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文|宗昕川
河北省承德市下辖的隆化县,地处河北省北部,是一座兼具深厚红色历史底蕴与丰富自然人文资源的县城。 作为全国著名英雄董存瑞的牺牲地和纪念地,拥有重要的红色旅游资源。
近日,这里一位七旬老人向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举报,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关注。
七旬村民无畏举报,声称不怕打击报复
去年12月16日,老人通过相关人士发来举报材料,其主要内容为—— 我是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郭家屯镇招素沟村村民衣某,我现在实名举报:
一、隆化县相关领导涉嫌弄虚作假,涉嫌隐瞒事实,涉嫌欺骗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疑似对抗督察整改。
2025年11月19日我向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实名举报招素沟村民孟某伙同探矿单位,自2004年一2014年在我本人责任山涉嫌以探矿为名实施盗采,涉嫌非法毁坏我林地20余亩。 11月20日隆化县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我本人现场指界并介绍情况。
11月30日,承德市政府官网公开调查核实情况:认定毁林8.66亩,槽探工程与设计一致,反映问题地块植被已恢复。 我委托第三方勘测后,再次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毁林面积不符,我们认为涉嫌被盗采价值超亿元近35万吨萤石。
12月13日承德市政府官网第二次公开:认定毁林69.55亩,罪犯已被隆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盗采问题不属实,依据:①2009年自然资源卫星影像证实山顶存在历史遗留采坑。②槽探与设计一致。③村干部群众等可证明举报采坑为生产队时期群采形成。④举报盗采采坑总挖方量59926.76立方米。
隆化县相关领导疑似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中央督察组的事实如下:1、二次公开毁林面积相差60.89亩。2、根本不存在隆化县人民法院,对隆化县三益矿业公司及其他企业毁坏林地69.55亩刑事处罚,我作为林权者、受害者事,并长期维权,对此毫不知情,公检法没有任何人找过我,也没人被抓,更没有刑事判决书。毁坏林地10亩构成犯罪,毁坏林地69.55亩是涉嫌严重犯罪行为。3、以探矿为名开采矿产资源就是涉嫌盗采。
隆化县相关人员认定山顶采坑是历史遗留,涉嫌歪曲事实,涉嫌偷梁换柱,是严重的涉嫌渎职犯罪行为,证据如下:①山顶确实存在长20余米、宽约1.5米,深约3米矿坑,是60年代生产队找矿开挖,因萤石平均品位20一30,无人收购,没有价值,所以废弃,生产队时期群众是不能自行采挖的。以上事实有人证,我本人愿与所谓的知情群众等人对质。②上世纪80年代该山已分归我所有,有书证。③采坑总挖方量59926立方米,到处都是大型机械开挖痕迹。④探矿权取得必须有地型地貌说明,省自然资源厅有备案。⑤矿坑是2006年盗采的,2009卫星影像不能证明是历史遗留。
隆化县相关领导涉嫌隐瞒的事实如下:2006一2014年期间,孟某与探矿单位合伙,先是涉嫌露天盗采山顶59926立方米约,约合18万吨萤石,后又采空了山腰向上矿石,山根向上矿石,并且一边开采一边销售,这不是涉嫌盗采是什么?探槽与设计一致不能掩盖涉嫌犯罪事实。现场就在那里,任何人都掩盖不了。
隆化县相关领导疑似对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事实如下:涉嫌露天盗采现场根本没有枯死树,原来就没有植树,郭家屯镇政府出钱出人替涉嫌犯罪分子栽树,这不是涉嫌对抗督察是什么? 二、举报隆化县相关领导涉嫌包庇犯罪份子。
孟某及相关企业背后疑似有保护伞,他们涉嫌长达11年没办理任何征占用林地手续,涉嫌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他们严重的涉嫌盗采犯罪行为疑似未受任何处罚,这其中涉及几家部门疑似不作为。
以上举报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诬告法律责任,我本人不惧任何威胁,不惧任何打击报复。
中央督察组的四次交办,检察院要求公安继续侦查
针对老人的多次举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后。承德市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边督边改,并四次进行了信息公开发布。
去年11月30日,承德市政府网站发布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举报称:隆化县郭家屯镇招索沟村孟某在2006-2014年期间在大苇子沟大平梁山上无证开采举报人承包林地内的萤石矿,面积约20余亩。
就这一涉及公共利益生态环境问题,承德市政府网站发布回复称:
1.关于“郭家屯镇招素沟村孟某在2006-2014年期间在大苇子沟大平梁山上无证开采”问题,经调查,信访举报人反映采挖区域,原为上世纪80年代生产队时期群采遗留采坑,后经批准,按要求在原群采坑区域内,开展槽探勘查活动,槽探工程与设计要求一致。综合调查取证情况,信访举报人反映的孟某为探矿单位雇用施工人员,并非孟某个人擅自进入探矿区实施开采。
2.关于“信访举报人反映的开采其林地内的萤石面积约 20余亩”问题。经核实,该处为探矿单位雇佣孟某在郭家屯镇招素沟村大苇子沟大平梁山顶处探矿所致。经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勘测,地块实际占用林地面积为8.66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无公益林。2014年由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恢复植被。经现场核实,反映问题地块植被已恢复,裁植油松、云杉,恢复面积8.66亩,造林密度每亩111株。因为天气干早原因导致约60株栽植树木枯死,但保存率仍达到90%以上。
去年12月13日,市政府网站又称:举报人反映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实际破坏山林面积49.38亩,盗采矿石21余吨。上次举报后22日、23日开始现场裁树。(19日举报內容:反映2006—2014年期间,郭家屯镇招素沟村有人在大苇子沟大平梁山上无证在林地采挖茧石矿,大约20亩。)
