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忠信
在社会治理的宏大版图中,法院执法与城管执法犹如两支关键力量,深刻影响着民众的生活和社会的运行秩序。这两者执法效能的提升,绝非孤立的议题,其核心要义在于实现法治精细化与治理人性化的高度统一,这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通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法院系统存在“重裁判轻执行”的倾向,大量生效裁判难以有效执行,成为司法公信力提升的一大阻碍。裁判若不能落地,公平正义就只是“纸上的正义”,无法真正抵达当事人身边。如今,积极转向“审执并重”是极具必要性的纠偏之举。借助技术革新,比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执行领域的深度应用,能够精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打破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执行困局。通过构建智能化执行指挥系统,提高执行效率,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这不仅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更是法治精细化的生动体现。
城管执法则面临着另一重挑战。过往“运动式整治”虽能在短期内取得一定成效,但因其缺乏长效性和稳定性,容易引发争议。城管执法人员常因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备受诟病,根本原因在于执法合法性基础不够坚实。通过立法赋权,明确城管的执法权限、职责范围和执法程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行事,遵循程序正义,城管执法才能获得民众发自内心的认可,进而重塑执法合法性。这不仅有助于改善城管队伍的形象,更能让城市治理在有序的轨道上推进,实现治理人性化的目标。
无论是法院执法还是城管执法,其优化都紧密关联着个体权益的保护。法院执行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城管执法则与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城市的宜居程度和文明形象。从宏观层面看,两者的改进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执法是连接政府与民众的桥梁,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出治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和治理能力的强弱。
在追求执法效能提升的过程中,制度约束是刚性保障,它确保执法行为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人文关怀则是柔性支撑,赋予执法以温度,让民众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能体会到社会的关爱。只有在两者间找到微妙的平衡,才能真正实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善治目标。这不仅是对执法部门的要求,更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既充满秩序又饱含温情的法治社会,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一步步成为现实。
都市头条编辑:都市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