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央政策研究办公室的信
尊敬的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您好!
我们是湖南省绥宁县退休教师。现有两种极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苦苦地困扰着我们,使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现向您反映出来,并恳请你们把我们反映的这两个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全面调查,全盘考虑,要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一个体现公平正义的科学可行的新政策。
第一个问题: 退休“老人”(含退休公务员)与退休“中人”及“新人”工资差别巨大的问题。
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建立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公正、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并设置了十年过渡期,将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定为“老人”;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底退休的定为“中人”;并又将 2019年10月1日前退休的称为“初期中人”,2019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称“后期中人”;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为“新人”。
全国实行统一的十年过渡期办法。按照制定出的“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计算退休金待遇。其结果是: 同行业的“老人”,其养老金每月不足5000元,或稍微超过5000元。而“后期中人”却每月9000多元,也有上万的。例:我县最高学府绥宁一中的老校长,全国特级教师,现年85岁,经过多年连加,退休金还只6000多元,一般普通教师,都只在5000元左右。退休多年的老书记、老县长也6000多元,老局长也才5000多元,而2024年退休并不很优秀的小学教师却有9000多元。一小学副校长却达10000多元。“新人”就月过万元了。同为中人的,差距也大。初期“中人”与后期“中人”也每月相差数千元以上。2019年10月1日前退休的与2019年10月l日后退休的,有的退休只差几天(9月底与10月1日),养老金就相差上1000元。
“老人”与后期“中人”、“新人”工龄相同,职称相同,只是早退休20年,10年,5年乃至几天而已。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一算,结果是:退休人员月退休金待遇存在5000元以上巨差,造成一种极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这种极不公平的现象,对在艰苦的条件下,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老人”是极大的伤害和打击。这种极不公平的现象,与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全相违背。
这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是制订政策时的重大失误,或叫不科学,不人性化,不历史地看问题。视“老人”们没有交社保。事实是:“老人”们是在国家处于困难时期长期拿低工资(20,30多元……)过来的,他们在毛泽东思想的鼓舞下,辛勤工作,不怕苦,不怕累,为新中国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创造了巨大的剩余价值,让剩余价值投资于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后来的飞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老人”们的辛苦栽树,后面的“新人”们才有果子可吃,可果子成熟的时候,“老人”们只能“望果兴叹”。
改革开放的成果必须共享,合理科学的政策,应优先考虑“老人”们的利益。可现行政策违背了“建立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公正、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使“老人”、“初期中人”心中不平,怨声载道。
现行政策的失误,在于与 [2015] 28号文件的精神相违背。文件第九条规定:“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现行政策,与这一要求完全相违背。
造成这种巨差问题的原因,就是该政策的三大缺限所致:
一、“职业年金”这个改革开放的蛋糕红利的设置,遗忘了“老人”,淡薄了“初期中人”,缺乏公平公正的考虑。“中人”、“新人”自缴4%,政府补8%,这8%不是个小数目。全把“老人”排除在外,“初期中人”享受一点点。
二、“中人中办法”中的每年按10%递增养老金的计法办法(十年过渡期)是本末倒置,人为拉大了距离。早退少得,晩退多得太多,全是计算基数与计算比例造成了断崖式的落差。