市政府网站发布的调查核实情况称:
1.关于“实际破坏山林面积49.38亩”问题部分属实。涉及区域山采坑为20世纪80年代生产以时斯群深形成,举报人全程参与并指认,因此公示时按其指认的范围面积为8.66;因信访举报人拒绝透露此次举报“破坏山林面积49.38亩”的具体位置和范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县林草局对信访举报人第一次指认范围以外区域问步进行了实地调查。采坑外确实存在其他违法占用林地的问题,是同一法人名下的隆化县三益矿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所为,三家企业已于2019年8月因违法占用林地69.55亩被隆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处罚。2022年3月又因新的破坏林地行为(涉案面积61.29前,其中林地49.74亩)移送检察机关,2024年5月县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后退回县林草局行政处罚,目前县林草局已对该企业做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下步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关于“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盗采矿石21余吨”问题不属实。12月4日再次与信访举报人了解情况,信访举报人称其举报时表述错误,实际反映为“盗采矿石21万余吨”,称共聘请三方实地测量挖方量为71373.27立方米(信访举报人自称按每立方米合3吨矿石折算的,大约合21万吨)。县资规局于12月6日聘请了三方实测单位对信访举报人举报盗采矿石的采坑开展了实测工作,通过测量该采坑总挖方量为59926.76立方米。通过套核卫星影像,该区域自2009年自然资源卫星影像系统应用开始即存在历史遗留采坑。2004年7月取得探矿权至2014年7月转采前,探矿权人按照《河北省隆化县招素沟矿区萤石矿前期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设计》在原群采采坑内开展了槽探勘查活动。经套核《河北省隆化县招素沟萤石矿矿区地形地质(附工程布置)图》,槽探工程与设计图纸一致。2014年7月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人为隆化县三益矿业有限公司,延续至今,现有效期2024年7月26日至2029年7月26日。同时通过对信访举报人举报时间段(2006年至2014年)时任及现任村干部、本村知情群众、镇分管同志及相关知情人员调查获得的证人证言,均可证明:信访举报人举报采坑为生产队时期村民自行开采形成,2006年又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北地质勘查院在此进行探矿。
3.关于“上次举报后22日、23日开始现场裁树”问题属实。现场裁树为整改行为。2025年11月22日和23日,郭家屯镇政府对招素沟村大苇子沟大平梁山顶采坑处60余株枯死树木进行了整改,清理死树并补植75株树木(油松、云杉)。

去年12月29日,承德市政府网站再称:举报人对承德市调查招素沟村非法毁林问题不满意。举报人提出:1.两次公开的毁林面积相差60.89亩。2.隆化县人民法院未对三益矿业公司以及其他三家企业毁坏林地69.55亩刑事处罚。3.隆化县认定采坑是历史遗留错误,举报人提出,采坑中有大型机械开挖痕迹。
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称:
1.关于“两次公开的毁林面积相差60.89亩”问题属实。经核查,第一次公开毁林面积为8.66亩,系举报人衣某某全程参与并指认,由第三方勘测公司对郭家屯镇招素沟村大苇子沟大平梁山顶处采坑勘测得出数据:第二次公开毁林面积为69.55亩,系举报人二次举报后,隆化县林草局举一反三,对举报人第一次指认的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调查,经查阅相关档案,发现隆化县三益矿业,2019年8月违法占用林地69.55亩。两次核定点位面积相差60.89亩,但两个点位不重叠不是同一位置。
2.关于“未对三益矿业公司以及其他三家企业毁坏林地69.55亩刑事处罚”问题不属实。经核查,反映点位实际涉及三益矿业、金峰矿业、鑫发矿业三家公司。隆化县人民法院已对三家公司毁坏林地69.55亩进行了刑事处罚。2019年8月,隆化县人民法院判决隆化县金峰矿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任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隆化县林草局已于2022年3月2日将三家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22年3月7日,县公安局刑事立案,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三家企业涉案地块面积共计61.29亩,2023年5月18日,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5月8日,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并于2024年5月22日作出《检察意见书》,要求县公安局继续侦查,符合起诉条件重新起诉。
3.关于“隆化县认定采坑是历史遗留错误,举报人提出,采坑中有大型机械开挖痕迹”问题不属实。经核查,通过对信访举报人举报时间段(2006年至2014年)时任及现任村干部、本村知情群众、郭家屯镇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调查,均可证明:举报采坑为生产队时期村民自行开采形成,2006年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北地质勘查院在此进行探矿。通过套核卫星影像,该区域自2009年自然资源卫星影像系统应用开始,即显示存在历史遗留采坑。2004年7月,该区域取得探矿权至2014年7月转采前,探矿权人按照《河北省隆化县招素沟矿区萤石矿前期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设计》在此采坑内开展了槽探勘查活动。经套核《河北省隆化县招素沟萤石矿矿区地形地质图》,槽探工程与设计图纸一致。通过现场核实,此采坑岩壁风化程度一致,且坑底植被茂密、长势良好,未发现大型机械在此施工作业,也未发现挖掘痕迹。
去年12月30日,承德市政府网站最后一次称,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隆化县三益矿业、金峰矿业、鑫发矿业,多年来无证非法开采,矿石外运、加工,矿渣露天堆放,污染地下水,破坏植被近百亩。
