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岗位
确保群众提供的每一条财产线索
都能“接得快、办得实”
用行动筑牢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原告小美(化名)与被告小帅(化名)于2018年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两个子女均由原告小美抚养,被告小帅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800元。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小帅并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原告小美到桐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年10月2日上午11时,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小美来电,小美提供了被执行人小帅国庆返回老家的线索。战机稍纵即逝!接到线索后,执行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为避免小帅再次躲藏,工作人员同时引导小美向当地派出所寻求帮助,承办法官与法警放弃休假,火速集结,直奔被执行人所在地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干警的耐心释法下,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小帅当场支付首笔案款20000元。10月4日,小帅又支付了剩余案款96558元。至此,本案共计116558元抚养费全部执行到位。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为守护两个孩子健康成长提供了经济保障。
本案得以高效执结,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准确线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同时,我们鼓励申请执行人积极关注被执行人下落、财产动向等,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您的积极参与将能更快兑现您的合法权益。任何企图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不仅是失信,更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切莫心存侥幸,待到“执行”变“执刑”时,才追悔莫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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