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中婚姻制度描写对封建礼教虚伪性的批判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通过宝黛钗的爱情悲剧及众多人物的命运沉浮,构建了一个封建末世的社会图景。其中,婚姻制度作为封建礼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家族利益交换的工具,也是个体情感与人性压抑的载体。曹雪芹通过细腻的笔触,将婚姻制度下的虚伪、残酷与不公暴露无遗,实现了对封建礼教本质的深刻揭露。
在《红楼梦》中,婚姻往往与家族的政治利益紧密相连,成为巩固势力、扩张影响的手段。贾宝玉与薛宝钗的“金玉良缘”,便是典型的政治联姻。薛宝钗的婚姻并非基于两情相悦,而是贾府为维护与薛家的联盟,通过“金玉”之说强加于宝玉的结果。薛宝钗虽贤淑聪慧,却与宝玉在思想情感上存在深刻鸿沟,她的“齐眉举案”终究无法填补宝玉对黛玉的深情,最终落得“金簪雪里埋”的悲剧结局。这种婚姻制度下的虚伪性,在于它以家族利益为名,剥夺了个体追求真爱的权利,将婚姻异化为冷冰冰的利益交换。
古代婚约制度作为婚姻的必备要件,其严格性与法律约束力进一步强化了婚姻的工具化属性。《红楼梦》中多次提及婚约的订立与解除,如王熙凤包揽词讼退掉张金哥与李守备之子的亲事,贾琏偷娶尤二姐前退掉其与张华的婚约等,均体现了婚约在维护家族利益中的关键作用。婚约一旦订立,便具有法律效应,未经解除不得另行婚配,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这种制度设计,使得婚姻成为家族间利益博弈的筹码,而非个体情感的归宿。
封建婚姻制度对女性的压迫尤为残酷。女性在婚姻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成为家族利益交换的牺牲品。迎春误嫁“中山狼”孙绍祖,便是典型例证。迎春虽贵为贾府千金,却无法逃脱被家族利益出卖的命运,最终在夫家受尽折磨,悲惨死去。李纨青春丧偶后,虽得到尊重和经济优待,却失去了生活的色彩,成为“槁木死灰”般的存在。这些女性角色的命运,揭示了封建婚姻制度下女性地位的卑微与命运的无奈。
宝黛爱情悲剧是封建婚姻制度对人性压抑的集中体现。宝玉与黛玉的爱情虽真挚深沉,却因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规范,被“金玉良缘”的家族意志所扼杀。黛玉的“泪尽而逝”与宝玉的“悬崖撒手”,不仅是个体情感的毁灭,更是对封建婚姻制度下人性泯灭的控诉。此外,晴雯、尤三姐等角色的反抗与死亡,进一步暴露了婚姻制度对个体自由的野蛮压制。
贾府虽标榜“诗礼簪缨”,表面遵循礼教规范,实则内部腐朽不堪。贾珍、贾琏的荒淫无度,王熙凤的狠毒贪婪,与礼教倡导的“仁义道德”形成鲜明反差。这种“礼法”与“人欲”的冲突,揭示了封建伦理的虚伪性,它以道德之名行压迫之实,成为维护特权阶层利益的工具。
封建社会的妻妾制度进一步加剧了婚姻的不平等。贾琏偷娶尤二姐,尤三姐因世俗偏见而自刎,赵姨娘、周姨娘的“苦瓠子”命运,均暴露了妻妾制度下女性作为“物”而非“人”的悲惨处境。妾的身份低于妻,无资格订立婚约,其存在本身即是对女性人权的践踏。这种制度通过法律与礼仪的双重束缚,将女性彻底物化为交易商品,凸显了封建婚姻的异化本质。
《红楼梦》通过宝黛钗的婚姻悲剧,警示现代婚姻应警惕将情感异化为资源交换的功利倾向。当代社会虽已废除包办婚姻,但“门当户对”“物质基础”等观念仍隐存,需以情感契合与个体幸福为婚姻核心。
林黛玉的悲剧表明,婚姻自主权是人性尊严的体现。现代社会应尊重个体情感选择,避免将婚姻异化为家族利益的附庸。《红楼梦》的批判精神启示我们,婚姻应回归情感本质,成为个体自由与幸福的载体。
《红楼梦》通过婚姻制度的描写,深刻揭示了封建礼教的虚伪性与残酷性。曹雪芹以宝黛钗的悲剧,控诉了封建婚姻制度对人性的戕害。这一批判不仅适用于封建社会,对理解现代婚姻伦理亦具现实意义:当婚姻沦为利益交换的工具时,需警惕其异化为新的“吃人”形态。唯有以个体情感为基、以人性为本,方能实现婚姻的真正价值。《红楼梦》的婚姻批判,既是历史的镜鉴,也是现代的警钟,提醒我们珍视婚姻中的人性温度度,捍卫婚姻的自主与尊严。(选自史传统书稿:《红楼梦》细读——100个话题深度解读。本书稿寻找合作出版商)
作者介绍:史传统,盘锦市作家协会会员,《诗人》杂志签约作家,著有《鹤的鸣叫:论周瑟瑟的诗歌》《再评唐诗三百首》《三十部文学名著最新解读》《我所知道的中国皇帝》《九州风物吟》《心湖涟语》等专著。作品散见《河南文学》《诗人》《岳阳文学》《燕州文学》以及人民网等各大网络媒体,先后发表文艺评论、诗歌、散文作品2000多篇(首),累计500多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