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为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宪法法治意识,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12月4日,梁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到凤山广场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县农业农村局通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这一活动平台,组织法规科、执法大队、质检科、植保科、三资办工作人员,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质检科科长陈东青向农民群众重点宣传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让农民朋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科学防治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
活动现场,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现场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农产品标准化种植手册》等宣传材料,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广大群众知晓禁限用农药的种类等相关规定,引导广大农民朋友科学规范用药,提升农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 200 余份,现场答疑数十人次。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让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让法治‘春风’吹进千家万户,更好地服务推进法治梁山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曹守军说。(图文:张帆 王守芝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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