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忠信
法律之鞭,是社会秩序的刚性底线,以条文为骨、惩戒为锋,划定不可逾越的行为疆界;父亲之言,是家庭伦理的柔性指引,以亲情为魂、责任为脉,滋养人心深处的规则意识。二者虽同为“约束”,却藏着关于治理与教化的深刻哲理——好的约束,从不是冰冷的威慑,而是带着温度的唤醒。
法律之鞭的价值,在于“止恶”,却难及“向善”。它能明确告知“不可为”,却无法细致引导“如何为”;能通过惩戒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却难以抚平亲人之间情感的褶皱。就像面对子女的过错,法律可以界定财产是否被侵权、行为是否越界,却回答不了“孩子为何犯错”“如何让他真正悔改”的根本问题。而父亲之言的力量,恰恰在于填补这份空白。它不是居高临下的命令,而是推心置腹的沟通:是讲清“偷拿家里的钱为何不对”时的耐心,是解释“尊重他人边界是做人底线”时的恳切,是用自身言行示范“责任与担当”时的无声影响。这种以情感为纽带的引导,能让规则从“外部强制”内化为“内心自觉”,让“不犯错”升华为“想做好”。
2022年正式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理念以法律形式固化,其深层逻辑正是对“法律之鞭”与“父亲之言”关系的精准诠释。该法律没有将家庭教育异化为“法律追责的战场”,而是明确父母需“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既划定了“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放任子女违法”的法律底线,也为“父亲之言”的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现实中,曾有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向其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父亲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而非简单追究法律责任。这一做法的深意在于:法律之鞭只是“纠偏工具”,若想从根源上预防孩子再犯,更需要父亲通过高质量的陪伴、有温度的沟通,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这正是法律与家庭教化形成的良性互补,让“不许错”的底线与“教他对”的指引形成合力。
不同群体对“法律与家教”的实践,更凸显出二者平衡的重要性。在祖辈家长参与家庭教育的场景中,曾有爷爷发现孙子偷偷修改游戏充值金额,没有急于指责或报警,而是先翻出《民法典》中“民事行为能力”的条款,用“爷爷年轻时挣钱不易,每一分钱都要花得明明白白”的亲身经历,搭配法律条文讲解“诚实”与“责任”;同时主动联系孩子父亲,约定每周由父亲陪孩子一起学习“家庭规则小课堂”,既避免了隔代教育的“溺爱”或“严苛”,也让法律意识通过亲情对话自然传递。而在单亲父亲家庭中,一位父亲面对女儿因叛逆离家出走的情况,没有以“未成年人离家”为由报警施压,而是先通过女儿的朋友了解其内心委屈,再以“爸爸知道你觉得被忽视,是我没做好”的坦诚打开沟通缺口,之后一起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的内容,共同制定“家庭沟通公约”。这些案例证明,无论家庭结构如何,“父亲之言”的核心从不是照搬法律条文的冰冷说教,而是结合家庭实际的温情引导,法律则始终是守护这份引导不偏离底线的支撑。
反观一些极端案例:有的父亲因孩子逃课、撒谎,便以“违反家庭规则”为由报警,试图借法律威慑“驯服”孩子,结果不仅让孩子陷入对父亲的恐惧与抵触,更让其对法律产生“冰冷无情”的误解;也有父亲无视孩子校园欺凌、小偷小摸的苗头,以“孩子还小”“家丑不可外扬”搪塞,拒绝履行教育责任,最终导致孩子触碰法律红线,追悔莫及。这两类情况的共性,在于割裂了“法律之鞭”与“父亲之言”的关系:前者错把法律当作家教的“替代品”,后者则忽视了法律是家庭教育的“底线支撑”。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法律之鞭与父亲之言的关系,恰如社会治理与家庭教化的缩影。社会需要法律维护秩序,就像家庭需要父亲传递价值观;法律的威严源于其不可触碰的刚性,父亲的权威则源于其饱含温情的担当。少了法律之鞭,社会会失序;少了父亲之言,家庭会失温。而唯有让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教化相辅相成,让“不许做”的底线与“应该做”的指引同频共振,才能既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又滋养人心的柔软与善良。
这便是两种“约束”背后的深层哲理:法律之鞭划定了世界的“边界”,父亲之言则填满了边界内的“温度”。二者并行不悖,方能让个体在规则中成长,让家庭在温情中稳固,让社会在秩序与温度的平衡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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