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以制度公平托举共同富裕底色 作者:张忠信
养老,是民生之基、民心之盼。城镇退休人员与农村老年人的待遇差距,既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缩影,更是推进共同富裕必须破解的重大课题。与此同时,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同样事关尊崇与担当。正视差距、破解难题,以制度改革补齐短板,以政策倾斜兜牢底线,让亿万农村老年人、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时代赋予的责任,更是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双轨并行”,历史欠账与现实短板交织叠加。农村老年人曾以辛勤耕耘支撑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却因保障制度设计差异,长期处于养老保障体系的薄弱环节。低缴费、低补贴、低待遇的现实,让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难以覆盖基本生活与医疗照护刚性支出,“养老靠子女、看病靠积蓄”仍是不少农村家庭的无奈选择。十余倍的待遇鸿沟,不仅是数字上的悬殊,更是民生福祉的落差,与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必须以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加以破解。
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是国家建设与发展的功臣。他们或投身军旅保家卫国,或扎根岗位奉献一生,为国家稳定、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养老保障上,既要落实好现有优抚政策与退休待遇,确保其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实到位,更要关注部分农村籍退伍军人、基层退休老干部在养老保障中的现实困境——部分农村退伍军人因未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基础养老金偏低;部分基层退休老干部退休后回归农村,面临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待遇衔接不畅等问题。这不仅关乎个人晚年尊严,更关乎尊崇军人、敬重老干部的社会风尚,必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予以保障。
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兼顾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等特殊群体保障,绝非简单的“平均主义”,而是要在公平与可持续之间找到最优解,以系统性改革破除壁垒、补齐短板。要强化财政兜底保障,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加大对中西部农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让财政资金向最困难、最薄弱的群体倾斜,筑牢农村养老基本保障底线。要推进制度整合创新,打破城乡身份壁垒,逐步构建统一的国民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资产转化为养老保障的有效路径,破解农村老年人、农村籍退伍军人缴费能力不足的难题。要拓宽多元筹资渠道,将国有资本收益、土地出让收益按比例计提用于农村养老保障与优抚对象保障,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互助养老等补充形式,构建“基础保障+个人账户+多元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保障网络,让农村养老从“单一兜底”向“多元支撑”转变。
要突出特殊群体保障优先,完善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养老待遇衔接机制。对农村籍退伍军人,探索军龄折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提高基础养老金倾斜标准等政策,让其军旅生涯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养老保障;对退休老干部,健全待遇保障与服务保障体系,落实好医疗、康养、精神慰藉等服务,让其在安享晚年中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温暖。同时,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向特殊群体覆盖,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让农村老年人、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养老服务。
养老保障的温度,折射着社会文明的高度;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彰显着国家的责任与担当。农村老年人为国家发展奉献了青春与汗水,退伍军人用热血守护家国安宁,退休老干部以坚守诠释初心使命,他们都理应在晚年过上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做好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养老保障工作,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政治责任;不仅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更关乎乡村振兴的根基稳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尊崇风尚的厚植传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把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保障特殊群体养老权益摆在突出位置。以久久为功的政策定力,以精准务实的改革举措,持续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与特殊群体保障质量,让城乡老年人在养老待遇上的差距逐步缩小,让退伍军人、退休老干部的奉献得到应有回报,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乐享幸福,让共同富裕的阳光照亮城乡每一个角落,让民生福祉的成色更足、底色更暖,让尊崇与关爱成为社会最动人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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