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的滋味
文/刘林海
曾经位高权重的老H被有关部门请去喝茶,归家遥遥无期。于是有关老H的前景,就成了朋友圈热议的话题。在老H众多或亲或疏的往来者中,少不了有疾恶如仇者指斥老H平日里派头太足。我跟老H有过几面之交,感觉他举手投足的确有势,但谈吐做事中却不乏果敢仗义。不消说,我对他还是有些好感的。仔细琢磨,我以为表现于他身上的豪横,无非是特权长期浸润形成的结果。我甚至偏执地认为,简单地指责他,说不定本末倒置。君不见,多少年来,特权已将社会侵蚀得千疮百孔,达官贵人与贩夫走卒,无不在特权的惠顾与戗害中或欢娱或挣扎。聊聊我曾经在马路上经历的几件小事,即可见端倪。
四十年前,我刚参加工作,自行车是我的基本交通工具。某次去一个权力部门办事,结识了一位同乡。他也是刚刚从校园出来踏上工作岗位的。因为同属年轻人,经历又颇为相似,共同语言自是不少。出门时,看着我的自行车,他很是羡慕,那面容中透出的纯朴与本分给我留下了深深的记忆。孰料一年后再谋面时,只觉他气宇轩昂中掺进了些许的不可一世。下班时,他胯下骑一辆当时最为时髦的69型凤凰自行车,不无炫耀地要与我同行一段路程。行至大街时,他兀是旁若无人地领先逆向骑行。我提醒他,他却哈哈一笑,说这片地面上,他谁也不怕。我瞬间就明白,短短一年时间,特权已把他宠坏了。又过了几年,风闻他严重触犯纪律,被开除了公职。
三十余年前,我的交通工具已升级为摩托车。某日,我行驶在马路上,遇红灯时减速前行。不料前方一辆轿车突然间打开右后门,导致我的摩托车碰撞翻倒路边。所幸我的车速已慢,又兼我头盔护膝全副武装,身体未有大碍。因为事发十字路口,警察很快走过来。估计警察目睹了事故发生过程,甫一过来便对那轿车司机大加训斥,说怎么能随便在路中央打开车门。司机嗫嚅着分辩车内乘员不懂规矩。警察一脸怒气地收走了司机的证照,着其将车泊在路边等待处理。看着警察刚直的态度,我在窝火中多少有了一丝安慰。谁知几分钟后,那警察接了岗亭内一个电话,啊啊呵呵一阵出来后,瞬间像翻书般变了脸,冷峻地让我出示摩托车驾驶证,又斥责我为什么接近红灯时不提前减速。我声称自己早已减速,否则恐怕已躺着起不来了。警察却强调我是从后边冲上来撞了人家的车门。我立马醒悟,这短短的功夫,那轿车背后的特权已通过电话发挥了神奇的作用。
二十余年前,我也成了有车一族。某次,一位手头有些权力的官员心血来潮搭我便车。在马路边上一处禁停区域,他让我停车等他几分钟。谁知他刚离开,一辆蓝白相间的警用摩托停在我的车头前,警察不由分说收走了我的驾照。待那位官员回来,看见我垂头丧气的样子,问明究竟后,笑笑说无需在意,他来处理善后。待我回到办公室,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过来,对方自称是某交警队的,口口声声喊我老师,问我在什么地方,他要把我的驾照送过来。我看了看表,距那位执勤警察收走我的驾照时间,区区不过两小时.
马路上的现象,若较之那些高大上的领域诸如医疗住房等项,或许只是最低端的特权表现,但却实实在在把特权解说得通透。我的那位同乡,初尝特权时便不无得意,在云淡风轻中慢慢习以为常。我在轿车应当承担全责的那场事故中,被不坚持原则的警察颠倒黑白,欺善扬恶,却也只能在无可奈何中自认倒霉。而一宗地地道道的违规停车,竟在其后备受礼遇,让我在哭笑不得中乐享其成。是也?非也?一时难以言表。
特权这玩意儿颇像臭豆腐,闻之掩鼻,食之回味有加。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特权带来的巨大方便,如何不受到本能地接纳。当我违规停车被扣押的驾照又被警察专程礼送时,叹息之余怎能不窃窃自喜。这种反应,或许就是大众心理。设若换个角色,让我以第三方身份评说这件事情,必会堂而皇之予以唾弃。但扪心自思,这种唾弃难说不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酸葡萄心理。想想对特权深恶痛绝的社会大众,缘何争相让子弟报考公务员?说白了,对特权的忿忿不平,大摡率发于无缘自我。
于公心而论,特权说到底不是好东西,因为它破坏了社会秩序的正义性。权利本应被社会大众平等享有,一旦被特殊群体长期霸占,必然会对相对方或相关方形成侵害。我那次与轿车相撞的事故,对方的特权便真真切切伤害到我。可想而知,一旦某些阶层牢牢地固化于特权享有,则必然激化严重的社会矛盾,最终形成不可调和之势。
特权其实也依附于人性。只要人们进化不到圣人的层次,特权对人的诱惑就不可能消除。孔子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是如此,似乎就只有在消灭特权上做文章了。特权能否消灭,答案虽不敢肯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强求人的圣贤化与消灭特权二者之间,后者毕竟有一定的可行性。以是观之,对特权享有者的鞭挞,远不如对特权的取缔来得实在。至于特权的取缔方式,无疑又是另一个较为深奥的问题。
回到有关老H的话题上来。老H的结局当然可以称为自作自受。俗话说,吃得啥利,受得啥害。山珍海鲜虽美味,痛风高脂需自担。那些日日享受特权的人,似得做好从高台上迟早掉下的心理准备。记得贪官冀文林的姐姐曾哭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让弟弟做了大官,还不如一直在老家种田。这话说得极是,只不过事后诸葛,难悔当初。退一步讲,保不准冀初入官场时还抱定“当官不与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豪迈理念哩。嗟乎,叹世间虽有先见之明者,却鲜有身体力行者。为今之计,置身特权无处不在的花花世界,若想免遭折戟沉沙的命运,还是早早远离特权罢。说到老H,我不认为他人坏,只怨他既非金刚不坏之身,为什么要钻营大半辈子,非跻身特权享有者的行列不可呢?咎由自取者,怨不得天,尤不得人。
刘林海
二O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刘林海
陕西省礼泉县人,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文学学士、法律硕士。经济师、高级律师。
一九八三年参加工作,一九九零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获“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陕西赛区“最佳专业知识辩手”奖。
第一部长篇小说《汉京城》由作家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
第二部长篇小说《落户》由作家出版社于2022年出版。
第三部长篇小说《牛老板》已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