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岂可轻?
——再议吴伯箫名字用字之误
李 皓

山东文学馆的展陈照(摄于2025年11月28日)
近年来,我一直致力于吴伯箫研究,对关乎先生的人与事、乃至姓名用字,尤为上心。针对社会各界、展板标识及各类出版物中,先生名字“箫”“萧”混用的错乱现象,我曾先后撰写《天下谁人不识“箫”?》《说说吴伯箫之“箫”》《“箫”“萧”之误何时休?》等多篇文章,公开发表在《箫韵》《济南日报》等报刊上,呼吁相关方面与人士予以勘误。这些文字也确乎起到了澄清作用,错写先生姓名的情况日渐减少。
可前不久赴山东省文学馆参观时,我却再次看到了刺眼的谬误。在一楼展厅的山东作家阵容展陈中,有关吴伯箫先生的介绍竟也出现“箫”“萧”并用的情况:文字说明里写的是“箫”,堪称准确;而照片右下方的标注,却赫然印着“著名作家吴伯萧”。如此舛错,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诚然,在人名用字管理尚未规范的年代,这样的错误尚有情可原——王统照、巴金先生当年编辑出版《羽书》散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刊行吴老晚年的散文集《忘年》及其《吴伯箫散文选》时,都曾将封面的“箫”字错印为“萧”。彼时世人多只重字音相同,对字形差异往往不以为意。但时至今日,网络普及、用字规范早已深入人心,人名用字分毫必究,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何况,吴伯箫先生是文学界公认的名家,山东省文学馆作为专门从事文学典藏、研究与展示的专业机构,出现这般低级错误,更属不该。由此观之,当今部分行业浮躁之风未绝,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亟待回归。这般大庭广众之下的纰漏,往来的工作人员、各级领导与诸多参观者,竟无一人察觉吗?
出于对吴伯箫先生的敬重,也因“箫”“萧”二字表意判然有别,我今日再撰此文,恳请相关方面尽快更正谬误,莫再于公众场合,折损文人斯文。

作者简介:
李皓,笔名浩泉,在济南工作、定居的青岛平度人。中共党员,退休党报新闻工作者。原任莱芜日报社编辑部主任、济南日报社高级编辑,现为莱芜区散文学会副会长、济南市吴伯箫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写作学会莱芜写作中心副主任,系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写作学会常务理事、济南市作家协会理事。
附:
关于恳请更正山东省文学馆
吴伯箫先生姓名用字错误的公开建议函
尊敬的山东省文学馆相关负责人:
您好!
我系长期从事吴伯箫研究的一名工作者,也是本世纪初即加入山东省作家协会的省级作协会员,多年来一直关注先生姓名用字的规范问题。此前,针对社会各界、出版物及展陈中出现的“箫”“萧”混用乱象,我曾先后撰写《天下谁人不识“箫”?》《说说吴伯箫之“箫”》《“箫”“萧”之误何时休?》等多篇文章呼吁勘误,在多方努力下,错用情况已大幅减少。
然而近日前往贵馆参观时,我发现一楼展厅“山东作家阵容展陈”板块中,吴伯箫先生的姓名出现了“箫”“萧”并用的疏漏:文字说明部分准确使用了“箫”字,而照片右下方的标注却误写为“吴伯萧”。
诚然,在人名用字管理尚未规范的年代,王统照、巴金先生编辑《羽书》,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先生的散文集《忘年》《吴伯箫散文选》时,曾因用字不严出现过类似错误,彼时或可因“音同不计形异”得到谅解。但时至今日,汉字使用规范早已深入人心,人名用字作为身份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毫之差皆需严谨对待。尤其贵馆作为专门从事文学典藏、研究与展示的专业机构,肩负着传承齐鲁文学文脉、传播文化常识的重要使命,在文学名家姓名用字上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不仅有失专业水准,更辜负了公众对贵馆的信任。
“箫”为竹制乐器,意蕴雅致;“萧”多为姓氏,二者音同形异、表意迥别。规范使用吴伯箫先生的姓名,既是对先生个人的尊重,也是对文学历史的敬畏,更能彰显文化展陈机构的严谨作风。
基于此,我郑重恳请贵馆尽快核查展陈内容,更正照片标注处的用字错误,杜绝类似纰漏再次发生。同时也希望贵馆以此为鉴,加强展陈内容的审核把关,为公众呈现更为精准、专业的文学展陈内容。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此函,盼复!
此致
文学的敬礼!
建议人:李皓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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