,并参照盛平主编《胡耀邦思想年谱》1272页略有补充)
后来林涧青对我说,为了全会顺利通过决议,在会上,他曾奉胡耀邦之命为“自由化”一事找陆定一谈过。看来,林涧青没有能够说服他。陆定一就是这么个脾气。人们常常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连在一起,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陆定一则是要把“自由化”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摘开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资本主义道路决不动摇,但“自由化”这个提法一定要取消,而且这次全会就取消。
陆定一的发言引起了一片掌声。
胡耀邦接着说:“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概念,是1959年刘少奇在国庆十周年发表的一篇文章《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胜利》第一次用。他的意思是“双百”方针不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后来,还有其他同志也用过。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重新用了这个词,小平同志讲得比较多。党内外确实出现过有某些同志滥用过这个帽子,所以小平同志讲,我所讲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指的是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所以,现在请同志们考虑一下,这个词究竟用不用?保留下来有什么好处没有?我没有肯定的意见。有同志提,把“自由”同“资产阶级”连在一块这个词不一定好。可是呢,有几个情况我们是要注意到的,第一,现在我们国家里确实有一些人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社会上包括我们党里面是不是有人想根本上否定四项基本原则,走资本主义道路?有。不要轻视还有少数人是有这种政治主张的。第二,从根本上否定四项基本原则,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毕竟是少数。思想上模模糊糊的,在观念上有这样那样错误主张的,那就更多一些。把思想上有毛病有错误的,同那些根本要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等量齐观,也是不妥当的。这几年,我们各级领导特别是中央,不要把“资产阶级自由化”帽子乱戴,一般我们是控制得比较严的。第三,我们提出“资产阶级自由化”,保留这个词好多年了,一下子就不要了,可不可能在某些人中发生错觉,我只是提出这么个问题来。在召集人会议上,紫阳同志不是着重讲要注意这个倾向吗?倾向就是两个方面,我们把它防止好嘛。一个是四项基本原则,我们要很好坚持,一个是不要忽略搞活经济、开放。一个改革开放,一个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决议把这两个方面都照顾好了。所以,请同志们考虑一下,定一同志提出这个问题来,是我们党内的民主,活跃一下有好处。
万里接着发言,他说:没有什么资产阶级自由化,也没有什么无产阶级自由化,有的只是民主与法制。科学技术高度发展了,社会主义不能搞自由化,资本主义也不能搞自由化,都得搞民主、法制。自由化加到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对,加到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对。所以,我主张去掉“自由化”那个词。
接着,杨尚昆、余秋里发言,主张维持原案。薄一波(并代表宋任穷)发言,说“文革”中打击人的方法很多,不只是“自由化”,维持原案较好。
他们的发言也博得了掌声。
这时,邓小平出来讲话了。他斩钉截铁地说:维持原案好。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自由化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所以自由化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化。这是一股思潮,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魏京生、王炳章以及郭罗基这些人都是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就是把中国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大家可以回想一下,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第一件做了什么事?第一件就是人大通过一个决定,取消宪法规定的一条,叫“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为什么首先做了这件事?这就是说明,现在有一股思潮。如果要搞自由化,就不可能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搞自由化本身就是要破坏我们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搞建设。所以,我同意这个话,资产阶级自由化该反对,无产阶级自由化也该反对。实际上没有什么无产阶级的。自由化本身就是对我们现行政策、现行制度的对抗,或者叫反对,或者叫不满,或者叫修改。反对自由化,不仅这次要讲,还要讲十年二十年。我认为,自由化本身只能是资产阶级的,所以我们用资产阶级自由化。管什么这里用过,那是用过,无关重要,现实政治要求我们写这个。我主张用。(胡耀邦插话:我们起草小组是反复考虑的,认为保留这个用语,政治上有利。)
Z紫阳发言说: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第一,搞四个坚持,不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第二坚持搞开放、改革、搞活,不能再走过去那一套老路。这两条必须把握住。今天,向“左”的方面理解的,向右的方面理解的,都是存在的。国际上对这次会议很重视,风向是什么,一种是收紧了,一种是进一步开放。我认为决议现在这个基调是很好的,避免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很明确地回答了两个方面的问题。我也主张这句话保留不动。
彭真发言说:王若望的多元化,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赞成维持原案。
胡耀邦最后说:陈云同志赞成保留。保留对我们(保持当前安定的局势)有利,是不是这次还是保留。如果再经过多少年的实践,觉得这个名词不恰当,再可以考虑嘛。(以上均引自本人笔记本,并参照盛平主编《胡耀邦思想年谱》1272-1275页作了某些补充)
最后,胡耀邦提请全会进行表决,一致通过。
