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小离家老大回,物是人非往事追。一晃五十年飞去,家乡的记忆时断时续,大部分模糊不清了,有些人有些事几乎找不到痕迹,但走进家门口时一看见斜对面邻居家的院落,却一下子对少年时的一种情景——具体的说就是邻居家的一条狗瞬息之间清晰了起来......

我们村的村子比较大,人口也不少,有一千五六百口人,同我家住斜对过的邻居家养着一条白狗——那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刚刚度过三年极其严重灾害的至暗时期,他家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小狗,煞是可爱,我们这些光屁股小孩儿们都很喜欢它,总想跑过去逗狗玩。要知道,已经有三四年没见过狗狗了,个个兴奋不已,甚至可以说“犬吠”已是遥远的记忆,只是邻家主人不大随和,秉性所致,总是一副不近人情的黑脸子,一看见我们逗狗玩,就厌烦的驱赶我们:“去去去,一边玩去,别把小狗玩死了!”小孩子不像大人们,你不高兴就不和你说那么多,各走各的路,各吃各的饭就是。我们却心发贱,你再反感我们也不肯离去,那狗主人脸色就愈发阴沉。
刚才说“三四年没看见过狗了”,这是真的,但在如今来说也是不可思议的,在农村,还是一千多口人的大庄子,怎么会“三四年没见过狗狗了”呢?那是因为当年“大炼钢铁”开展大跃进各行各业全面高产“放卫星”运动等因素导致的结果。自从一九五八年“吃大食堂”到一九六三年这四五年间,饿死人不计其数,多少不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比如榆树皮、晒干的红薯梗什么的,狗还能有生存空间吗?我就见过我家五服同宗的三奶奶吃老鼠肉,她一共弄到四只老鼠,剥皮后放锅里煮,准确的说是在一个小瓦盆子里煮的,因为锅都被砸碎拿去炼钢了,后来大食堂散了有些家庭好久都没弄来锅,只好用盆子煮饭。当时我们几个面黄肌瘦的娃娃站在周围,一是看稀奇,更是饥饿使然——也想吃一个,可我们没这口福。煮熟后,三奶奶用筷子挑出一只给了他的亲孙子,而后自己吃了一只,剩下的两只赶紧端进屋里喂那躺在床上行将闭眼的可怜至极的三爷。我这一辈子到底没吃过老鼠肉,这也许是一生的遗憾。如果那天也能尝到,自然会慰藉一阵子咕咕饥肠。

本来是说那只白狗的事,咋不知不觉说到老鼠上了?之所以扯远,是因为想以此表明当时为什么会“三四年没看见过狗了”的社会背景渊源。不是自己经历过,别人说我也未必会相信。
回过神还说那条白狗吧。
那条狗之所以给我印象那么深,除了刚见到时那份稀罕劲儿外,还在于后来五六年中带给我的深恶痛绝......
小白狗渐渐长大了,原先它幼时的可爱渐渐就变作了人人讨嫌——因为他日夜不停的汪汪狂吠。狗叫,不是稀罕事,稀罕的是它高于其他狗十倍百倍地极少间歇的叫唤声,哪怕万籁俱寂的隆冬后半夜,也是不断汪汪汪,周边的人家多少年都睡不好觉。
那时几乎家家户户都没什么院墙,有,也是形同虚设的又颓又壑半拉墙或只有门框没有门。现在不少人爱带着羡慕的神色说那时“路不拾遗”,你得有“遗”可拾呀!连树皮都剥掉生吃的岁月里,你能拾来啥“遗”?狗家也是残垣断壁,如果有人从它门前路过,它更是追着你狂叫,常常吓得路人拼命奔跑,你跑得快,他也追得急咬得欢,生人见状,更是恐惧万分,即使我家这样的紧邻,每年能见到它千次百回,只要被它看见,依然是被追着狂吠,你说烦人不烦人?本来那家人在村内人缘就不太好,有了这条狗,更是少有人接近他们,不免使人想起一则成语“狗恶酒酸”,但人家狗主人就是不嫌“酸”。
不过认真回忆起来,这条狗也挺不幸的:活着的五六年间没少挨打。通常,近处的街坊邻居就是再生气也就忍一忍算拉倒,低头不见抬头见,狗叫时躲着闪着就过去了,但遇到村西的人,尤其是那些二杆子们,就不客气了,往往是就近抄起棍子就打。狗这东西实在没法说,它咬你,你越跑他越咬得厉害,但你若是回过头冲过去,它反而逃得更快。然而,这条狗可恨复悲之处就在于它无休无止的用狂叫追咬纠缠你——你走它追你,你追它它逃亡。但你追它时只要你一回头,它就又撵上来。有时遇到那些老人妇女孩子,那才叫可怜,遇到这种情形,要么它家主人出来训斥一下,要么我家的人出面拿铁锨扫帚吓唬驱赶,五六年间光我自己也不止出面解围过一千次。
要说吧,这只狗的生命历程中,还真没见过它咬伤过谁,但就是没少追着人咬,就像一个泼皮无赖,未必杀人放火,就是叫人恐惧与恶心。这其间最让人看不惯的是,他家主人没有道歉的习惯,有些孩子被追的哇哇大哭,老太太跌蹲于地呼救,主人出来把狗子“嘬嘬嘬”赶走后只轻描淡写的说“没事没事,它不咬人,你走吧!”这样子,不但过路人心头有气,邻居也觉得有点不像话,甚至看不起。有几次我父亲曾劝过他家男主人:“兄弟呀,这狗就别养了,多得罪人哪!”可人家置若惘闻,显然是认为多管闲事。
只是,事情总有了结那一天。

