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在“天道”与“人意”之间追溯善恶之源
渐庐杂谈6.谈善恶
“善”与“恶”是人们经常谈论的两个词,每一个人对善恶都有自己的理解,而且好像也有一个共同的抽象界定。但让我们真正讲清楚到底何谓善恶时,好像还不太容易。
我们先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善恶是如果理解的。“人应该多做善事,少做恶事。”常识中的善与恶,主要指做事说话不要危害他人和社会,对得起自己的道德良心。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言行被谓之善,损害社会和他人言行被称为恶。培根也认为:“善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善是人类的一切精神和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
常识中的善和恶是人对善恶的简单理解,不足以反映善恶的本质。判断善恶应该有一个标准,但人们判断善恶的标准是什么?如果简单以有利还是损害社会和他人来作为判断标准,好像不能清楚地把握。比如,美国用导弹精准炸死伊朗的最高领袖哈梅内伊是善还是恶,在特朗普等美国人看来是铲除了一股邪恶势力,对世界和平做了一件有价值的事情。但有些人好像不这样认为,认为美国无视国际准则的一种强权政治,杀害一个主权国家的领袖,充当国际宪兵的角色。再比如,在我国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在极度扩张,大量农民土地被占用,农民失掉了祖辈留下来的养家产业,许多农民从此没有生活的根本来源。从城市化发展来看,好像是一件善事,但对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可能就不能说是一件善事了。
冯友兰在他的《新理学》中曾经讲到:“我们说任何事物之是善是恶时,我们必用一批评之标准。所谓善者,即从一标准以说合乎此标准者之谓,合乎此标准者是善,则此标准即是至善。”《易经》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道的生衍是善,对道的继续、遵从是善。从这点可以推出,恶就是对道的违背和悖逆。简言之:顺道者谓善,逆道者谓恶。也就是说善恶定判的标准就是道,顺从它的就是善,违背它的则为恶。
“道”到底何谓?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道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达。“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见道虽然不能用言语来表达,但它是自然、万有的本原。“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道是万物所以生的总原理。对万有本原的尊从与悖逆,就成为评判善与恶的最高标准。《圣经》中讲到:“太初有道,道就是上帝,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世界万有的本原就是造物主,他就是道。而且《圣经》认为造物主是全善和至善的。如果我们把上帝理解为道,他成为善的最高标准,这点倒和《道德经》取得了一致。
上面的论述已经回答了我们前面提出的问题:判断善恶的标准就是它与“道”的关系,顺道谓善,逆道谓恶。道是事物运行的总规则,道具有实然性,有人之前道就存在,理也存在,事物运行是循道还是离道亦然存在,按照冯友兰对善恶的定义,善恶在有人之前似乎就应该存在,只是无人的智慧去判断和界定罢了!
那么在无人的自然世界,善恶真的存在吗?事物没有人所具有的自由意志,所有事物都遵循着一定的自然规律在运行。草木的生长遵循生物的生长规律,地震是地壳能量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一次集中释放,海啸是由海底地震、火山喷发或海底塌陷、滑坡等所激起的海水剧烈波动的一种自然现象,包括物种灭绝、病毒肆虐、恒星死亡都有其依存的自然规律。我们举不出在无人的情况下,事物不按自然规律运行而逆道的任何例子,从这点说无人亦无恶,善又是相对于恶而言的,无恶也就无所谓善了。这样说来,无人其实是无善恶的。
