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跨越三一五的日常坚守
作者 崔和平
在浩瀚的市场经济海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如同一座耀眼的灯塔,照亮着每一位航行者的方向,它不仅关乎个体的经济利益,而且是衡量社会文明与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尺。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许多人往往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简单等同于“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仿佛在这一天之外,消费者的权益便无需特别关注。这种认知,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刻内涵的误解与忽视。
诚然,“三一五”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聚焦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的宝贵契机,它就像一声警钟,提醒着社会各界勿忘初心,持续努力。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真谛,远不止于此。它应当是一种常态化的坚持,一种全年无休的守护,确保每一位消费者在任何时刻、任何场景下,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远离欺诈与不公。
在日常消费中,消费者面临的挑战呈现出多种多样的状态:从商品质量的参差不齐,到服务承诺的虚与委蛇,再到个人信息的无故泄露……这些问题仿佛一颗颗暗礁,潜伏在消费旅程的沿途,稍有不慎便可能触礁搁浅。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能仅限于一年一度的“三一五”庆典,也不能仅限于三月份这个宣传活动月。而是应当成为融入日常、无处不在的坚实防线。
为了构建这道防线,政府、企业与消费者自身均需携手并进,共同发力。政府层面,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不同层级的体制机制平台,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为消费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更应自觉践行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用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尊重。而消费者自身,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骗识诈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成为自己权益的第一守护者。同时,我们应当呼吁社会各界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多元化的渠道和形式,普及消费知识,提升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力量,更应发挥监督作用,揭露消费陷阱,曝光不法行为,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特别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应被局限于“三一五”这一特定日期,而应成为全社会共同努力、持续推动的日常事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消费环境,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在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中,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与喜悦。
作者简介:崔和平,网名古榆苍劲,河北省平山县合河口乡桂林村人,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石家庄市作家协会会员,平山县评论家协会副主席,龙吟文化编辑部执行总编,曾被授予“感动平山十大人物”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