一场不期而遇的争论就这样结束了。事情并非所愿,但也并非完全出乎意料。如果胡耀邦能够按照原来确定的方案,在陆定一发言后,及时制止在是不是提“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问题上引起争论,情况也许就会不同了。但历史不存在假设,胡耀邦面对资历比他老许多的陆定一这位饱经沧桑的革命老人,再加上他对问题本身的认识,以及他一向比较民主的作风和行事的方式,使他没有那样去做。平心而论,在党的会议上讨论问题,发表各种不同的意见,都是允许的。就陆定一而言,乃至包括胡耀邦在内,他们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词的质疑,并不是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否定,尤其不是对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否定。这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
应当说,不论是邓小平,还是胡耀邦、陆定一,他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上,核心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是一致的,是没有分歧的。但是,在要不要使用“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概念的问题上,在防止把“自由化”作为“帽子”、“棍子”打人的问题上,他们在认知上又是有差异的。而这种差异,则是不大容易解决的。
邓小平说,在粉碎“四人帮”后我们党“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是从宪法上取消“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个看法值得商榷。我们党当时做的第一件事,最重要的当是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终结“两个凡是”,平反冤假错案,解放我国的生产力,怎么能把从宪法上取消“四大”看做是“第一件事”呢?邓小平的这种认知,也反映了他同胡耀邦的作为之间的差距。
全会闭幕,我随郑必坚从大会堂出来,在回机关的路上,他心情沉重地对我说:“开砸了!”我宽慰他说:“不要紧。‘自由化’我们不是写上了吗?如果没写,那可就真的砸了。”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这次全会的闭幕,竟是邓小平由主要是反“左”,转向主要是反“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反右的又一个标志。邓小平在会上的讲话,实际上预示了他与胡耀邦的最后决裂,胡耀邦的政治命运行将终结。
诬陷耀邦不坚持四项原则不能成立,采取淡化态度正是其闪光之处
1987年1月16日,胡耀邦被迫辞去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想不到,落难的天字第一号大罪,竟然是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我清楚地记得,在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即发表了《在中央顾问委员会上的讲话》,一开头就说:“我觉得现在我们的中央是个成熟的中央,各种问题处理得都比较妥善。现在外国报刊都是讲我在里边起了什么作用,有作用,但主要的工作是别的同志做的。主意出了一点,但处理问题,繁重的事情,处理得有条不紊的是他们这些做实际工作的同志。”他称赞这个文件“很好”,“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不是说四个坚持吗?这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出版,第592、599页)1985年5月19日,他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题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教育工作认真抓起来》的讲话,肯定即将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个好文件,最后他高兴地说:“我很高兴,从去年十月以来,在耀邦、紫阳同志的主持下,中央相继作出了三项改革决定。这些改革的总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我国消灭贫穷,走向富强,消灭落后,走向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七个月的时间里,办了过去多年想办而未办成的事。这一事实,表明我们党的认识能力有了新的提高,表明我们党已经能够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解决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许多新问题。”(同上第720页)你说怪也不?这样一个被邓小平称赞的“成熟的中央”,这样一个“已经能够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解决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许多新问题”的中央,主持起草这三项改革决定的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怎么突然之间就变成了一个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人了呢?
历史常常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弄得面目全非。《关于社会主义精神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就遇到了这种境况。1987年2月26日,邓力群在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第三届年会上的讲话中说,邓小平在六中全会开会之前突出地向胡耀邦讲了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而所有这些招呼他都听不进去,甚至于有人给他讲,你是总书记,应该在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上采取鲜明的态度,他很不满意。尤其严重的是六中全会开会那天,决议稿中有一句话,“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陆定一主张“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后边即这句话的注释删掉,他接着就讲了“现在请同志们考虑一下这个词究竟用不用,保留下来有什么好处没有,我没有肯定的意见。”这里显然是把陆定一发言的意思给弄拧了,陆定一明明说的是把“即”字前面的话即“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这几个字去掉,保留“即”字后面的话,却被邓力群说成是陆定一主张去掉“即”字后面的那些话,这样陆定一就成了不主张反对“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的人了。对待这样重大的原则问题,胡耀邦居然说他“没有肯定的意见”,问题的性质是何等严重啊!
