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中鸳鸯的人物塑造
《红楼梦》中鸳鸯的形象突破了传统奴仆的符号化塑造,其人物塑造蕴含着对封建等级制度、婚姻伦理与人性尊严的深刻批判。本文以"鸳鸯抗婚"事件为核心,从性格反抗、权力关系与制度批判三个维度,揭示其作为"逆奴者"的文学价值与历史意义。
《红楼梦》以"千红一窟,万艳同悲"的叙事结构,构建了封建社会女性命运的集体悲剧。在众多丫鬟形象中,鸳鸯以其"刚烈不阿"的性格与"誓绝鸳鸯偶"的决绝行为,成为突破传统奴仆书写的关键人物。美国学者史景迁在《中国纵横:一个汉学家的学术探索》中评价:"鸳鸯的魅力在于她的复杂性——她不是符号化的反抗者,而是在泥泞中守住尊严的普通人。"这一论断揭示了鸳鸯形象的多维性:她既是贾母权力体系的"隐形支柱",又是封建礼教的"挑战者";既是家族兴衰的"见证者",又是制度性暴力的"牺牲品"。
第四十六回"鸳鸯女誓绝鸳鸯偶"是鸳鸯性格的核心场景。贾赦欲纳鸳鸯为妾,表面是个人私欲,实则暗含对贾母财权的觊觎。作为贾母私房钱的管理者,鸳鸯掌控着贾府经济命脉的核心环节,贾赦曾直言:"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服了他!"这一威胁暴露了封建社会中女性作为"财产附属品"的实质。面对邢夫人的利诱、哥嫂的劝降与贾赦的权势压迫,鸳鸯以"剪发立誓"的极端行为反抗:"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这一宣言撕破了封建伦理中"奴仆必须服从主子"的虚伪面纱,将纳妾制度本质上的强权掠夺暴露无遗。
鸳鸯的反抗超越了个人命运层面,成为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控诉。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伦理框架下,女性婚姻被视为家族利益的交换工具,而纳妾制度更将女性物化为男性私欲的消费品。鸳鸯拒绝成为贾赦的"玩物",实质是否定了"女性作为男性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她以"终身不嫁"的誓言,挑战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教条,其精神独立性与探春在第五十五回所言"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的宣言形成呼应,共同构成对女性主体性的探索。这种反抗的悲剧性在于,它以个体毁灭为代价揭示制度性压迫的不可撼动——鸳鸯最终在贾母去世后自缢,印证了底层女性在封建体系中的生存困境。
鸳鸯在贾府的地位远超普通丫鬟。作为贾母的"第一得力人",她不仅管理贾母的饮食起居、私房钱财,更深度参与家族决策。第七十二回中,贾琏为筹钱典当贾母财物,需通过鸳鸯暗中操作,称其"明白有胆量",侧面印证鸳鸯对贾府经济命脉的掌控力。这种权力来源于贾母的绝对信任:贾母曾言:"有鸳鸯,那孩子还心细些,我的事情他还想着一点子,该要去的,他就要了来,该添什么,他就夺空子告诉他们添了。"鸳鸯的"心细"与"可靠",使其成为贾母晚年安全感的寄托,进而获得超越等级的权威。
鸳鸯的权力建立在贾母的庇护之上,这种依附关系既赋予她特殊地位,也埋下悲剧种子。贾母在世时,鸳鸯可借主子权威压制贾赦等人的逼迫;但贾母去世后,她立即失去保护伞,最终选择以死捍卫尊严。这种矛盾揭示了封建社会中底层女性的生存逻辑:她们通过依附权威获得短暂自主权,却始终无法摆脱"物"的属性。鸳鸯对贾母的忠诚,本质是对"被需要价值"的坚守,她深知,一旦失去服务主子的功能,便会被权力体系彻底抛弃。
封建婚姻制度的核心是家族利益的交换,女性在其中被彻底物化。贾赦强纳鸳鸯的动机,暴露了纳妾制度的双重压迫:对女性而言,婚姻是失去人身自由的开始;对主子而言,妾室是可随意处置的财产。鸳鸯的反抗,本质上是对"女性作为交易筹码"的否定。她拒绝贾赦时痛斥:"我是袭了老太太的洪福,享了这么大的福,别说纳妾,便是‘大老爷’要杀要剐,只在老太太一句话!"这一言论将婚姻压迫与权力暴力直接关联,揭示封建伦理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剥夺女性主体性。
鸳鸯的死亡是封建婚姻制度合谋的结果。贾母去世后,贾赦立即重启逼迫,鸳鸯深知"若不依他,他岂不报复?"最终选择自缢。这一结局印证了王永利的观点:"鸳鸯的悲剧远非个人际遇的偶然,而是整个制度性压迫下个体命运的必然缩影。"与司棋、尤三姐等女性的命运相似,鸳鸯的反抗越激烈,越凸显制度的腐朽,在"男尊女卑"的伦理框架下,女性连追求基本尊严的权利都被视为僭越。
鸳鸯的人物塑造,是曹雪芹对封建社会权力结构与婚姻制度的深刻解剖。她的刚烈性格与抗婚行为,打破了传统奴仆的顺从叙事,成为人性觉醒的早期样本;她在贾母身边的特殊地位,揭示了封建家族内部权力运作的复杂逻辑;而其悲剧结局,则以个体命运为镜,映照出制度性压迫的残酷本质。鸳鸯的存在与毁灭,不仅是对封建礼教的控诉,更是对人性尊严的永恒追问——在等级森严的社会中,即便如鸳鸯般"平凡中的伟大",亦难逃被权力吞噬的命运。这种悲剧性,正是《红楼梦》"万艳同悲"主题的核心所在。(选自史传统书稿:《红楼梦》细读——100个话题深度解读。本书稿寻找合作出版商)
作者介绍:史传统,盘锦市作家协会会员,《诗人》杂志签约作家,著有《鹤的鸣叫:论周瑟瑟的诗歌》《再评唐诗三百首》《三十部文学名著最新解读》《我所知道的中国皇帝》《九州风物吟》《心湖涟语》等专著。作品散见《河南文学》《诗人》《岳阳文学》《燕州文学》以及人民网等各大网络媒体,先后发表文艺评论、诗歌、散文作品2000多篇(首),累计500多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