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派出所在公安信访窗口接待、疑难信访事项化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现将洛宁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接访安排公示如下:
每周(工作日)星期三(夏季: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冬季: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派出所所长接访日”,接访地点为各派出所接访室。
洛宁县公安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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