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本文是钟振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宋词人年谱、行实考》(项目批准号17ZDA255)的阶段性成果。夏半阳乌景最长。小池不断藕花香。电影雷声催急雨,十分凉。〇芡剥明珠随意嚼,瓜分琼玉趁时尝。双桧堂深新酿好,且传觞。
楼锷,《宋史》无传,清·陆心源《宋史翼》亦未增补。《全宋词》楼锷小传较简略,且有讹误。兹予订补。
楼锷,约生于高宗建炎元年前后。初为太学生。孝宗乾道元年八月,已为太学录。五年正月,已为太学正。六年二月,已为婺州州学教授。十一月,犹在此任。六年十一月后,七年十一月前,曾任宗正寺主簿,玉牒所检讨官。
乾道七年(1171)十一月,已任枢密院编修官。孝宗淳熙二年(1175)闰九月前,已罢此官。
宋·周必大《文忠集》卷一八二《二老堂杂志》卷四《辨楮币二字》曰:古有三币,珠玉为上,金次之,钱为下。自秦汉专以钱为币。近岁用会子,盖四川交子法,特官劵耳,不知何人目为“楮币”,自以为雅,通上下皆效之,遂入殿试御题。乾道中试贤良李垕,时相叶梦锡委密院编修官楼锷代撰策题,其中亦用此二字。
按,《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二曰:乾道七年十一月甲戌,御集英殿策试应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李垕。
“密院”,即“枢密院”之省称。
据此可知,至迟乾道七年十一月,楼锷已为枢密院编修官。《全宋词》楼锷小传“淳熙元年,枢密院编修官”云云,谓其是年犹居此官则可,谓其是年始为此官则非。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二曰:淳熙二年闰九月四日,前大理正林仁厚、前枢密院编修官楼锷外任指挥更不施行。以言者论二人巧于进取,明附宰臣叶衡,故有是命。
按,曰“前枢密院编修官”,则淳熙二年闰九月楼锷已罢此官。
附考:《全宋词》楼锷小传谓其乾道七年(1171)任湖北路安抚司准备差遣,疑有误。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五三曰:乾道九年五月十四日,监察御史陈善举言:近睹右从政郎、充荆湖北路安抚司准备差使楼锷乞就任磨勘,吏部指定欲将锷今任内所得举状揍用,依条磨勘。窃详吏部勘当,即在法有所不许。今返(按:当作“反”)指定放行,委有异同,不知果何所据?若以为叶衡申请,今衡所请不过乞令锷用前任已足考第举主,即不请许用今任举主揍满。今锷若用教授考第磨勘,则尚少举主一员。若用今任叶衡举状,即宜候成资日陈乞,不应复用教官就任揍考之法。切恐自此人得为例,有废祖宗铨曹成法。诏令吏部依条施行。
按,《全宋词》楼锷小传谓其“乾道七年,湖北路安抚司准备差遣”,所据或亦来源于此。然《辑稿》所纪为“乾道九年”,非“七年”;所纪为“充荆湖北路安抚司准备差使”,非“准备差遣”。此犹细枝末节,似不足辨。所当分辨者,楼锷系进士出身,阶官“从政郎”当带“左”字,不当带“右”字;所任当为文臣“准备差遣”,不当为武臣“准备差使”。疑《辑稿》此条“楼锷”名字或有误,不宜遽从。“乾道九年为右从政郎,充荆湖北路安抚司准备差使”者,当另有其人。楼锷从兄弟甚众,名皆从“金”,易于致讹。
淳熙七年(1180)至九年(1182),朝奉郎、知江阴军。
宋·楼钥《求定斋诗馀序》曰:守江阴,以治最闻。
明·凌迪知《万姓统谱》卷六二《下平声·十一尤·楼·宋》曰:楼锷字巨山,淳煕中知江阴军。以儒雅饬吏,以仁爱字民。修建贡院,加惠学者,人多称慕。
清·黄之隽等《江南通志》卷一一四《职官志·名宦》三《常州府》曰:楼锷字巨山,四明人。淳熙七年,知江阴军。以儒雅饰治,以仁爱治民。初下车,见贡院倾圮,欲新之。会岁饥,不果。及稔,锷已秩满,仍殚力经营,工讫始去。(《江阴县志》)
清·季念贻、夏炜如《光绪江阴县志》卷一一《职官·宋·知军》曰:淳熙七年:楼锷,字巨山。浙江四明人。朝奉郎。九年:史渊,奉议郎。
按,江阴军,即今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县级市一带。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九《两浙西路·江阴军·军沿革》曰:今领县一,治江阴。
据以上所引诸文献,可知楼锷此任差遣,起讫时间大致为淳熙七年至九年。《全宋词》小传谓其“淳熙元年出知江阴军”,未详何据,恐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