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东城管部门强行拆除徐东一路临街门面事件调查与思考
一、事件经过
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一路金银岛花园3号楼附近,一场城管与商户之间的冲突引发众人围观和关注。城管执法人员对一处拥有合法门牌号的临街商铺进行了强行拆除,甚至出动了多名治安警察,现场气氛紧张,商户情绪激动,与执法人员发生了多次言语争执,现场报了110和经视直播,以及市长热线。
据了解,该门面是房东王某某于1996年搭建的,门店经营已有二十九年的时间,主要从事餐饮行业。商户业主王某某与金银岛花园开发商长恒置业公司当年有工程来往,经商议把此处让王某某搭建一间门面用于抵当时工人工资款,并出具了相关证明,承诺帮办理房产证后续事宜。当初商户在入驻时,曾向相关部门进行过咨询,并按照要求办理了部分手续,徐东一路15附18门牌号也由当地公安部门正式发放,其经营是合法合规的。然而,城管部门此次行动却打破了所有人的认知。
徐东城管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未向商户出示任何相关执法文件,称该临门面属于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予以强行拆除。房东王某某认为自己有门牌号且经营29年,一直未被告知存在违法问题,突然被拆除将导致自己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当时自己承建该门面费用及装修费用投入,以及商户损失,租户损失、库存积压以及客
源流失等。
面对房东和商户的质疑和阻拦,城管执法人员不闻不问,开始实施拆除行动。他们对商铺的墙体、门窗等进行拆除,现场尘土飞扬,商户的货物也在混乱中被损坏。商户业主试图通过报警等方式阻止强拆,但最终未能改变结果,徐东一路15附18号整个临街门面在数小内被夷为平地。
二、争议焦点
1、请问武汉市当时发放统一蓝门面牌,是不是由武汉市统一规划定制和公安相关部门定制发放的,到了城管部门为什么不认可?该门牌号码是不是代表人的身份证一样,房产证是不是代表户口本,外出办事是带身份证还是带户口本?该段区域还建房存在有40%无房产证和规划证明,规划上只能建20多层,现建30多层,请问这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他们同样没有房产证和规划许可证,和我自建门面性质一样。
2、其他材料:可能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涉及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等特殊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等。
如果是个人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含临时建筑物),由建筑物所有人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门楼牌号,除上述材料外,可能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一)建筑合法性界定
商户方面认为,既然拥有门牌号,该建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门牌号是由公安部门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编制和发放。此外,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也没有收到任何部门关于建筑违法的通知或整改要求。
(二)执法程序是否规范
商户质疑城管执法程序存在问题。在拆除行动前,商户表示并未收到正式的书面拆除通知,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对建筑的合法性进行申辩和申诉。商户认为,城管部门应该提前告知其违法事实和拆除决定,并给予合理的整改期限,而不是直接采取强行拆除的措施。
城管部门回应称,在此次拆除行动前,已经对该临门面进行了调查和取证,并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了商户相关情况。该商户房东王某某及时提供了相关证明。不过,对于商户提出的未收到书面通知的质疑,城管部门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完整的告知程序。
(三)商户损失赔偿问题
此次拆除行动给房东和商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商户初步估算,装修费用、货物损失以及预期的经营收益等总计超过数十万元(还不包含房东损失)。商户认为,自己在经营过程中并无过错,是由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告知其建筑违法问题,才导致如今的局面,因此要求综合执法部门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三、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
(一)城市规划与历史遗留问题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不断调整和完善。许多早期建设的临时建筑,在当时可能符合一定的条件或监管相对宽松,但随着城市规划的升级,这些建筑并没有与新的规划要求不符。该商户的门面就属于这种情况,虽然拥有门牌号,但在新的城市规划中,其所在区域也未有需要进行重新开发和建设,导致其成为了违法建筑之说法的公告。
同时,城市中存在大量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和复杂的历史背景,处理起来难度较大。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往往面临着既要维护城市规划秩序,又要兼顾社会稳定和商户利益的两难境地,但是历史遗留问题不是靠违法手段进行非法强行性拆除。
(二)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门牌号由公安部门发放,而建筑合法性由城管、规划等部门认定。在此次事件中,公安部门在发放门牌号时,没有与城管、规划等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吗?同时,城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也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该临门面的违法问题,直到需要进行大规模城市改造时才采取拆除措施,使得矛盾集中爆发。此门面在建成的29个年头后招无故强拆。
此外,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法律规定虽然明确,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容易引发争议。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没有充分向当事人解释法律依据和执法程序。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和现有建筑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大量因规划调整而产生的违法建筑。对于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应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理”的原则,逐步解决。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建筑,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使其合法化;对于确实无法保留的建筑,在拆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商户的利益,给予合理的赔偿和安置。
(二)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公安、城管、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和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在门牌号发放、建筑审批、日常监管等环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同时,明确各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对于因部门间沟通不畅、职责不清导致的问题。
(三)规范执法程序与保障当事人权益
城管等执法部门在处理违法建筑等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在作出拆除决定前,必须充分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要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向当事人送达正式的书面通知,告知其违法事实、拆除决定以及申辩和申诉的权利和途径。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整改期限,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合理申辩和申诉,要认真进行审查和处理。但是党的机构部门不是土匪性质,进行强行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对于因执法不当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此次城管强行拆除商户临门面事件,不仅给商户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的关注和思考。通过深入分析事件的原因和争议焦点,我们认识到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规划管理、部门协作、法律宣传、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在维护城市规划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同时,充分保障商户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