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云蒙文化论坛应征稿件之19
村规民约在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文/蔺爱舍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村规民约作为乡村社会内生的行为规范与价值准则,承载着乡土文化的基因,凝聚着村民的集体共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更是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从传统乡村的“乡约治村”到新时代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村规民约始终以贴近乡土、贴合民心的特质,在乡村发展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乡村振兴筑牢文化根基、凝聚治理合力。村规民约的由来,根植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治理智慧,是乡村自治传统的历史积淀。早在先秦时期,“乡饮酒礼”“族规家法”便已成为规范乡里行为、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形式,形成了朴素的乡村自治雏形。宋代是乡规民约发展的重要节点,吕大钧制定的《吕氏乡约》,首次以成文形式明确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核心内容,确立了乡规民约的基本框架,成为后世乡约的范本。元、明、清各代不断沿袭发展,村规民约与宗族治理、地方行政相融相生,成为官府治理与乡村自治之间的桥梁,上承国家礼法,下接乡土民情,将道德教化、行为约束、邻里互助融入乡村日常生活,成为维系乡村社会秩序的“无形法典”。步入现代社会,村规民约褪去封建宗族色彩,被赋予新时代内涵,成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形式,纳入乡村治理体系,从传统的“民间约定”转变为新时代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载体,其内核始终围绕着凝聚村民共识、规范行为举止、守护乡土秩序,成为中国乡村治理独有的文化标识。 村规民约是乡土文化的鲜活载体,在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铸魂、聚力、润心的特殊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深层文化动力。其一,村规民约承载乡土文化基因,筑牢乡村文化自信的根基。村规民约源于乡土、生于民间,凝练了村民世代传承的价值理念、道德准则和民俗传统,无论是保护乡村生态、传承非遗技艺,还是倡导孝老爱亲、邻里和睦,都将乡土文化的核心内涵转化为可遵守、可践行的行为规范,让优秀乡土文化在日常践行中得以传承延续,避免乡村文化在发展中失去根脉,让村民在守约、践约中增强对乡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凝聚起乡村文化自信的精神力量。其二,村规民约凝聚乡村发展合力,激活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村民,村规民约由村民共同商议制定,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诉求,让村民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变为“主动参与治理”。通过约定乡村发展的共同目标、规范村民的生产生活行为,化解邻里矛盾、协调利益关系,让村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为乡村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乡风文明提供稳定的治理环境。其三,村规民约涵育文明乡风,提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村规民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土民情相结合,针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乡村陋习制定约束条款,倡导勤俭节约、诚信友善、孝老敬亲的文明新风,以“软约束”弥补“硬制度”的不足,让文明乡风浸润乡村,让乡村不仅有经济发展的“颜值”,更有精神文明的“气质”。
制定并落实好新时代村规民约,需坚持因地制宜、群众主体、务实管用的原则,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金钥匙”、乡村振兴的“助推器”,既要做好“制定”这篇文章,更要抓好“落实”这个关键。在制定村规民约方面,首先要坚持群众主体,广纳民意。村规民约的生命力在于村民的认同和拥护,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入户走访、家长座谈、村民议事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聚焦村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如生态保护、人居环境、邻里相处、村风民俗等,让村民成为村规民约的制定者、参与者,确保条款符合乡土实际、贴合村民需求,避免“纸上谈兵”“千村一面”。其次要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我国乡村地域辽阔,风土人情、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制定村规民约不能照搬照抄、千篇一律,要结合本村的自然禀赋、文化传统、产业特点,突出本村特色。比如生态旅游村可重点制定生态保护、村容村貌维护条款,传统村落可侧重非遗传承、古建保护内容,农业种植村可明确农田保护、互助耕作规范,让村规民约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后要坚持合法合规,把握边界。村规民约是基层群众自治的规范,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制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益,条款内容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让老幼妇孺都能看得懂、记得住、落得实。 在落实村规民约方面,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入脑入心。利用乡村大喇叭、文化墙、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对村规民约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通过文艺汇演、村民故事会、模范评选等形式,让村规民约融入乡村日常生活,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认同并自觉践行。我县三要镇永坪村,通过修建孝德文化长廊、古戏台等载体,将传统孝道文化融入村规民约,弘扬孝德风尚,提升了村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二是要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约束。成立由村干部、老党员、乡贤能人、村民代表组成的村规民约监督小组,负责对村民践行村规民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遵守村规民约的行为予以肯定,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进行劝导、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让村规民约从“纸上条款”变为“实际约束”。我县麻坪镇云蒙山村,创新建立“村民说事机制”,按照“说、议、办、评、晒”五步法推进陋习治理,形成了符合村情的“144”管理办法,明确倡导厚养礼葬、简办婚丧、杜绝人情泛滥等规范。通过季度道德评议和公示“晒”结果,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使陈规陋习治理真正落地见效,群众人情负担显著减轻。三是要树立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开展“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守约模范”等评选活动,挖掘和宣传践行村规民约的先进典型,让村民学有榜样、行有示范,以典型的力量带动全体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形成“人人守约、户户践约”的良好氛围。我县古城镇四联村,作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将村规民约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度融合,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等评选活动,引导村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要融入乡村治理,联动推进。将践行村规民约与村级绩效考核、村民福利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把村规民约落实情况纳入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让守约者有奖励、违约者有惩戒,推动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章程等有机融合,形成乡村治理的合力,让村规民约真正落地生根、见行见效。我县洛源镇党委,指导各村制定“十六不准”村规民约,并收集整理30多例正反面典型案例,用“乡音土话”开展宣讲,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有效遏制了厚葬薄养、天价彩礼等不良风气,增强了村规民约的感染力和执行力。 乡村振兴,文化为基。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传统智慧与新时代实践的结合体,既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载体,也是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唯有深入挖掘村规民约的时代价值,做好制定与落实的文章,让村规民约成为凝聚村民共识、涵育文明乡风、激活治理活力的重要抓手,才能让乡村既有发展的活力,更有守恒的温度,让乡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焕发新的生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和治理保障。
(重要声明:本稿件非AI创作作品,也未借助AI技术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