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门“一枝花”
人见人 人夸》
二
常言道:“贼抢火烧当日穷……。”这话不无道理。在柳军军的人生道路上,两件大事都发生在那个不幸的家庭之中:.
其一: 八零年初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毁了旧庄子十三间房屋中的全部院棚,十三间住房只剩三间可以免强住人,其余十间四处房屋,在火灾中完全被毁……。
其二: 家中在这种不幸的境况下,又发生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怪事……存放在军军房间木箱中,明花结婚时购置的两套新装不冀而飞……柳军军经过细致观察,发现二妹用来勾毛衣的钩针,和箱锁子上的钥匙有点相似。悄悄拿来一试,果然打开了锁子……家人做案暴露无疑!
军军把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当众用二妹的钩针打开了箱锁……老爸无奈承认,是他从中做了手脚,他怀疑儿子在箱中藏了私房钱或公款……开箱后一无所获,于是,就把儿媳的婚装藏了起来……最终目的,就是闹分家,……希望军军一家三口从旧庄子搬出去……。
经过三位舅舅从中协商、调解,军军分家了……当队长的四舅舅出面安排,军军一家三口,住进了生产队知青点,那处有门无门扇、有窗无窗框的三间房中,一住就是八年……。
作者简历:
刘志军,甘肃《敦煌赤子》撰稿人。
原服役于陆军第四十七军步兵第一四零师四一九团战士。曾以小说、散文等作品发表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陕西日报》《甘肃农民报》《农家女》上海《故事会》等报刊和杂志。以长篇小说《敦煌赤子》刊登在都市头条,颇受热心读者的喜爱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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