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文《杀年猪》
作者:高新文
十二月十五日,应我两个妻侄之约,我女儿开车拉着我和老伴,去距离白城市往返一百公里的老家……吉林省洮南市东升乡兴泉村吃杀猪烩菜。

元旦将至,转眼就是2024年春节,老家有我两个妻侄,家里都杀年猪,十五日我大妻侄家杀,十七日我小妻侄家杀,一家杀一个三百多斤的大猪,连续吃了几顿杀猪烩菜、血肠和酸菜馅饺子,我们返回白城时,还给我们带了20多斤猪肉和血肠。

在妻侄家吃杀猪菜时,使我联想到五十代末至六十年代末,也就是我小时候,包括幼年、儿童和读小学和初中时期,那时生产队大帮轰,生活特别困难,我家和街房邻居一样,根本杀不起年猪,杀一头不足200斤的猪,自己家留三、五斤肉,多数要卖钱用作一年全家人的生活开销,有的养不起猪,买二斤猪肉,全家人吃顿饺子就算过年了。

党的十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家家户户都养猪,而且不喂饲料喂粮食,一家只少杀一头,人口多的杀两头,全部自食自用,存放到冰柜里吃一年。

我妻侄说:今非昔比啦,共产党好!政府惠民政策好!乡村干部带头勤劳致富好!农村已经城镇化了,生活一点不比城里差。

两个妻侄说的对,现在农村实现城镇化,农民“非农化”①不愁吃、不愁穿、孩子上学九年义务教育,看病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房砖瓦化,室内电气化,种地用“铁牛

注:
①.农民变市民、变工人、变商 人、变小老板、变农民企业家。
②.承包地从种到收全部实现机械 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