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本文是钟振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宋词人年谱、行实考》(项目批准号17ZDA255)的阶段性成果。扁舟夜泛,向子陵台下,偃帆收橹。水阔风摇舟不定,依约月华新吐。细酌清泉,痛浇尘臆,唤起先生语。当年纶钓,为谁高卧烟渚。〇还念古往今来,功名可共,能几人光武。一旦星文惊四海,从此故人何许。到底轩裳,不如蓑笠,久矣心相与。天低云淡,浩然吾欲高举。
《全宋词》王自中小传,主干部分所据为清·沈辰垣等《历代诗馀》,较为简略,可补正者,尚若干事。
自中,字亦作“道夫”。自号因轩居士。温州平阳县(今属浙江)人。
孝宗淳熙五年(1178)进士第一。
魏了翁《宋故耤田令知信州王公墓志铭》曰:淳煕元年就试两浙转运司,为诗赋第一。四年再举,登明年进士第。周益公必大为详定官,谓公论宣和、大观事,皆人所不能言。暨殿试,中第一。孝宗皇帝宣问,籍记其姓名。
按,淳熙四年之“明年”,即淳熙五年。是年,王自中为状元。
淳熙六年(1179)至九年(1182),修职郎、舒州怀宁县主簿。
魏了翁《宋故耤田令知信州王公墓志铭》曰:循修职郎、舒州怀宁主簿。两淮旱,以赈济有方,资政赵公彦逾以漕节行郡,举之以风诸郡。燕公世良代之,以朝命下州敷买六合筑城砖。州县惧乏兴(按:二字疑误)勿敢言。公乃言曰:“旱暵为虐,而边臣遽请筑城。且以蕲、黄、舒、和、无为五郡言之。砖以片计二百二十二万;片一十八斤,为钱三千六百;重,人荷四片,为钱十四千四百。丁庸、船就此何从出也?”燕用其说,人两贤之。
周必大《文忠集》卷一八六《书》一《王道夫主簿》(淳熙六年)曰:某再拜主簿修职足下。
宋·吕祖谦《东莱集》附录卷二《祭文》,王自中祭祖谦文曰:维淳煕九年二月壬寅朔,八日己酉,修职郎、舒州怀宁县主簿王自中谨遣家奴持薄币敬奠于故明道直阁大著郎中先生。
按,怀宁县,即今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宋·欧阳忞《舆地广记》卷二一《淮南西路·舒州》曰:上,怀宁县。
淳熙十年(1183),调严州分水县令,未莅任。被召入朝,改太常寺籍田令。未几,为谏官疏罢。
宋·陈傅良《王道甫圹志》曰:道甫调舒州怀宁主簿。严州分水令,未上。以枢密使王公蔺荐,除籍田令。未几罢。
宋·叶适《水心集》卷二四《陈同甫王道甫墓志铭》曰:中书舍人王蔺荐于上。蔺,上所厚。得召对。上壮其貌,亲其言,改官为籍田令。又使举其所知,将用矣。以谏官蒋继周疏罢。
魏了翁《故耤田令知信州王公墓志铭》曰:淳煕十年,分水县令王公自中以中书舍人王公蔺特荐,诏赴都堂审察。未至,帝数以问近臣。及见,帝曰:“望卿甚久。”公曰:“昨诣堂,宰执已传谕圣旨。草茅贱微,何自得此?”因反复敷陈数百言,帝为动容。徐出二疏。奏对之明日,特命改令入官,除耤田令。
按,王自中调“分水令”,既然“未上”,即未到任,可不计。《全宋词》王自中小传,删去此条为宜。
淳熙十四年(1187),差通判郢州。三月,之官,道改知光化军。至光宗绍熙二年(1191),在光化军任。
陈傅良《王道甫圹志》曰:通判郢州,未上。知光化军、信州。
叶适《陈同甫王道甫墓志铭》曰:差通判郢州,道知光化军。
魏了翁《故耤田令知信州王公墓志铭》曰:道授郢州通判。十四年三月之郢,道改知光化军。初,上谕宰执以见阙边郡授武学博士邹诩。及进呈,上特笔命公。公守边,务在结人心,固保障,为民代输绍煕元年夏料役钱,减常贷直,免房廊、河渡等钱,赏罚有章,人乐为用。
按,王自中之“通判郢州”,既然于中途改授其他差遣,实未莅任,故可不计。《全宋词》王自中小传,删去此条为宜。
光化军,今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县级市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