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赤子》
附件
 ̄ 丁
母亲,您听儿说
(二)
为了这张薄薄的纸,《敦煌赤子》的作者刘志军,整整等了四十个年头……四十年来,早也盼,晚也盼,只盼故乡深山出太阳,对四十年前的行为有所悔悟和觉醒……谁知,变本加利,又一次深深的伤害了这一位退伍老兵的心……切听作者一一道来——
四十多年前,作者任职梁家堡大队文书。
任职期间的三大“错误”:
其一:“错开户口证明”。
岩秀兰,村支书岩学森(化名.注)之二女。是由村支书出面,从公社开出了纠正岩秀兰出生年月的证明(便函)。作为村文书,只是一位执行者,我按公社纠错便函开出证明,何错有之?小腿不压大腿,黑锅背了四十余年,为何不与更正。
其二:所为“贪污工分”一案。
1979年5月,我的女儿出生,我主动、积极响应党的“计生政策”,在全县报了“一孩化”,并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那年那月,作者被团县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当年口头宣传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奖励标准,农村户口,每年奖励1200个工分,(也就是120个工日”。这些都是口头传达的,谁也没见正式文件。梁家堡实行大队核算。总会计叫张中明(化名),出纳张生明(化名)1981年的决算方案,是总会计做出来的。文书只是个执行大队决策的执行者而已,只有村主任个人签名盖章后,文书负责盖公章上报公社革委会。例行公事。文书刘志军独生子女奖励的3600工分,也列在年终分配决算方案中,乡上有财经组,财经组逐项审核,报革委会主任签章报批。这套程序走下来,才能批复下发。文书既无决策权,又无核算权,决算方案的核算,都是由总会计会同各队记工员核算的。一孩化“奖金”也是大队革委会认同的。1981年梁家堡大队的决算方案,公社革委会批复以后,事实证明,公社革委会是认同一孩化“奖金的”。
这份迟到的“奖金,”刘志军分文未领,反而成为文书贪污工分的“罪证。”让全大队四十余名共产党员口诛笔伐,获奖的村文书一人被批判得“体无完肤。……”
这笔五百余元的“脏款”,是被总会计私吞了,还是由出纳私吞了。来龙去脉,只有当事人内心清楚。
(注——作者取化名,只是为当事人留了一个面子,无需深纠而己。)
其三:
“超生”。这是全大队四十多位党员,逼着作者生育二胎。只有生育二胎,才能用事实证明——刘志军不是那种“爱财不爱命的人。”别人二十四五岁生二胎。我作为一退伍军人,三十一岁时才生二胎!十年前干啥去了?保家卫国去了。要不是当兵吃官饭,二十至三十一岁,生三个孩子有难度吗?天理何在??
还有一条政策规定,在农村,三代单传,可生二胎——我爷爷是王家的上门婿,算第二代;我爸是独子,已到了第三代,而我们兄弟姐妹六人,那时我身下五人均未成家,我只生一儿,实属五代单传!!从这个角度分析,对我的计生处罚,就是无极之谈,是那么一帮人有意迫害退伍军人而不择手段造成的严重后果!!
第二部分:
请看他们(一帮人)是怎样迫害退伍军人的——
其一:
从1982年至1984年4月,二十八个月时间,没有给村文书支付过一分钱的薪资,干也没钱,不干也没钱。反正不管不问,文书该干的活,一份也少不了。那时,我只能背着大队公章,在生产队边办理文书业务边干活。
其二:
从83年夏季,一次性没收了我八亩三分地的青苗麦子,由本队村民周祥雄(化名)耕种。从83年到96年,我只耕种女儿的一亩三分地。只到96年二轮承包时,才补了八亩三分地。
其三:
从1979年到1988年,十年时间,不批庄底子,致使我一家四口人,在生产队知青点窝居了整整八年。知青点最终批给了本队村民王炳福。我个人购买了柴昌孝的农庄,这才在梁家堡四队有了自己的落脚之地。
其四:
不择手段,篡改和销毁刘志军的退伍军人挡案。从村队、乡党委,县委组织部、再到县武装部,一帮人上窜下跳,绞尽脑汁,将挡案中有关党籍资料,立功受奖资料,统统销毁,在光天化日之下,人为制造冤假错案,不择手段残害退伍军人……。
第二部分:
请看梁家堡的当家人(党支部一班人)在大包干初期都干了什么?
我从五大支委一一道来:
支书岩学森:
在支书主持下,他们把村办的林场,私划了四大片,书记岩学森一片,村文书张中明一片,用超低价格,买给跟屁虫沈秋等两农户。把全村人民的共公财产,就让这些党内的精英们彻彻底底瓜分了,他们的晚辈们至今仍然享受着这份改革红利。
三位支委各得其所需。
副支书胡占三(化名),利用职务之便,走后门推荐儿子上了大学,从此跳出农门。
副支书张生明,带着梁家堡大队的十处硝矿,相当于带资入股,捞了个公社企业公司书记的职务,并且在这个岗位上一直熬到退休,梁家堡全村人民的公共财产,都变成了这样“一班人”的营私的工具,上升的阶梯。
后来蹬上书记宝坐的麻文朝,用超低价格购买了大队农科队的一眼机井,总算捞到最后一根稻草,分享着改革红利。作者刘志军幸庆没有和这样“一班人”同流合污而无比自豪。
作者简历:
刘志军:
笔名——
(— 丁)
甘肃《敦煌赤子》撰稿人;生于1952年5月9曰。高中学历。
原服役于陆军第四十七军,步兵一四零师,四一九团战士。曾以小说、散文及新闻报道等作品、发表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陕西日报》;《甘肃农民报》;《农家女》;上海《故事会》等报刊和杂志;长篇小说《敦煌赤子》,网发在都市头条,等网络平台,颇受热心读者的喜爱和好评。
作者联系电话:
13309374620;17393731920(含微信);
注一:
凡是愿全文阅读《敦煌赤子》一书的热心读者,按装“都市头条”,或打开百度、游览器、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点刘志军作品《敦煌赤子》,即可阅读01至500节书稿全文。
注二:
作者起笔名“一 丁”
两字,敬请各位读者关注。
作者严正声明:
《敦煌赤子》网发以来,从来未发作者帐号,从未向读友要过一分钱!凡打着作者的旗号,向读者要钱要物的行为,都是骗子的非法行为!全网共讨之,全民共诛之!!
注三:
作者现在的通讯地址为: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镇新三区38号楼二单元502室,望周知。
作者旧址: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郭家堡镇梁家堡村四组20号。
注四:
《山猫》客服热线:
13830706667;
13830153737:
——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