有一天,我们大热天都端着碗蹲在大街上吃午饭——大槐树移民,就这风习,就爱端着碗聚在街头扎堆聊着天吃饭,村南的遂山爷下地赶着牛车回来了,刚走到这里,那白狗窜出来就是猛烈狂吠不止,差一点就用嘴拽到他的大裤衩。老农民夏天穿衣就这样子,大裤衩是内裤也是外衣,真把裤衩子撕下来就好看了。遂山爷本来就有点“二”,他对此物反感至极,经这一吓,瞬间怒上脑门,火气猛窜,一鞭子先把白狗抽翻打了三个滚,接着抄起铁锹对着它猛拍......我没见过落水狗遭痛打啥样,但这回却真真切切看见被打怕的狗是啥样子:一边拖着已无力站起的后腿逃命,一边嗷嗷继续嘶叫,但已明显失去了有节凑的汪汪叫声,而是那种扯嗓子的哭叫声。狗主人见状,知道家犬挨得够痛,明显忿然,虽心知有“打狗欺主”之嫌,毕竟是当面打狗,但却不敢发作,终究是狗先冒犯路人的。见遂山爷还要继续追赶,便起身拦住道:“你总不能把它打死吧?它不也没咬到你嚒?”他家狗令人讨厌,这狗主人也真不会说人话,我真不知道狗养成这么个德性是否与主人教养有必然联系。这种情形通常是应该以道歉来息事宁人,而他不会,却在替狗讲情辩护。遂山爷扭着豆角种般的红脖子撂下一句“再敢这样撕咬我,还是照死处打它”便愤愤然赶着牛车离开了。
按照乡下惯例,若是谁家狗咬人了,主人必须教训狗,一旦为狗护犊子,会遭到村人鄙视的,这次又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正在蹲街吃午饭的人无疑都流露出鄙视的神情,何况所有村民没有不讨厌这条狗的。从实际心态来说,除狗主人外,任谁都希望哪一天突然出现个愣头青借故把狗给打死最好。
时光到了那个浩劫性“特殊年月”的1968年,村里革委会忽然成立起一个打狗队,就是一群胳膊上带着红袖章搞批斗的那伙小青年,挨家挨户不分青红皂白捕狗,捉到狗后乱棍打死。不用说,第一个被打死的就是俺邻居家的这条白狗。其实当时已有相当一部分农户家里都陆陆续续养起了狗,但人家的狗好像都比较听话,不怎么招人烦,后来思忖为何这条狗会作为首选第一个先被打死?自然是打狗队的队员们也都无不特别厌烦这条白狗。
不知何因何故,打了几天后,村里的狗还没消灭一半,上级又说不必打了。就这样,打死的白死了,没死的也不不必宰杀了。现实就这样无厘头,打狗是对的,不打了,让没死的狗活着也不算错。
平心而论,当年村里那些“红袖章”们所干的破四旧斗人的行径没一件得人心,就把这条只会一天到晚拼命狂吠咬人的狗给打死,倒是深得村民暗暗称谢。
这只白狗的德行和命运,我总隐隐约约能体味出人世间某种“人”的影子——在那些为数不多的从来不会自我约束舌头的那种人身上,无疑有着这条白狗独有的令人厌恶的品质。当然,这种人不仅招人恨,往往命运也很差,倒霉多于幸运。口德不好的人,多是遍体鳞伤,性格决定命运哪!

狗如此,人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