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双方吵得厉害,焦点就集中在三件事上:
·劳动的价值不应被年龄掩盖
小张的家长觉得,李大爷年纪这么大,哪还有什么“工”可误。但李大爷拿出了证据,证明自己一直在家务农,每月有一定收入。法官认为年纪大不是不能工作的理由,考虑到李大爷的身体状况以及劳动能力客观上不能与青壮年相比的情况,酌情参照相关行业平均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持了李大爷部分误工费。
·父母的责任,不止于衣食起居
撞人的小张还是个学生,自己没钱赔,该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损失得到赔偿?法官依法进行释明:未成年孩子惹了祸,由未成年人个人财产优先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他的父母来负责赔偿。在明晰赔偿责任的同时也提醒所有家长要管好自家的孩子。
·事故的代价,不能转嫁给“年老体弱”这个标签
小张的家长提出,李大爷年纪大了,本身就有一些老年病,这次伤得重、好得慢,不全是车祸造成的,想少赔些。法官审理后认为,李大爷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自身原有疾病难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与伤残后果之间也难以建立因果关系。所以,李大爷的年老体弱并不是减轻小张及其父母赔偿责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