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到底怎么了?!》
原创作品/手机实拍
潘家炜(缘梦)
2024年12月22号
于山东省济南市
“历经沧桑梦一场,
酸甜苦辣熬做汤,
细品慢嚼诗成汪,
梦醒腮边泪两行。”
昨夜星辰如海,西风吹皱了潭水,像粉皮般结了一层薄薄的冰。我躺在被窝里不想起床,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从天堂的尽头传来一阵冰凉的风,裹着信风有一首诗传诵。化作一滴滴春泥留在了梦中,我醒来把她记下来,写在了天空……
我住的地方在城市的东边,靠近一条小河(又叫洪沟)。小区里的住家很多,做生意的大老板也不少人,也有大的领导进住。我是做笑本生意的,按现在社会上分的九等人,说白了我就是捡破烂儿最低层的主户。临里见了面唤你一声老李老王的那是天大的面子了。但我与人不同,越是这样我也要昂首挺胸,反正谁也不欠谁的,谁也不能把低层的人划归“畜牲”,毕竟都是人。可少数人也有的不这样认为。
小区里养宠物的家庭不少,多以养狗巨多,养猫的也尤其……
时间长了,我认识不少养宠物的邻里,别的小区的有时也来我们小区。小狗见了我有的和我很近乎,摇头摆尾,向我示好,他的主人总是说:“和爷爷再见👋”“这是爷爷”之类的话。我非但不会生气,反而会高兴一大阵子。小狗狗毕竟是懂礼貌,还有爱心、尊重人。反观社会上的诸多问题,有些人的不礼貌行为,心里别有一番滋味。所以在此我宁可投小宠物们一个赞成票!
听听现在的新闻、看看如今的报纸、网络融媒、自媒体的新闻。有老人在大街上摔倒了谁还敢再去扶,更别提见义勇为了,又有多少老人慨叹如今的人们缺失爱心,没有了雷锋精神。
历史上元朝对人分级是比较严的,可再严也赶不上今天的步伐。我小时候在人民公社年代,虽然生活差了点,可人人都有尊严。报纸上头条都刊登当时的国家领导人主动与北京环卫工人握手,高度评价他们爱劳动不怕困难的精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社会会这样子?偶尔也听说有的业主经常爱和低层的人斗气、训斥他们,好像这样能提高他们的经济权威和政治资本,彰显他们的人生价值和霸道气势。以前是无产阶级做主人,现在是金钱至上,资本阶级才是主人。社会到底怎么了?
我是2019年被接走,说是问问我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事,后来说是纪检委的,找我了解下情况。
“警察花园”628户712个地下车位的房屋产权证是我带领临沂市利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几个员工(受雇)办理出来的,整个山东省临沂市20个像“警察花园”这么大的小区第一个办理完产权分割的小区。当时我记得最后资金达3.6个亿,光利息账面就收入1200余万。自2008年3月底开始成立兰山公安分局基建办以来我主要负责出纳工作和后来的开发和集中办理个人房产手续工作。2019年基本结束。参建的施工和供货商共108家左右。最后五家土建是公方和三家监理公司的工程尾款领导刘书记安排我通知各家单位派财务来兰山公安分局基建办找我核对结算尾款和质保金。五家土建方分别是鲁班、天元二公司、鲁蒙、华泰、蓝田五家。除华泰能一分不差的与甲方全部对上外,其它四家或多或少都对不上。经当场一起核对,多的和少的各两家正好相等。经了解,五方都承认错在pvs管供应商与四家票据和货数不对引起,与兰山公安分局无关,我同他们五家一起调整的甲方往来账(五家签字)。都是按“工程审查结算报告”如实按期支付的工程款和质保金,从来没有该天元公司工程款。何来我贪污天元公司的临舍工程款一说,郯城县法院又以何判决潘家炜贪污?故意枉法办案判决本身就是犯罪,又何来按程序诉讼!倘若如此,杀人放火重犯还要公安抓了起诉干什么,直接法院判走程序不就行了。还用社会见义勇为做什么。我是在2019年9月份刑事拘留前被在兰山区李官茶园803(或503)审讯室被郯城县检查院宣布“双开的”,她们给我看了盖红章的文书,理由是贪污的一件件子虚乌有的“罪证”,我不同意,用笔划去,上面没有的我收别人过节礼的还给加上。但是刑满释放后,兰山公安局领导去我家告知我不能穿警察👮服在媒体曝光冤案时,还出示了先前的决定文书,没有按我划去的再出,也没有任何人、单位再告知我,在后来沂水县公安局受市公安局委托,又以“寻衅滋事”传了我四次,济南派出所工作人员不同意以此受案配合,后来沂水来济南的民警联系沂水局后说回去后再改。最后通知我回临沂办理不欲处理决定书是案名还是“寻衅滋事”,况理由里还特别写明“经调取视频证据,说我在李官茶园被调查讯问期间没有被刑讯逼供”。我也是民警,“网上散布不良言论”和“寻衅滋事”中间有什么道道,能不能划等号天知地知!我找办案民警要求看他调去来的讯问我的视频,他又说没有调取,领导让这样写的,不行就拘留!我无言。朗朗乾坤到底谁在害我。北京第一大律所京师律师一审辩护要求无罪当庭释放我的。我有罪吗?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这也是律师也跟着潘家炜无理取闹吗?办案人员到底怎么了?我怎么了?纪委监委、公安、监察院、法院到底怎么了?以前是司法三权鼎力互相监督,如今都是四权、五权鼎力了,法律缺出现了故意枉法办案,国家怎么了?社会怎么了?有罪没罪还没有被监察公诉和判决就以罪“双开”到底谁持法剑?谁说了算?那个单位、那个领导谁来定罪?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谁又能来维护!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者和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战旗还能不能前进?
以前国家纪委调查叫“双规”,调查期间也很少媒体先期宣传。现在刚被带走媒体就以“某某地区抓住了首虎”正面宣传,对被调查的公民在还没有定罪(法院判决不是受案就是定罪)的情况下是不是负面恶意宣传了,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判决之前的)。我看还是以前国家纪委那样的运作方式较好些。“双规”是向组织反应问题,不是如今的提前判刑!
到底怎么了?到底怎么了?到底怎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