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冷雨


文/新村
十多年前,老叟经熟人介绍在扶沟人寿保险公司买过三份保险,按代办员说的交费年限,早已过期,结果,于去年(公历)12份看到全国三十多家保险公司的退保的消息,也及时退了保,可万万沒想到:合同上交费年限显示是20年,负责退保的女士,通过一系列电脑程序操作,本金只给三分之一多点,我问她是什么原因,她解释:“你的三份保险均为1一75岁人生养老保险,还差六年沒到期,就只能按实际交费年限和我公司退保相应千分率对照表进行核算,这与原来所交的本金相差很远,当初代办员肯求我交保险时,并沒说清楚这些,糊涂一时在合同上签了字,如今我找他们解释:他们(指代办员)都说过,交费年限够了,本金全部退完,现在我三份保单合同早已过好多年(按代办员当初所谓说的交几年保险够后本金就退给了)怎么保险公司少给这些本金呢?我几次到保险公司理论,有关此公司负责人解释,明明合同条文写着,到75周岁才能领全保险金,你自动退保,当然要少领一些钱,你觉得不合理,那就按法律程序办理吧!第一天退保,我沒弄清楚,第二天又到保险公司寻问,那位负责退保工作女士,给我说:有份保医疗疾病的合同,小病不报销,60岁之前死亡的报,若过60岁后,终身就不报销,就是到75周岁,合同终止,也就是说,根本就不存在返还本金,于是,我就含含糊糊地退了保,当天,这位办理人员立即收回了我的三份保单。近阶段,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一看退保清单背面最后一行明明写着:“本公司未收回保单合同”。为何她当即收回我的合同?这里面肯定有疑点,因此,在今年元月8号上午,我第三次到县人寿保险公司要回原三份合同,并找该公司刘经理说明情况 ,经理粗略看后三份保单合同,安慰我说:“大叔,保单上明文规定,你的保期75周岁,未按期限自动退保,当然要受损失”。当天上午在二楼副经理办公室(我与办理退保女士和这位副经理同在)我问这位副经理,能否恢复入保,他果断拒绝,合同上也有明文归定:投保人可写一份审请书,有县级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可以恢复入保,这也是合同上写的白纸黑字条文,为什么就不能恢复呢?(后来,我与该公司正经理交谈,他很同情,也说给上级反映一下,争取恢复,至今杳无音信)反过来说,我按公司代办员说的交费年限顺利交完,并已过好些年了,他们借自动退保为理由,不如数退还本金,有点说不过去,因为责任不全在我,代办员入保时误导了我,办退保手续女士已向我说过:到75岁,根本不会返还本金,(我才退保)他们也有连带责任,这十多年来,加上保险公司给我返的利息,比起我实交本金还差将近几千元,若把这几笔钱存入银行定能多收几万元,是多大的损失啊!并且当初公司三位代办员都没给我说只能到七十五岁才能领全本金,确实忽悠了我,到现在我才明白,即使到75岁,交费满20年,合同终止,也就不存在返本金的说法,真是哑叭吃黄连一一有口难言,吃了大亏,总的说来,人寿养老保险合同有伸缩性,让人着摸不透,再说,当初介绍给自己客户那些熟人,开始象“孙子”一样,三番五次上门劝我入保,现在却成了“爷”,你找他(她)也无济于事(甚至闭门不见)还推卸责任,真不可理喻!
因此,国人们,在给家人买保险时,一定要慎重,如果草率在合同上签字,带来的损失仍是不知内情的老实人。到那时,再后悔当初已为时已晚,血的教训,切记!!!
2024元月中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