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法促统是好办法
作者:班京
诵读:望舒(于月芬)
编辑制作:小格

以法促统是好办法
作者:班京
近日,“台独”顽固分子沈博阳因涉嫌分裂国家罪被依法通缉,这一举措以鲜明的法律实践再次印证:《反分裂国家法》的效力覆盖台湾全岛,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追责,没有任何例外可言。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事实,更是载入宪法的根本准则。《反分裂国家法》正是依据宪法制定,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神圣职责法律化、具体化,明确规定“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沈博阳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勾结外部势力,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其行为已严重触犯《反分裂国家法》及刑法相关规定,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构成重大危害,被通缉追责实属咎由自取。
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是两岸同胞共同利益的最大损害。《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年来,始终是遏制“台独”的坚强法律屏障,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保障两岸同胞福祉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此次对沈博阳的通缉,并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而是精准打击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行径,彰显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法治威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嫌分裂国家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可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即便逃至境外,也可通过缺席审判等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充分表明“台独”分裂分子无论逃到哪里、采取何种手段,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干涉。《反分裂国家法》明确了这一核心原则,同时也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一旦发生“台独”分裂事实,或和平统一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将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沈博阳被通缉的案例警示所有“台独”分裂分子,任何企图分裂自己国家的行为,都违背了历史潮流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庄严规定,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维护国家统一的决心不容动摇。《反分裂国家法》适用全岛,既彰显了国家维护主权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也为依法打击“台独”分裂活动提供了明确依据。两岸同胞血脉相连、命运与共,唯有坚决反对“台独”、坚守一个中国原则,才能守护台海和平稳定,共享民族复兴的光明前景。任何分裂国家的图谋和行径,都必将在法律的严惩和历史的审判中彻底失败。
反分裂法,依该法,不仅适用于沈博阳,更适用于台湾全鸟,顽固台独分子,沈伯阳只是小鱼和虾米,那些如赖清德,苏贞昌,蔡英文等大鱼大佬们,更适用于这个法,这才能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既然台湾是中国一个省,这是国际上公认的法理事实,那么,在台湾我们就有理由适用中国的法律。
武统,我们不忍心伤及′台湾同胞,忍耐己到最大极限,和统,又遥遥无期,全世界华人望眼欲穿。
所以,以法促统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最好办法,依法治罪,依法奖惩,在台湾形成谁也不敢台独的风气,把所有这些因犯《反国家分裂法》罪的都禁锢在台岛内,没有外出活动空间,也就是说,把岛内上到什么狗屁″总统”下到平民百姓搞台独的,都依法登记造册,在国际上通辑对其实施封锁打压壮壮态,武力锁岛,经济封岛,政治控岛与法律治岛,这样,才能形成对岛内拥统人士的有力支撑,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促进和平统一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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