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偃师区召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王志军、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劭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杰,偃师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商城街道、岳滩镇,孟津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孟津区朝阳镇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会上,各有关单位围绕《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关键条款设计、流程标准制定、语言逻辑表述、制度措施落地等方面开展交流讨论,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认真听取发言后,王志军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认识,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学习;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多提好的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方法,强化工作职责,严格履职尽责,加强工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