政府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后称:
1、关于“隆化县三益矿业、金峰矿业、鑫发矿业,多年来无证非法采矿,矿石外运、加工”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反映的三益矿业和鑫发矿业为采矿企业,金峰矿业属选矿加工企业。三益和鑫发矿业采矿证均在有效期內,通过核查相关材料,三益矿业2025年9月发生违规采矿问题,现已完成查处整改;鑫发矿业2022年6月发生违规采矿问题,现已完成查处整改,三益、鑫发两家企业2022年9月停产后未产出矿石;金峰矿业近年度矿石来源为外购,无矿石开采行为,企业手续齐全,不存在违法加工问题。
2.关于“矿渣露天堆放,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经核查,三益矿业、鑫发矿业采矿作业产出的矿石直接运至选厂进行加工,现场排查中两座矿山现场无选矿设备,采矿作业不产生矿渣,金峰矿业厂区东侧建设尾矿干排堆场,该干排堆场用于堆存压滤后的尾矿砂,相关技术指标符合环评要求,三益、鑫发矿业两家企业生产时矿洞涌水排入收集池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现场核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无地下涌水排出,金峰矿业萤石选厂处于生产状态,选矿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痕迹。2025年1-3季度企业对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现行标准。
3、关于“破坏植被被近百亩”问题属实,经核查,2015年6月6日,三益矿业在招素沟村大苇子沟堆放矿石违法占用林地,被原隆化县林业局行政处罚;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金峰矿业、鑫发矿业、三益矿业三家企业存在违法占用林地69.55亩的行为,隆化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企业负责人任某和金峰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予以判决。针对三家企业在2019年8月以后发生的新破坏林地49.47亩的行为,隆化县林草局于2022年3月2日将三家企业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24年5月8日,隆化县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并于2025年12月17日致函县公安局继续侦查,符合起诉条件重新起诉。
生态文明下的兴隆样本,值得该市其他地方学习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最高领导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最高领导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去年11月份进驻河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相关网站报道显示,同为承德市下属、和隆化县一字之差的兴隆县这几年来的环保工作业绩突出,堪称标杆,值得该市该省和全国其他地方学习。
2025年12月24日,承德市兴隆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从因矿业之殇屡被“点名”,到如今喜获“国字号”生态桂冠,其背后,正是三年来兴隆县有主矿山生态修复以“对价清偿”为硬核的创新实践。 地处燕山铁矿富集带的兴隆县,铁矿石开采一度成为当地经济发展“支柱”,但山体破损、地表裸露、植被破坏,也留下累累“生态伤痕”。
2022年4月6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兴隆县矿业“非法开采”“生态治理缓慢”等问题的通报,如同一记响雷唤醒了这座“靠山吃山”的小城。 痛定思痛,釜底抽薪。
针对矿业生态治理中普遍存在的“企业损害、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治理弊端,以及“缺乏长效机制、修复资金短缺、效率低下”的困境,兴隆县明确规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破坏、谁担责、谁付费。 通过刚性推行设立生态损害赔偿金和生态修复基金、涉矿权限审批提级、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生态红利引导、高压监督问责等一整套以“对价清偿”为核心的“铁腕机制”,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显著提升。
2022年11月,经现场核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一次性通过了兴隆县矿山生态问题整改。仅用半年,兴隆县以实打实的成效,突破了矿山生态修复“屡治屡犯”“资金难、执行难”的治理困局。 想让绿色长久“扎根”,既要算好“经济账”,也要算好“生态账”。
如今,兴隆县推广10.5万亩树下生草、发展2.7万亩林下经济,让村民吃上“生态饭”,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71.2%,绿水青山已变成金山银山。当刚性制度约束转化为思想认同和行为自觉时,矿山生态便实现了从“被动修复”到“主动保护”的质变,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逐渐成为常态。
“全力抓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承德市遵照事实依据,保证问题立行立改,并从更深层次建章立制,确保老问题不回流、新问题能发现。”相关方面如此表态。
然而,对于地方的调查处理结果,此次事件举报人衣姓老者依然不服,他表示会继续将举报维权进行到底。
广大关心此事件的民众和舆论,呼吁相关方面能够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公开说明事实真相和接受社会监督,能够妥善处理这一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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