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戏曲情结
作者: 刘林海
前几天回乡下老家,路过一村口时,看见一处临时搭起的舞台上戏演得正欢,高音喇叭传出的秦腔弦律震耳欲聋。只是台下观众却比舞台上的演员还显得稀疏。心中顿生一番酸甜苦辣。
这种感觉缘于我喜欢戏。看戏、听戏、读戏本,都是我一直的最爱。若非现时已五音不全又兼手拙,我一定会成为活跃在护城河岸上或公园角落里的铁杆票友。
我刚记事的时候,丑儿伯是村子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人。丑儿伯孤身,住在我家斜对门,是个瘸子,一年四季穿着露肉的破衣服。可能是因为身残的原因,他被生产队安排在饲养室打下手,也就是干些割草垫圈之类的杂活儿。丑儿伯不管走到哪里,不管是干活还是吃饭,背上总是背着一个脏得分不清颜色的长条布袋子。只要有空儿,他就把袋子解下来,掏出一把通身磨得发亮的胡子,呜呜咽咽地拉起来,半个村子就都被那缠绵的曲子罩住。胡子拉到兴头时,丑儿伯还会吼一两嗓子。丑儿伯拉胡子的时候,在意的人并不多,大家就好像面对圈里的牲口叫唤一样视若无睹。但我却对丑儿伯那看似简单的胡子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不明白一撮马尾巴咋能在两根细铁丝中间来回拉出那么好听的声音。那年冬天一个傍晚,冰天雪地的城壕边上,丑儿伯坐在一个石墩子上,又是前仰后合地拉起来,任苍凉的声音久久地飘荡在村子上空。他最后吼出的那一句戏词被好多人记下来:
为王的打坐在金殿上……
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丑儿伯就被发现已僵硬在那石墩子上,鼻子下方竟是挂着足有一寸长的冰凌。后来听大人说,丑儿伯拉弦拉傻了,把冷暖忘了,夜里记不起回屋子,冻死了。再后来又听说丑儿伯年轻时酷爱唱戏,且喜欢演丑角,所以得了个诨名“丑儿”。可惜在舞台上翻跟头时摔断了腿,残了,便一辈子没娶下媳妇,也就当然无儿无女。丑儿伯死了,却把一颗爱戏的种子种到了我的心里。每次路过丑儿伯的空院子和他坐过的石墩时,我的脑海里就回荡起那熟悉的弦律。等到我成年以后,才知道丑儿伯当年常拉的调子叫弦板腔。
村子里每到吃饭的时候,十字口就会聚起一大堆端着老碗的汉子。“老碗会”既是填肚子的时候,更是交流新闻信息的时刻。在这特殊的氛围中,我屡屡听人说某村出了个陈世美,某人就像奉承东,某家养了个卢世宽。我回家问母亲这些人是干啥的?母亲说他们都是戏里的坏人。我问他们为啥坏?母亲说等我长大,看了戏就明白了。于是我就盼着快快地长大,快快地看上戏。
生产队每到夏天的忙罢后,就会在打麦场上演皮影戏。一幅老宽的白色幕布后,几个用牛皮刻成的不足尺高的娃娃,一直侧着身子,轮换着跌跌撞撞,幕布前却是人山人海。用大人们的说法,一整夜几百双眼瞅那几只单眼。但不管咋说,看见的虽呆板,听见的却生动。那梆子、边鼓、胡子的奏鸣,让我很是痴迷。我就是在那场合知道了胡子分板胡和二胡,也品出各自的味道。那时的皮影戏很有革命性,用现在的话说,内容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歌唱好社员》里这样唱道:
我的名字叫张三,
农业社里当社员。
样样活儿都能干,
犁耧耙耱是好汉。
投机倒把不要脸,
爱钱不是好社员……
皮影在各生产队循环着演,我便循环着看。几场下来,我不但能把戏词背下来,也常模仿那调子胡乱地唱一番。邻居三伯听后很惊讶,说这娃小小的会唱阿宫腔。
上小学的时候,正是全民大唱革命样板戏的时代。我们的语文课本上也收录了几节唱段。印象最深的是《红灯记》中李奶奶的唱词:
