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行使了否决权 】
内蒙东北游记之十八
戴周麟/文
我们这次东四省的旅游团共有团员75人,分乘两部大巴车。半个多月来,几乎都是两头不见亮地乘车,观景,爬山,步行,每一天的行走均在12000以上,旅游强度很大,人是相当地累。审美尚有疲劳,何况长途跋涉,这也是不得已。
那天由根河前往漠河北极村,途中有个”鹿场”的旅游点。前面一号车共同一致地作出了一个有“喜感“的决定:放弃鹿场这个景点,直接赶到北极村好早点休息。
这情绪漫延到了我所在的二号车,全车又几乎一致通过不去鹿场的决议。这鹿场是鄂伦春族养麋鹿(四不像)和梅花鹿的地方,怎能放弃?当即,我举手发言,声称:我要去!否决了全车人的意见。
我的否决有效。旅游法规定,合同上有的景点,只要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是可以放弃的。但是,只要有一人坚持要去,那就必须去。
我的否决效果极好。一号车已一溜烟跑了,我们车上有十余人因我的坚持而进了鹿场。里面是散养,客人可与麋鹿,梅花鹿亲密接触。拍的照片巴适,大家开心得不得了!
五天后(6月23日),我再一次行使了否决权。
在前往长白山时,天下中雨,团友说前两天天池大雾,什么池子看不见。到游客中心,雨越发大了,车上人大多打了“缩脚牌",想放弃。地接导游和司机均言,到天池能见者,十之一二,大家耽心上山白跑路,又在表决是否放弃。从四川绕内蒙,黑龙江,吉林而到长白山,凡15天,历尽千辛万苦,到这里为什么要放弃?上去了不一定能看见天池,不上则肯定见不到。为什么不上去瞅瞅?我当行使自己的权力,说:只要景区开放,无论雨大雾浓,我都坚决要上去。
众不敖一,消息传到一号车,大家知我十二年前已登上天池并看到拍到了天池,于是两车有39人表示要上去试试。于是,不去者各找地方休息,要去者在北景区检票口集合。此时,检票口现出字幕:山上气温5℃,雨,天池不可见。于是又有四人放弃。见我毫不动摇,余下的35人坚定信心,检票进入,冒雨登上大巴,怀着忐忑之心前往半山换乘站而去。
我们能看见天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