当人出现之后,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与草木禽兽最大的不同,在于人被赋予了“自由意志”。草木只能顺道而生、顺道而死,人却可以在“顺道”与“逆道”之间做出选择。正是这种可以选择的力量,使得人类世界既有“继之者善”的璀璨,也埋下了“逆之者恶”的隐患。人可以为了生存而猎杀,这是本能;但人也可以为了贪欲而滥杀,这是“逆道”。更可悲的是,人还可以利用自由意志,将自己的私欲包装成群体的大义,让局部的“善”遮蔽了真正的道。因此,自由意志既是人类伟大的根源,也是一切人间之恶得以滋生的土壤。“善恶”是人基于自由意志对“道”的遵从与悖逆所做出的价值判断,它依赖于具有评价能力的主体(人的意识),所以说有人才有善恶。而“道”的顺逆作为客观事实,可以独立存在。人的出现,是将客观的“顺逆”转化为主观的“善恶”评价的关键。这一理解,也为我们接下来区分善恶的不同层次埋下了伏笔。
如果万物皆由道生,那么人的这种能够选择“逆道”的能力,其根源又在何处?道家思想中,“道”允许万物(包括人)按其本性发展,如果人的本性中就包含了“可为善、可为恶”的潜能,那么“恶”是否也是道之运行的一种现象?奥古斯丁曾认为“恶是善的缺乏”。人的自由意志,是“道”在赋予人特殊地位时,一并给予的自我决断能力。这种能力本身是中性的,是“道”之运行的更高阶表现。所谓“逆道”,不是对“道”的超越或否定,而是在具体情境中,个体因私欲、认知局限或意志偏差,偏离了道在当下情境中的最优实现路径。换言之:“恶”并非与“道”对立的另一个本体,而是“道”在通过有限个体实现自身时,因自由意志的不当运用而产生的缺失。
庄子曰:“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讲的是站在不同角度对善恶的界定亦不同的道理。比如,为了防止禽流感流行,当在某地发现有患流感的鸡禽,人会把附近成千上万只鸡禽宰杀掉。对人来说,是为人的健康而采取的必要手段,如果不这样做,让禽流感流行,那将给人类带来灾难。可以说对人是一件善事,但对被宰杀的鸡禽来说,则是大恶。人为了自己的健康,而宰杀动物,则是动物的灾难和不幸。
我们日常所谓善恶都是从人的标准出发的。利人者为善,损人者谓恶。把人作为至高、至上的善恶评判标准已经失去了善恶的根本准则,已经无所谓真善或真恶了。比如人对自然资源的无度开发,人为了自己的需要对其他动物的宰杀,从人当时的角度可能是利人的行为,但抛开人的利益和需要,这些事对于自然和宇宙来说可能就是不善的行为了。从科学技术的出现和发展的目的看,是利人的行为,是造福人类的事情。但如果从整个宇宙和自然的平衡和长久发展来看,我们把时间放长100年,500年,1000年或更长时间,近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和极度发展,可能未必一定是好事。也可能它正是几百年,几千年之后自然和人类社会出现灾难的根源。当然,这是我们对科技飞速发展所引起后果的一种忧患。事实是科技的出现和发展,像似一股谁也无法阻挡的力量,它也是自然和人类社会在这个特殊阶段发展所产生的一股自然推力,也是一种顺道的必然,至于它是否会给人类未来带来灾难,也相信人类的洞见和纠错能力。
上面我们还说的是人的整体利益。其实人被分为民族、国家、地区、宗教、团体、党派等,人为了争取局部利益时,常常赋予道德和善的标签。所谓爱国、爱教、爱党、爱民族实际上都是从局部、本位出发的,这个时间所谓的善恶已经距离判断善恶的真正原则—“顺道,还是逆道” 更加遥远了。
《道德经》中讲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老子在这里阐述了善恶的辩证关系。即善恶是相形相对立的两个方面,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如果没有恶,也就不存在善,因恶的存在方彰显出善来。这是对善恶的另外一种阐释,要求我们用辩证的观点来理解善恶。老子的辩证观点不只可以帮助我理解善恶,它可以指导我们辩证地理解世界上的许多对立的现象。比如,好与坏,黑与白,大与小,正与邪等都相形而存在的,无好就无坏,无黑就无白,辩证地可以解释许多问题。
在本体层,善即是顺道,恶即是逆道,具有绝对性。善恶直接契合于道,不以相互为对方存在之参照。但在具体的经验层,善恶总是相伴而生,互为参照。因此,老子的相对善恶观与绝对的契道善恶观并不矛盾,一个在经验层,一个处于本体层。
判断善恶不能以人为标准,应该以道为标准。最应该剔除的人类中心主义、局部或团体利益。人应该视自己为万物之一员,视万物为平等。在每一次善恶判断中,主动悬置狭隘的人类利益或局部立场,尽可能容纳更多生命与更长时段的视角,并以“是否促进万物之生、整体之和”作为逼近道的实践指针。
既然善恶如此复杂,标准如此高远,那么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又当如何自处?或许正如文中所暗示的,保持对“道”的敬畏,警惕将任何“局部的善”包装成“绝对的善”,在每一次选择中尽可能地向“生”与“和”的方向靠近,尊重“自然”,这也许就是“顺道”在当下的践行,这便是在经验层中的顺道而行。
初稿于2016年1月4日
修改于202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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