后来又有一种说法,说胡耀邦不愿意提四项基本原则,已经把文件(讨论稿)上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话删去,是在全会上受到批评后才加上去的。
胡耀邦别的情况我不大清楚,单就在这个《决议》起草过程中我所接触到的情况来看,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事实是,在胡耀邦的主持下,文件从最初的草稿到最后定稿,没有哪一稿上没有四项基本原则,没有哪一稿上没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例如,1986年2月19日草稿上,仅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建设”部分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提法就达5次之多。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行思想建设,就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思想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路线、总任务。”“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化建设。”在3月31日二稿中,在社会主义精神文建设的十项要求中,第一条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部分中谈到“自由化”时也提到四项基本原则。在5月10日三稿中,在战略地位部分明确提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我们的改革和开放,都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进行的,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共产主义。”还说“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精神文明建设”,并把这作为一个“基本观点”加以强调;在民主和法制部分,在谈到“自由化”问题时,又一次提到四项原则。在7月25日送审稿中,重申:“我们的精神文明必须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观点,并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立国的根本,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在民主法制部分谈到“自由化”问题时依然提到了四项基本原则。在精神文明建设和马克思主义部分还说;“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一个重大问题。”8月2日送审二稿,在文字上作了精简,四项基本原则被提到精神文明建设基本指导方针的高度写了进去,一直保持到文件最后通过。还有,这一稿以前的历次稿子,在谈到“自由化”问题时也都提到了四项基本原则。再有,在草稿和二稿了中曾写过一段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文字,这一稿简化为:“人民民主专政仍然是保护人民、保卫四化的强有力武器。”在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部分,则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人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在9月17日提交全会的草案中,除了四项基本原则仍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继续保留外,关于人民民主专政那句话也保留了下来。在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部分,上面所引的那段话换成了这样一段话:“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根本,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关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在历次决议稿中的情况,前面已经讲过,这里不再重复。
可以看得清楚,“四项基本原则”的提法,文件自始至终都是写上了的,有时多一点,有时少一点,但一直都是有的。更重要的是,文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研究和解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还设了专门的章节论述了精神文明建设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论述精神文明建设中党的领导和党员的作用,整个文件处处体现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强调要认真加强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建设,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建设,社会主义的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和纪律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理论建设,以便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怎么能够说邓小平多次打招呼讲了关于四项基本原则,胡耀邦都听不进去,文件不提四项基本原则,不提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呢?哪里存在这样的问题,又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问题呢?如果那样的话,邓小平、陈云、李先念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会一致表示“同意”,中央全会能“一致通过”吗?
当然,与邓力群不同,胡耀邦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化确实主张采取淡化的态度。在他看来,过分突出这个问题,过分强调这个问题,不利于解放思想,不利于改革开放,不利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践已经反复证明,他的主张没有什么不对,正是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闪光之处。邓力群要在文件中到处加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胡耀邦不赞成。他说:我就不相信,写几次不算坚持,写几十次才算坚持。他还说:不能说一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两个坚持就是半马克思主义,三个坚持才是马克思主义。胡耀邦的看法无疑是正确的。我们看一个文件或一篇文章,总不能不看它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不看它研究了什么新情况,总结了什么新经验,解决了什么新问题,提供了什么先前没有过的好思想、好办法、好措施,而一味地挑字眼,从中看有还是没有“四项基本原则”的字样,有多少个这样的字样,以此作为判定是非的标准吧?当然那也可以是一种观察事物、认识问题的态度和方法,但绝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方法。
诬陷胡耀邦没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过是为了打倒胡耀邦而捏造的一个谎言,塑造的一个“假想敌”。这种做法,在“文革”中所见多有,想不到如今在中央高层又上演了一回。当然,历史毕竟前进了,在规模和程度上比起“文革”来要逊色多了。
决议光辉永在,历史自有公论
胡耀邦呕心沥血铸就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这样一个富有新意的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重要文献,随着他在政治上的沉落,反“资产阶级自由化”风潮的掀起,即被打入了冷宫。几个月之前,他曾经设想请胡绳、朱厚泽主持写五至八篇解释决议的文章在《人民日报》连续发表,每篇6000字,每月两三篇,搞它三个月,这样,就可以稳住阵脚,再抓点具体工作,就乱不起来了。他还考虑让胡启立、乔石、王兆国在六中全会后拿出主要精力抓精神文明建设,把一个个问题摸透。不曾想,一切均已成为泡影。在胡耀邦下台后的几年中,这个文件体现的重要精神,在领导们的讲话中,在主流媒体上,连都提都不怎么提了。
1990年11月9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会议在湖北沙市召开。会上,代表们在发言中提到这个《决议》,认为是个好文件,现在从上到下都强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希望中央对《决议》有个明确的说法。
时任中共中央常委、主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李瑞环出席了这次会议。此前他在福建考察工作时也听到下面有这样的要求。他在同与会代表们座谈时的讲话中明确表示:从组织原则上讲,《决议》是中央全会通过的,十三大通过的报告也是予以肯定的,以后的中央全会也没有对它提出否定的意见;从思想内容上讲,《决议》所阐述的主要精神、基本观点,现在仍有重要指导意义。“因此,我个人认为,在思考和设计今后五年、十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或大体设想时,在大的方面仍然可以遵循《决议》的基本精神。”这是决议发布四年多来中央领导同志首次对这个决议公开发表肯定的意见。我作为秘书班子的一员,随同他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参与了相关的工作。
