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当我回顾上半生那二十三年炼狱时期的苦准时寸,居然会在脑际里浮现出某些片断的生活场景的9性意味”。这真是一种令我百思而不解的现象。
在我模糊的记忆里,当时中文系一共组织了三次批判我的大会。这些所谓的批判,我当时在内心里是根本拒绝其合理性的。唯独有一个与我同班的同学,他不仅首先站出来批判和揭发我对他的“毒害”,还竟然以亲身经历来证明,他原来对我的崇拜居然造成了他的“堕落”。这就使我不禁“怒火中烧”。在同班同学的眼中,他曾经就是我的“跟屁虫”,为了“感谢”我的帮助,还专门为我定制过一只茶杯,并且在上面刻印了普希金的一句诗:“我的朋友/我们要把心灵里的美丽的激倩/都献给我们的祖国”。我基于内心的激愤,当天晚上就把这只茶杯掷还给他,并对他说了一句:“从此我们就划清界限吧。”
事实已经过去七十年了,但我一直对此保留深刻印象。至今想到这一幕,我仍然感到它是我诗性坚守的一种表现。当年的我,在内心深处的确是颇为高傲的。
后来我被“留校劳动考查”。别的同学都分配离校,掰加地在宿舍里夜不能寐,有时不禁痛哭起来。有一天晚上,我也记不起是怎么弄到一盏酒精灯,还有一只鸡蛋,有油但没有盐,可是有白糖,于是在百无聊赖中便想到用油和白糖来煎荷包蛋吃。当我煎好这只鸡蛋而慢慢品尝时,那真是一种美味至极的感觉。当时我就想,等我有机会分配工作后,一定要再弄几只鸡蛋照此复制品尝。可惜的是,接下来的严酷生活,使我根本无法享受这种美味。而即使我生再环境改变之后,吃过的鸡蛋无数,却再也吃不出那只用油和白糖煎出来的鸡蛋那样的美味了。
这虽然是我人生经历中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是永远铭刻于我内心的难以忘的具有诗性意味的事情。因为一个人的一生中,那些永远铭刻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往是一种看似卑微却意味无穷的诗性存在。我当时的生存处境可谓是绝境,却用一种自得其乐的方式自慰,是不是意味着一种生的力的冠程存在呢?
人的内心世界在隐秘的深处是千姿万态的。当我即使被饥饿折磨得连走路都是用两只脚“拖”着行走时,我也从不像其他人那样,把一些本不应该是正常的人类应该进食的东西放入口中。当绝大部分人手中捧着散落着许多稗子的米饭狼吞虎咽时,我仍然耐心地把那些稗子一粒粒地拣出问题来扔掉。以致他们的饭被一扫而光之后,我还在一粒粒地拣着稗子。这说明在我的内心深处,仍然存在着一处“诗和远方”的幻象。其后,我被“遣返”回南京拖了三年板车,1969年又下放到灌南县的陈集公社杨圩大队。那里是黏土,素有“下雨一团糟,天晴一把刀”之称。下过雨后穿着胶鞋走路,鞋底的黏土常常把鞋子“积累”成土疙瘩,用劲一甩,鞋子就腾空而起。而我们门只能苦中作乐地为之发出苦涩的笑声。我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了两年,最后因亲戚帮忙才迁移到了高邮的汉留公社爱联大队。到了这里的沙土地带,即使雨后走路也十分轻松。这便不禁使我因走路而感到一种诗性的轻松。
以后的种种生活经历,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天天好起来。当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使我的诗心天天增加了温度和信心。
要回顾我这一生的经历,当然不是这篇短文能记录得了的。我现在已步人暮年,死神一天天接近。我写了不少诗评诗论,但几乎不写诗,主要是因为“眼高手低”。多年前写了一首《阳光染白了我的头发》,灵机一动,就备给了当时诗
刊主编叶延滨,跟他半开玩笑地说,你看是不是诗,是诗就发,不是就扔进垃圾桶。结果他发了,我也并没有因此继续写诗,因为有“自知之明”,我不是那种“料”。几年前,我因感叹一生的风风雨雨,一时兴起,顺便写了一首概括我一生的短诗《悟》,不妨在此录下以兹佐证:
年轻的时候
我意气风发,目中无人
曾同一位亲密的朋友
面对大街上的人群
指着他们说
这些大都是些行尸走肉
朋友怪笑点头称是
如今我步入暮年
即将进入冷寂的世界
终于心甘情愿地承认
我也是一具符合标准的
行尸走肉
死神冷笑点头称是
这是一首看起来有点玩世不恭的自讽自嘲之作。它显示了我从年轻轻狂到暮年通达的人生感悟。也许有人甚至会认为它消极无聊,我之所以这样写,自然与我的人生经历有密切关联。我写出来,不想以此影响别人,不过是一个卑微的悲剧人物在大时代浪潮下的一次现丑而已。
能够读到此文的朋友们,还是以各自不同的经历和心志自由发挥想象力吧。
因为,诗无达话嘛!
叶橹,原名莫绍裘,1936年出生于江苏南京,195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大学期间,开始评论写作,1956年在《人民文学》发表《激情的赞歌》、《关于抒情诗》等文,预见了闻捷、公刘等诗人的重要性。1957年,刚大学毕业的叶橹却被错划为“极右”,被迫辍笔,在湖北劳改队和江苏高邮的农村生活中度过23载。1980年复出,先后担任江苏省高邮师范学校教师、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在中国现代主义诗歌评论界享有权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