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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成长经历之七 家书之九
一毛五分钱
山东 孙喜民
我上高中时,农村还没有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家乡沙质盐碱土壤粮食产量很低,农民经济状况普遍不好。我父亲长期在外地“跑运输”,赚不了钱老是赔钱,我一个人在老家生活也艰难。当时几乎没有钱,一般时候也就不花钱。
挣钱艰难——
记得有一年,我家在村东老宅地上种了些白萝卜,长的也不好,收了后只能当菜不能当饭吃,剩下三十来斤。我要去上学离开家,就借了一辆地排车装上萝卜,拉到东面后岩村集市上去卖。我不会吆喝,坐等别人来买,来问询的人不多。
临近中午快散集了,一个中年男人过来问价,我说:一分钱一斤,差不多三十斤,你包圆的话,就给两毛五吧?他说:两毛钱行啵?我有些不舍,但是萝卜确实不好卖,就说:卖给你吧。
他从衣兜里摸着掏出一张一毛钱,又掏出几枚硬币,笑着翻开了所有衣兜,满是遗憾的说:你看,多不巧,就剩下一毛五分钱了,你看行么?看来他是真没有钱了,我不舍又无奈的说:给你吧。他带着歉意把钱递给我,把萝卜收到一个袋子里背起来走了。
农忙时学校放假,老师、学生们回家收种庄稼。每家自留地很少,每人只有一分地左右,收种用不了多长时间,主要是给生产队里干农活。未成年人力气小,挣的工分也比成年人少,主要是割草、拾柴火、翻红薯(地瓜)、翻棒子(玉米穗儿),为家里增加点收入。
1978年我十五岁上高二,放秋假回到家里。天刚亮,我就背上箩头(箩筐),带上镰刀或小铲子,到地里割草、拾柴火,兼带翻找、捡拾一些没有收净的玉米穗等。回到家把草摊晒在院子里,把玉米粒拧下来,在席子上摊薄晒起来。
有时生产队刚收完地瓜,地里肯定还有没有刨干净的。我和小伙伴就背上箩头、三齿,到地里“翻红薯”。一般情况都会有收获,有时地块大地瓜多,一人一晌可能翻满一箩头,就像生意人发了财一样背到家里,大人们看见了还会高兴的夸奖。

家里没有面粉了,秋假四十二天我没有蒸过一次窝头。我把足够两顿吃的地瓜、较嫩的玉米穗儿洗干净,又用菜刀切了一些“红薯骨碌(地瓜切的小块儿)”,在灶台大锅里添上水,放入“红薯骨碌”,支起锅梁子箅子(bizi),放上玉米穗儿、地瓜,盖上锅盖儿烧大火蒸馏到熟透。早饭啃熟玉米穗儿,吃熟地瓜,喝红薯骨碌汤,没有吃完的留着盖在锅里。
中午干活回来,一般不再动火,将就着还是吃玉米穗儿,吃熟地瓜,喝红薯骨碌汤。晚上再熬点米汤或面汤,吃点东西,三顿饭就这样解决了。我那时没有其他的饭,能吃饱就不错了。
这样一个秋假下来也收获不少,垒起了一个不小的草垛,还有一大堆柴火,最大的收获是十五斤玉米粒,还有几十斤的地瓜。
逃磨面钱——
开学前天下午,我翻遍了所有的衣兜,凑够了一毛五分钱,用小布袋盛上玉米粒放到箩头里,背上箩头到北边三里冠县赵屯村去磨面。
磨房在赵屯村南的地边,是一个生产队集体经营的,一个中年男人管磨面,加工费一分钱一斤,来磨面的人不少,粮食也挺多。那中年人给我磨完面,用杆秤把面粉称了称,还是十五斤。
我把袋子掂到门外放入箩头里,把手伸到衣兜里摸了摸那一毛五分钱,想着付了加工费就一分钱也没有了,真是不舍得,虽然也怕不付钱被发现了不好看,我还是心存侥幸,没有再进去付钱,背起箩头就往回返了,路上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还想着真是被人家发现了,给人家赔礼道歉,再把钱付给人家,应该也没有大问题。
花钱难得——
磨面的人也没有出来追,我到家就背上面粉上路了。距离莘县王奉中学有十五、六里路程,遇到的两个同学一块走,近两个小时才到王奉集,我从街北酱菜园的门市上,用一毛五分钱买了一斤多腌渍的咸萝卜。
回到学校后我把面粉交到伙房,王志立司务长给了窝窝票,以后可以买窝头吃。我平常没有菜吃,伙房里咸萝卜一分钱一条,白菜或菠菜汤一分或二分钱一勺,我也很少买。这次的咸萝卜我省着吃,每顿饭用小刀拉下来一小条,一直吃了三个星期,是有菜吃连续时间的最长记录了。