闹工潮你爹爹惨死在魔掌,
李玉和为革命东奔西忙…
念着那唱词,我只觉朗朗上口,余音绕梁,就坚信那是世界上最美的文字。高年级同学组织排演秦腔《智取威虎山》定计一场,我看得多了,也不由自主地在一旁抓耳挠腮。演员忘了台词时,我还不时作提示。某次恰逢演栾平的同学缺席,组织排演的老师气哼哼却也无计。我一时心血来潮,放胆举手毛遂自荐。也许是觉得好笑,老师就让我试一下。因为对戏词已烂熟于心,我就像模像样地跟“杨子荣”神对起来。直到杨子荣大喊一声:“拉下去!”,我立马像弹簧一样蹦起身,弯下腰,左右开弓扇起自己的嘴巴,大声嚎着:“我该死!我该死!是有一张秘密联络图,上面标着许大马棒在东北各地的秘密联络点,有三百处哇!”看着我的表演,老师一拍大腿:“你就是天生的小栾平,你就来演栾平。”正当我喜不自胜时,却不知校长从哪里冒出来,斥责那排演的老师胡闹,说咋能让一个小孩子去演老奸巨猾的坏人呢。于是,我那或许可称作天赋的演艺才华就像昙花一般,瞬间凋萎了。
十一岁那年,我在姥姥家度暑假,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姥姥的衣箱里发现了十来本薄薄的书,书名都怪兮兮的。如《铡美案》、《三滴血》、《火焰驹》、《三娘教子》等等。我好奇地翻阅起来,原来内容竟都是戏文。姥姥看见我的举动时,一把夺过书,说这是封资修,是牛鬼蛇神,小娃娃不能看。我却执拗,闹腾着非看不可。姥姥无奈,叮嘱我不敢在外面跟人说起这些书。于是那一个暑假,我就过得极为开心。几十天时间,把那几本书翻来覆去看得滚瓜烂熟,有的甚至能从前到后一字不落地背下来。看我读得着迷,姥姥说那是旧剧本,演戏的人都得背下来。读了那些戏夲后,我才明白当年在老碗会上听来的那些名字的含义:陈世美是《铡美案》中的忘恩负义之辈,奉承东是《周仁回府》中的卖主求荣之徒,卢世宽是《游龟山》中声色犬马的纨绔子弟。因为受了戏本上语言的影响,我常会跟姥姥蹦出一些自编的词,诸如:
外婆锅头把火生起来,
我到窑顶抱回一捆柴。
又如:
猪在圈里大声叫,
快给槽里来添料。
这个时候,姥姥常会在我头上摩挲几下,说娃将来会编戏。
上中学时,正是百废俱兴之时。打倒了多年的古戏又被老百姓热捧起来。我们学校还组织学生们观看了电影秦腔《三滴血》。就在同学们第二天津津乐道周天佑和贾莲香虎口结缘那一段时,我却说电影里把更有意思的情节删了。因为我看过的老剧本里有周天佑婶娘周马氏与贾莲香之父偷情生了牛娃,后被晋信书大老爷滴血认亲歪打正着揭露奸情一幕。当我显摆着把那内容说出来时,同学们听得目瞪口呆。
那一阵子,村村高音喇叭比赛着播出秦腔经典唱段。公社里买了一台电视机,驻地周围的村子近水楼台先得月。每晚,公社大院都被附近村民挤得水泄不通。我当然也饱尝了拥挤中的不堪。那小得可怜的黑白屏幕上,密密实实的雪花点中,模模糊糊的人影若隐若现,只是那悦耳的演奏与唱腔听着还清晰。那情景,与其说是看戏,不如说听戏更确切。
终于,被全公社公认经济条件最好的村子请来了省城里的大戏。红遍大西北的名角李爱琴赫然出现在海报公布的主演人名单中。一时间,十里八乡奔走相告。开演那晚,早在太阳还老高的时候,我就爬上了舞台不远处的一棵大柳树上,苦等了几个小时,终于在傲视着脚下黑压压拥挤的人群时,看见那恢宏的大幕徐徐向两边拉开。那是我人生头一回真正的看戏。
上大学的时候,学校偶尔组织观看演出。记得第一次看的是京剧《红线记》。头一回进剧场,不再担心拥挤,不再苦于嘈杂,真切感受了什么叫欣赏,什么叫品味。同学们感兴趣的不多,大约是嫌戏曲节奏太慢,但我却沉醉于那一招一式的唱念做打中。那场演出还出了意外,主角演员因武打时不慎,被木刀戳了眼睛,导致演出中途停止。一场演出事故,让我越发对演员们生出敬意。也就从那一次起,我又喜欢上了京剧。后来有了录音机,同学们多爱听港台流行音乐,而我却常常用省出的伙食费买些戏曲磁带。
