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秀兰集资诈骗案案款清退工作即将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处置资金包括:拍卖陶秀兰名下房产所得价款1500000元、拍卖陶秀兰名下物品及江西佟鑫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车辆所得价款293355.4元及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冻结的款项2873118元;
二、清退资金计算方式为:个人清退数额=[个人受损金额÷108061680.1元(总损失金额)]×拟处置资金。集资参与人员名单、个人受损金额、集资总额依据(2021)赣刑终84号刑事裁定及(2022)赣01刑初31号判决所附清单得出。
三、本次公告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29日。公告期间,集资参与人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咨询电话19170082679)。本公告内容可登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查阅。
四、案款发放方式及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案款发放将通过现金存单方式发放。为高效、有序、准确地完成资金返还工作,本院将对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核实登记对象集资参与人员身份信息、手机号码、银行卡号,收集集资参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核实登记时间及方式登记方式采取线上登记,线上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00开始。线上登记采取二维码小程序方式进行,请集资参与人持续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及本院官方网站后续刊登的公告,并按照后续公告要求在二维码小程序完成线上核实登记。3.需要准备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件及本人使用电话号码。(2)为确保信息核实登记准确,原则上应当由集资参与人本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集资参与人本人确不能参加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核实登记,并将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材料及本人电话号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等材料上传至公众号进行登记。(3)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核实登记,并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材料、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4)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需提供继承权利人本人身份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公证书等。如存在多名继承权利人,上述文书对各继承权利人的继承份额未予以明确的,由各继承权利人之间协商解决。
五、注意事项:(一)防诈骗提示。本次线上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本院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该项工作。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本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除本通告公布的电话外)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请本案各集资参与人注意,无论任何人以法院、公安、检察院或其他机关名义,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汇款或索要账号密码,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防止受骗,并向公安机关举报。(二)如实提供登记信息。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相关疑问请电话咨询。案款清退工作关系到各集资参与人的切身利益,需要严谨、细致进行。望各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按照本公告、法院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材料。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19170082679。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30日
消息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校:一鸣
责任编辑:郑婉儿
审稿核发:江语
报料信箱:dsttbd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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