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高贵或卑劣
刘练
前言:卢梭在《忏悔录》里,开篇便希望能“塑造一幅完全依照本来面目和全部事实描绘出来的人像”。240年过去了,也许对自己过于真实的解剖,在现在仍然是惊世骇俗的吧?
人的内心是狭己又博爱,飘忽而坚守的--谁说得清楚呢?虽然有时候会以行为言谈进行公开的表露,但是这与该行为言谈到底和内心达成的契合有多少,连其本人也会随着时空转变而发生不同的解读吧?人性无所谓务必分出善恶,但是执念可以将人因此划分成哲学家、诗人和法学家三派。哲学家负责遵循扰乱别人以达到自己设想;诗人沉溺在此中的语境描绘;法学家却要每个人遵守统一行为准则。因此,哲学把人说成是半神半人,诗人把人说成是慕圣羡仙,法学把人限定为人。
要想成为半神半人,不是从天堂遗落人间,而是需要漫长漆黑的夜和满房间的书,围绕着炉火却心系寒冬,把自己童年到成年的每个经历审视反思,最后落点在血统及其相关的标志上。要想慕圣羡仙,需要身居庙堂而心系江湖,反之亦然,在功虽可能未成但是必须立身立言的成就上,留给后人仰慕的目光足以。要成为人,成为统一而独特的个体总是让我不解。起码,动物都以饭饱足而为目标,法学限定下的人反而追求文字的束缚,并作为所谓的功课工作。每每想及于此,我都会表现为讽刺和嘲笑,这与纯粹追求力量相比,走入了另一个极端。
人性不能被窥探,不能被试探,甚至就不能被探究。此话并非贬低人,而是所有的美德,到底能否经验起恶意、好奇或是验证?以我个人而言,人性存在一种微妙的道德感。我是一个脾气不暴燥但容易烦厌的人,一旦思考要上升到整个人类时,就会过于矛盾。所以,我姑且认为所谓的美德,就是对人有利的感情和行为,而不讲究其他的原则。至于所谓的卑鄙,那是个人在社会地位提到更高等级后才会形成的自我反思。至于旁人的眼光,做好他们眼中的等级中的人即可。因此,我们会发现,所有的善恶,都在坚持有利化,而竭力批判罪恶和丑恶。
有了争议,是否还在考虑整体的利弊?于是,各退三步达成模糊性的妥协。只是,人性无所谓尊严或卑劣,与日升日落般,可去研究,不知道研究了什么。甚至某天科技达到了改变日升日落的现象,也仅此而已。关注每一步,那么对于水到渠成的事情,无所谓惊讶。那么对于人性,我们不愿意面对和反思,真不真实或值不值得,不也和日升日落般一样吗?太阳照常升起。
人性不一定要相同才能聚合,天然就会有群居之心,这是绝大多数人千百年来的实践和习惯。然而,我们比较两个人关系好坏时,是否能用人性或是其他来界定呢?我们通常受到比较的影响,因为我们自己内心无法自我形成规尺了,一旦事物本性的变化,便会导致我们判断的失据。人,是害怕失据情势下孤独的自我,这时便会投入遵法学怀抱,或是叫做群居学的指引。哲学是不可能解决简单的人性产生的事物,它只负责在你失去某些时书写的梦呓。而诗人,是失去时独自品味这种滋味的人。拥有孤独的人,不会害怕失去,哪怕,明天不再到来。
除了人,没什么能拥有人性。神呢?不受人性或是人限定的狭窄天地的自由者?还是将人投射在虚空的比较对象?凭神性这种完全相反的,来观照和推理人性?你说动物?动物被赋予的是思想的生物并能被人感知。但是,这种套用不正是把比较对象换作了人吗?哦,万物的灵长。
在黑暗中前行,在盲目中生长,言说超越神或是神死为我,这就是人性。高贵或卑劣,是言语所能塑造的,最成功的谎言。
作者简介:
刘练,男,汉族,文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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