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VCD机的出现,我把陕西地方戏齐齐地搜罗来看,眉户、碗碗腔、商洛花鼓,不一而足。眼界开阔后,又喜欢上了豫剧、曲剧、评剧。家里的碟片攒了一大堆,每到晚饭之后,就找出心仪的曲目饱一饱眼福。耳濡目染中,各种腔调都能哼几声。
十来年前,西安城里刮起一阵戏园热。大街小巷突然间冒出难以计数的小戏园子。其共同的特点是门脸不大、设备简陋,但不乏名家出没。我应友人之约也光顾了几回。百十平的空间里,半截作舞台,半截作看池。虽演员乐队应有尽有,观众却寥寥无几。演员卖力地表演之后,看客以搭红的方式付出赏金。遇有两拨特殊观众时,就常出现拍卖会上那种你追我赶的斗富式博红。受赏的演员便沾沾自喜地用眼神鼓励两边,全不在乎自己已然成为出价的商品。时常也有被冷落的演员,得不到搭红时,落寞地站在台上,眼神中充满尴尬与乞怜。这样的戏园子去过几次后,就觉得索然。

那一年在乡下为母亲祝寿的时候,受了亲友的撺掇,我也请来了省城里当红的明星上门作贺。明星们虽是被乡邻前拥后挤,但我的潜意识中,却觉得仍是轻慢了那些本该大放异彩的表演艺术家。在近距离的接触中,我忽然强烈地认为,演员只应在高高的舞台上,被人仰视着观赏才对。
十年前某天,友人送我几张戏票,欣然前往观看时,却意外地发现,原来戏曲研究院大堂里每晚都有演出,且天天对外售票。于是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每周都找机会绕过去看看有无赏心悦目的剧目。久而久之成了习惯。那年年末,盘点当年看过的戏,竟超过二十场。期间,还发生一桩有趣的见闻:有一回因为堵车误了开演时间,进剧场时,却看见一熟人仍站在剧场外,像是等人。问其缘由,他给我讲了自己看戏的诀窍,说每遇想看的戏时,就呆在剧场外,单等那开演铃声响起时,必有退票之人出现,可以用半价甚或三分之一的价格买到最好的座位。因为那些转让的票大抵都是接受赠票的要害人物弃看后省出来的,坐他们的位子,除了掏钱少,观赏效果好以外,往往还有茶水果品优待。不禁让我慨叹不已。
渐入老境之际,我对戏的迷恋仍不减当年。作为忠实的观众,看着自己崇尚的艺术因种种因素日渐式微,免不了心生惆怅。常常琢磨戏曲遭冷落的原因。其情其景,不知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世道的没落。真的有些说不清。
刘林海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我的戏曲情节
刘林海
陕西省礼泉县人,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文学学士、法律硕士。经济师、高级律师。
一九八三年参加工作,一九九零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获“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陕西赛区“最佳专业知识辩手”奖。
第一部长篇小说《汉京城》由作家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
第二部长篇小说《落户》由作家出版社于2022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