恩重情长——
偷逃人家给磨面的加工费,是我记事以来做过的第一件不地道的事,因此我印象非常深刻。后来我反复推想,那次人家没有出来追着要钱,可能是太忙顾不得,也可能是我磨面量小他没有当回事,更大的可能损失的是生产队,不是他自己,他才没有太较真,看来我还是粘了集体所有制的光了。
其实不只这一件事,也不只这一类的事。一般庄稼即将成熟到收获之间,生产队都会派上几个人专门看护,老家管这叫“看坡”、“看青”,防止村民偷盗。大量偷盗庄稼当然犯法,发现了会受到处罚甚至批斗,但是干活、割草时掰一两穗嫩棒子,扒一两块地瓜,藏在萝头的草里即使被发现了,看坡的人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卖个人情放行了,也没有哪个干部认真追究这类的事儿。
我那时正在长身体,但常缺少营养和热量,割草拾柴火到后半晌肚子常咕咕叫,自然也偷着扒地瓜、扒花生吃,爬打瓜(西瓜的一种)、爬水果吃,偶尔还伙同发小藏到偏僻的地方,生火烤玉米棒子、焖红薯吃,做的挺隐秘,很少被看坡的人发现。即便被发现了,也是被长辈般的吵几句、骂几句了事,没有受到过象样的责难处罚。如果像后来耕地承包分家到户了,再那样的偷扒、偷爬庄稼瓜果的话,被发现受到谴责吵骂都是轻的,被追究责任也是难免的。
当时生产队收成虽然有丰有歉,但分配时每人一份口粮,再按所挣工分多少适量少分一些,因此小孩子多吃饭少的家庭口粮相对宽裕一些,成年人多的家庭口粮反而紧张,这似乎变相鼓励了生育,多数家庭好几个孩子,有的十多个。由于贫困落后,国家年年给发救济粮、统销粮;自然灾害来了,党、政府和解放军积极抚恤、救灾;家庭困难的学生,上级发放一些救济金、助学金,处处体现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优越性。
我能够在贫困中捱过来,是粘了集体的光,托了公有制的福,上学不用交学费,考上大专后国家给生活费、助学金,毕业后国家给安排工作,后来再无大的艰难困苦,我自然真心感恩社会主义公有制。如果是私有化、教育高收费,以我当时的条件,即使饿不死能活下来,上学、升学、就业、成家立业就别想了。

作者简介:
孙喜民,男,汉族,中共党员,数学专科、中文本科、法律本科,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聊城市作家协会会员,莘县作协会员,从事中学教育十三年,多次被评县级模范教师、教学能手,众多学生成才成事;1995年考入莘县人民检察院,任研究室主任兼公诉科副科长,一级检察官;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中国法学网、山东检察、聊城日报、聊城检察优秀通讯员,曾主编刊物莘县检察,2012年3月以最高分被评为全市第一届检察业务专家,获得第一届“春华秋实文学奖”全国诗词大赛一等奖,荣获市、县级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干警等荣誉几十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