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文化
中国戏曲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以“歌舞演故事”的艺术形式,集合了民间歌舞、说唱和滑稽戏三种不同艺术形式。戏曲表演的形式是唱、念、做、打四种功法结合,把文学、音乐、舞蹈、说唱、美术、杂技、武术等多种艺术门类综合统驭在一个戏里。戏曲的曲目通常以“本”“折”为单位,可以分折独立演唱,也可以连贯演唱“全本”。中国戏曲与古希腊戏剧、古印度梵剧并誉为“世界三大古老戏剧文化”。
关于戏曲的起源,目前认为“戏曲”一词最早见于南宋刘埙的《水云村稿·词人吴用章传》一书,王国维在《戏曲考原》中第一个比较准确地阐述了戏曲基本特征“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并在史料考证基础上得出“真正之戏剧起于宋代”的结论。元代以后戏曲形成了“四折一楔子”的基本固定结构,后世戏曲多以此为框架进行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戏曲受到社会变革的影响,出现了改良戏和样板戏的形式,21世纪是现代戏曲的快速发展时期,越来越多的年轻群体加入到戏曲表演中去。中国戏曲将角色类型称为行当,戏曲形成初期设立了十个行当,经过历史演变,减为四大行当,分别是生、旦、净、丑。各个行当都有各自的形象内涵和一套不同的程式和规制。每个行当具有鲜明的造型表现力和形式美。
记载元代社会轶事掌故、典章文物、天文历算、地理气象、社会风俗等的典籍《南村辍耕录》,曾被认作是最早记载“戏曲”一词的典籍。明程羽文为沈泰选编的《盛明杂剧》作《序》写道:“曲者歌之变,乐声也;戏者舞之变,乐容也。”1989年,戏剧史专家胡忌先生在南宋江西南丰人刘埙的《水云村稿·词人吴用章传》中发现了这样的表述:“略云:‘……至咸淳,永嘉戏曲兴,泼少年化之’”,文中点明了时间“宋咸淳年间”。由此一来,戏曲一词的初见被推前至南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