三、就教育这块来说,“基层高级教师”的资格认定及待遇享受极为不公。“老人”们在职时,初中和小学没有一个副高职称指标,评个中一、小高都是难之又难,有的退休时还是中教二级或小教一级。一张《乡村学校从教30年》荣誉证,书,对2019(特别2014年)年10月1日以前退休的教师而言,只是收到废纸一张,而2019年10月1日后退休的可直接晋级为“基层高级教师”,享受副高待遇,这对2019年10月1日以前退休的老师来说,极不公平合理。有的是2019年9月20几号退休的,与10月1日只差几天,工资却差上千元。所以,2019年10月1月前退休的中级职称获得者,只要合符资深教师条件的,也应晋升为乡村高级教师,享受副高待遇。
早退应高于晚退,因为这批“老人”是与共和国共成长的一代,是在国家有困难的情况下跟苦奋斗的一代,他们历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现在应该得到更多的补偿。而现在是本末倒置,让老人寒心痛心,初期中人揪心忧心。与共和国同龄、与国家同艰共苦的辛勤园丁和革命干部们,在国家富强分亨红利的时候,应该共享改革开放的红利,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这些“老人”们却被遗忘,被忽视,没有分享到当年“栽树”的果实。
第二个问题:教师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不及公务员的四分之一,且低于下岗工人。
《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更加明确指出:“兴国必须先强师”。“教师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所以“必须不断提高教师的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定位。”所以,根据《教师法》和《……意见》的规定,作为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特殊地位的教师,完全具有享受公务员待遇的资格。可社会现实却完全相反。特别是在抚恤金这一问题上,差距非常非常之大。我们绥宁县教师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不及公务员的四分之一,还不及企职工。以数字为证:
我县退休教师黄仁强,小教高级,40年教龄,抚恤33400元,丧葬费7000元,累计40340元。
我县退休教师陈仕藻,中教高级,40年教龄,抚恤金42636元,丧葬费7000元,累计49436元。
我县退休公务员杨通灯,乡镇干部,30年工龄,抚恤金152620元,丧葬费7000元,累计159620元。
我县企业职工贺小蓉,累计60000元。
而我县人士龙章彩,在怀化地区通道县从教,却享受公务员同等待遇。抚恤金168427元,丧葬费7000元,累计175427元。
教师还有更低的,仅2至3万多一点,公务员还有更高的,大多20多万。
这一极不公平合理的现象,完全不应该出现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完全有损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这一极不公平的现象,究竟是人社部文件不公平不合理造成的,还是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对文件错误理解,错误执行造成的?如果是中央政府人社部、财政部的文件不公造成的,请要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快速出台合情合理合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文件。如果是地方政府错误理解文件,错误执行文件造成的,就要责成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纠正错误,还公道正义于民众。
谢谢!
拜托!
此致
敬礼!
湖南省绥宁县退休教师代表谨呈
2025年6月5日
附件:
退休教师代表签名:
刘应旭19190809732
李荣华13874215565
于教善13789178172
谭清龙15349391661
陶继福13873936928
苏再明18273924336
李茂跃13574968572
马昌足13637399680
彭锡云17752661631
刘光桂13873973355
唐苏连19083992572
杨盛商15973910970
《流水悠悠》编辑部按:如文所述,现行有关"老人\中人\新人"的薪资政策极其不合理,当初试行时已遭遇巨大阻力!曾中断执行,但后来不知何因竟执行了,引起了全国各地"老人们"以及正直正义之士的痛斥!呼声此起彼伏!他们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尽快纠正"老人中人新人"薪资政策的错误!还公平正义于人间!
【主编简介】刘文水,笔名,流水,四川成都人。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签约诗人、四川省诗歌学会会员、四川省杂文学会会员,公众号《流水悠悠》主编。当过农民、当过石匠、当过兵、当过生产队长、当过大队支部书记、经过商当过老板、当过民办教师,初中肄业(初六七级,初“老三届”),后通过自学考上四川师范大学,获本科学历。
一生坎坷曲折,饱经风霜、历尽风雨……代表作有散文《啊!仙山峨眉》;散文诗《喜迎香港回归》;时评:《请不要为豆腐渣工程开脱》;影评:《评电影芳华》;教学论文:《谈谈作文教学中的审题与谋篇布局》等两百余篇。出版有诗歌集《流水悠悠》(专著)、《流水诗歌选》(专著)、《流水散文选》(专著);《守望栖息地》(合著);《建国70年以来知名实力诗人作家名录》(合著);《中国当代传世诗文大辞典》(合著);《世界华语童谣童诗大赛精品选》(合著);肖像以及十余首格律诗词入选国家邮政部门出版的大型纪念邮册;时评、杂文、随感等散见于各级各类报刊及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