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药酒由李四提供,其明知饮用该药酒会出现嘴唇发麻反应,却在未明确判断药酒毒性、饮用量及禁忌人群的情况下,仍向张三提供药酒;张三出现不适后,李四未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急救措施,存在过错。经核定,原告因张三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13余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系生命权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被告李四作为药酒提供者,明知饮用异常却未核实毒性、日常饮用量及禁忌人群,擅自将该药酒提供给张三饮用,进而导致张三死亡结果的发生,故被告李四未尽到一般人所能应尽的注意义务。张三饮用药酒后出现异常症状,此时李四等人已经知晓危险性,但还是因过于自信仅采取倒水、喝醋等方式帮助张三解酒,并非第一时间送医治疗,存在过错;张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动饮用药酒,亦缺乏自制力,自身存在过错;原告陈二作为家属,在张三明显不适时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导致延误救治,亦存在过错;考虑到李四系好意施惠,无偿请客,可酌情减轻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各方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依法判决李四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药酒非普通酒水,饮用需慎之又慎
本案的发生,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药酒系以药物泡制而成,并非普通酒水,部分中药材本身含有毒性,若泡制、饮用不当,极易引发中毒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法官在此提醒:
1.切勿轻信民间“偏方”,不要随意购买、泡制来源不明的药酒,购买药材、泡制药酒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遵循专业医师或药师的指导,明确药材成分、功效、禁忌及饮用方法。
2.切勿随意向他人推荐、提供自制药酒,人与人的体质千差万别,看似对自己有益的药酒,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避免酿成悲剧。
3.饮酒后若出现身体不适、异常症状,应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采取专业的救治措施,切勿心存侥幸,轻信“土方法”延误最佳救治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