经过几年时间的考验,《决议》的价值重新为人们所认识,获得了它应有的地位。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胡耀邦主持制定的这个《决议》的正确性和生命力。
这个决议用马克思主义作指导,比较系统地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问题,高屋建瓴,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对我国全面改革的理论作出了崭新的科学概括,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性的认识提高到了前所未有高度。比如: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的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
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决定了它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的思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建设的思想:“坚持一切着眼于建设,把注意力集中到团结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上来,集中到满足人民的文化和精神需要上来,集中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上来,归根到底,集中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来。”
伟大的中国文明复兴的思想:“新中国的成立,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开始了伟大的中国文明的复兴。自从我们国家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更赋予这个复兴以新的强大生机和活力。这个复兴,不但将创造出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将创造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批判继承历史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这样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各族人民的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为了实现这个共同理想,一切有利于建设四化、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积极思想和精神,都应当加以尊重、保护和发扬。”要“把理想教育同当前的和近期的现实建设任务相结合,把现实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在道德建设上把先进性的要求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的思想:“我们社会的先进分子,为了共主义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面,奋力开拓,公而忘私,勇于献身,必要时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全民范围的道德建设,就应当肯定由此而来的人们在分配方面的合理差别,同时鼓励人们发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发扬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和扶贫济困的精神。”“在道德建设上,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鼓励先进,照顾多数,把先进性的要求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连接和引导不同觉悟程度的人们一起向上,形成凝聚亿万人民的强大精神力量。”
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的思想:《决议》在我们党中央的历史文献上第一次对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做出肯定性的评价,指出:“在人类历史上,在新兴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形成民主和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是人类精神的一次大解放。”《决议》指出:“民主和法制、纪律不可分。”“不要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决不是社会主义法制,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要从小学开始,在理想、文明礼貌教育的同时,进行民主、法制和纪律的教育。要增强社会主义的公民意识,使人们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直接有关的法律和纪律,养成守法遵纪的良好习惯。
在历史和科学的前进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新时期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的任务,就是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规律;同时要研究当代世界的新变化,研究当代各种思潮,批判地吸取和概括各门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只有从实际出发,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勇于突破那些已被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或不适合变化了的情况的判断和结论,而不是用僵化观念裁判生活,马克思主义才能随着生活前进并指导生活前进。这既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又是发展马克思主义,两者统一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之中。离开实践的观点,发展观点,创造的观点,就谈不上坚持马克思主义。”
《决议》已收入《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详细内容可查阅。《决议》的诸多重要思想,不少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指导思想,有些已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生根开花,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精神力量。
岁月的流逝,会抹去人们的记忆,但也会使人们对往事看得更加清晰。《决议》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确立的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同过去那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做.法划清了界限,也同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高调区别了开来,从思想理论上解决了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一张皮”而不是“两张皮”的问题,为我国社会进到民主、法治、文明的更高程度指明了一条必由之路。历史将永远不会忘记胡耀邦及其他领导同志所做出的卓越贡献,人们也将会从他们艰苦卓绝的奋斗中,从那些闪光的思想中,得到理想、理论、道德、人格的升华。
有幸参加胡耀邦主持起草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对我是一次难得的极好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结合起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我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与我们组林京耀合作写了两本书,一本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理论性较强,共八节,我写了其中的六节;另一本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问答》,是本宣传文件精神的普及读物,因为我参加了文件的起草,对文件的精神比较熟悉,把握较准,写起来相当顺手,所以大部分问答也是由我执笔。前者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后者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他社会交往较多,有关出版事宜都是由他负责联系进行的。此外,我还参加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广播讲座》的写作,写了其中的一讲:《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道德建设》;参加了光明日报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探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写作,写了长篇论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及其相互关系》。这些文章的基本观点和看法,至今仍未过时,也可以算是一点收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