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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补充消防救援力量,本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南昌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人,招聘岗位包括灭火救援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等(详情见招聘岗位情况表)。
(一)战斗员: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持有机动车准驾车型B2及以上资格,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三)文书兼战斗员:从事消防文书工作;并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退役军人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经政治审核合格,且具备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条件的,可直接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5.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参考资格。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招聘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结合自身学历及专业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报名意向栏根据招聘计划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岗位跨单位”(自愿同岗位在全市范围内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
(二)报名信息及要求
准考证打印:招聘对象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公告。
(三)考核
招聘对象务必确认自身身体健康,充分考虑自身对测试强度、天气状况等适应度,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量力而行,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测试,并作出书面承诺。招聘对象因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中出现受伤、致病等意外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
(四)心理测试
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测一次,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的招聘对象,根据招聘对象的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1000米跑用时较短的排名在前),区分单位、岗位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比例不足时,从选择服从调剂的招聘对象中调剂,调剂后入闱人员比例仍不足时,按调剂后的实有人数组织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六)体格检查
根据招聘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两项总成绩,区分报考单位、岗位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排名,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1000米跑用时较短的排名在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入闱人员(入闱人员比例不足时,从选择服从调剂的招聘对象中调剂,调剂后入闱人员比例仍不足时,按调剂后的实有人数组织体检)。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且市招聘办和体格检查机构均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体格检查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体格检查结果不合格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七)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治考核对象,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聘。
(八)公示
市消防救援局根据考核总成绩和体格检查结果区分招考单位、岗位排名,按照报考单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20%顺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如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人数不足,由市消防救援局统筹从服从调剂的候补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顺位补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排名,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1000米跑用时较短的排名在前)。拟聘用人员及候补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通知前往用人单位报到,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报到或公示人员存在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入职培训开始前,从公示的候补人员中,区分报考单位、岗位,按体能考核和面试总成绩排名顺位补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统一组织新入职队员开展集中入职培训。试用期内自主离职的需提前3天递交书面离职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合同约定退回由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的专项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对培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予以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存在重大疾病或隐疾不能适应消防救援工作的;
3.培训考核不合格;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5.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6.思想不端正、违反纪律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工作性质及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24小时驻队,队员要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及轮休调休等指挥调度。队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标准执行。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制式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二)招聘对象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因招聘对象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由报考对象个人承担责任。
(三)招聘的有关情况在南昌消防、南昌市人才招聘网、南昌市人力资源网等公众号发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聘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南昌市消防救援局无关,请招聘对象谨防上当受骗。
六、招聘咨询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1-83802512
南昌市消防救援局:0791-8889001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全市政府专职队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基层用人单位咨询联系电话及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测试、心理测试地址。
南昌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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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昌市消防救援局
责任编校:一鸣
责任编辑:郑婉儿
审稿核发:江语
报料信箱:dsttbdz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