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不良行为 不治将益深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当前,社会上还有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加强治理。
例如:宰客(景区宰客很严重,物价高,出租车宰客);碰瓷(有些人靠碰瓷讹钱);老赖(欠帐就是不还);包二奶(违反婚姻法无人究)、通奸、约炮 (此类情况严重破坏家庭和谐,带来灾难,败坏社会风气,影响下代健康成长);强拆(强拆致死,某些地方农民被迫自愿,敢怒不敢言);吭蒙拐骗、传销、抢劫、偷盗、邪教、赌博、为富不仁等。
我们建议:
一、冶理某些不良现象,有的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力差;有的没规定要尽快制定。在制定时,要集众智、采民意,在最短时间内出台相关法律条例。做到有法可依,重拳出击,严打罪犯,保护弱者,弘扬正义。将这些不良行为扼杀在摇篮里,防止扩大化,防止危害社会、人民、国家。
二、法律与道德要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处理界限不能划太清。道德出了问题,法律要跟上解决,社会出了问题,法律和道德都有权力和义务去化解。而不是,这个是法律问题,那个是道德问题。
三、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社会难题尽管很多。治理中要充分征求专家、教授、代表、领导干部的意见。措施最终在人民中去落实,应当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来解决问题。新阶段,新难题,如依靠人民群众,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四、形成的法律要执行,正本清源,弘扬正气,不能让权力、人情、关系挑战而削弱。
某些不良行为,不治将益深,国将不国,一旦病入骨髓,无药医冶,众叛亲离,悔之晚矣。
社会疾病诊断医疗所:卢化南、 献元
2015.1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