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我终结与自我哀悼的闭环仪式
一评析王瑞东《我只好自己火化自己的尸体》
湖北/张吉顺
这首诗的核心力量,在于它构建了一个绝对孤独、自我指涉的生命终局,并通过高度冷静的叙述,完成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精神演习。
1. 核心悖论与绝对主体性:标题与内容确立了一个根本性的悖论——主体“我”同时承担了死者、抬尸者、殡葬师、哀悼者这四种在现实中必然分离的身份。这种身份的强行合一,取消了所有他者的介入,将死亡及其身后事彻底变为一场自我的独角戏。这并非物理上的可能,而是精神层面关于自我处置权的极致隐喻:我的存在,由我全权负责,直至终结与纪念。
2. 场景的象征与选择逻辑:对“水葬”与“土葬”的摒弃,理由冷静而荒诞。拒绝水葬,是拒绝被分解、被自然循环(鱼)所吞噬,从而失去自我的完整性;拒绝土葬,是恐惧在彻底的消逝(不知埋在哪)后,连自我悼念的坐标都无法建立。这两种对“消失”的恐惧,共同导向了“火化”——一种由自我执行的、剧烈的、但能产生“痕迹”(骨灰)并允许仪式存在的终结方式。
3. 仪式的成立与悲怆的狂欢:诗歌的高潮与点睛之笔在于最后三行。“自己火化自己”的决绝,竟是为了达成“光明正大为我/被麻戴孝一生”这一看似荒诞的目的。这里,“被麻戴孝”不再是对外的表演,而是自己对自己一生存在的、持续不断的、庄重而哀伤的确认与追忆。这形成了一种极致孤独中的自我圆满:我成了我永恒的未亡人。笑声“哈哈”与“被麻戴孝”的沉重形成撕裂般的效果,不是释然,而是一种彻悟后的、混合着巨大悲怆与反讽的狂欢。
4. 叙述的冷峻与诗意的炽热:全诗以近乎交代后事的平实口吻叙述,情感极度压抑。然而,正是这种零度抒情,反衬出所述事件本身的惊悚与诗意内核的炽热。在“一条从不生长/树木的河岸上”这样的细节里,荒芜感被具体化,成为整个仪式苍凉的背景板。
这首诗是一首成功的存在主义寓言之诗。它探讨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个体面对终极虚无时,如何以绝对的自主性去构想、安排甚至“享用”自己的终结,以期在虚无中打捞意义,在消逝中建立纪念。其艺术价值在于将一种极端的精神图景,通过清晰、冷静、逻辑层层递进的叙述转化为可信的诗歌现实,结构完整,意蕴复杂,令人过目不忘。它符合“精品”的定义——以独创性的构思,完成了对某一生命境况的深刻勘探与极致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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