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洛宁县部分路口增设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的公示信息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永宁大道、迎宾大道、滨河北路沿线路口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8日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