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奸商”型小额贷款机构“挖坑”害人
¨ 易 全
目前,社会上有许多小额贷款机构(以下简称“小贷机构”)。他们以银行做背书,让人相信他们;用赚取中介佣金的方式助力众多中小企业和个人从银行获取贷款。他们的存在,在相当程度上帮助了许多企业和个人获取一时急需,数量往往不多的资金;与此同时,也减轻了银行贷款部门的工作压力,为银行放贷拓展了客户群。
小额贷款机构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属于中介类机构,本分做生意,努力赚佣金,是市场经济下合法生存的一条正道,也是业内人的一种光荣与自豪。但也有部分小贷机构,热衷于说大话、搞忽悠,“设局”引人入彀以赚取不当利益。其往往在“为你办事”的同时,于无形中敲掉你一块利益,或至少让人感到“上当”,心里有了不舒服感觉,我暂将这样的小贷机构,归类为“奸商型”的吧!
下面举一个例子。一朋友已过了银行通常规定的放款年龄。当他通过某小贷公司打进来的广告电话,得知可以帮他办理信用贷款时,便兴冲冲地赶去。确实,该公司工作人员不仅态度好,而且审查也简单,一来二去很快就帮他办了一笔三年期,授信额度为10万元的小贷。这位朋友很高兴地当场办了手续,也很乐意地奉上了一笔约5千元的佣金。该公司对他说,“今天先放你4.9万元,剩下的额度等你需要时,随时申请发放。”
四个多月后,这位朋友又想用钱,但他忘了这家公司的联系人、电话,微信有没有加更想不起来;于是他打电话找到了放款银行。银行的经理电脑上一查对上了板,确实是他们这里放的款。但经理根本否认银行有与任何一家小贷机构合作过。
朋友说出情况后,这位银行经理说这笔贷款金额就是4.9万元,没有10万元授信额度一说;而且期限是6个月的,这是专为名下有公司的贷款人设计的一种经营贷,主要用于满足小企业或个体经营临时资金周转所需,所以时间只有半年。他更说这种贷款只需要贷款人在手机上自行操作一番就可完成,不需要中介机构,甚至其他人的任何参与。
朋友听后顿时产生了一种被骗感。他顶多算是找了一个懂行的人(机构)帮他操作了手机贷款,即使给这人以感谢费,5千元未免也太多了吧?另外,三年期变成半年期,如果不是另一位懂行的人告诉这位朋友,等一个来月后到还款期时,猝不及防还真有可能闹出一个还不上款的笑话。这位朋友叹口气说,如果早知是半年期的贷款,他怎么样都不会去借的。
可见,这样的“奸商型”小贷机构,动一下手指就瞬间赚了几千元,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双方信息不对称下的事先“挖坑”基础上。对于这样的机构应该怎么办?是银监部门,还是消委会来管呢?这样的机构虽可能不算完全意义上的诈骗,但却是部分虚构了事实,至少不当得利应是足以构成。
怎样防止这种“奸商型”的小贷机构有意无意害人,从完善和治理金融市场秩序的角度看,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