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本文是钟振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宋词人年谱、行实考》(项目批准号17ZDA255)的阶段性成果。间世文章万选钱。清时平步八花砖。大开紫府瑶池宴,正是橙黄橘绿天。〇金烛里,玉堂前。翰林元是武夷仙。雍容草罢明堂诏,留取天香馥寿筵。
黄定,《宋史》无传,清·陆心源《宋史翼》亦未增补。《全宋词》黄定小传较为简略,且有疏误,兹予订补。
高宗绍兴三十年,补太学生。孝宗乾道八年五月后至孝宗淳熙二年闰九月前,左承事郎、签书某州节度判官事。淳熙二年闰九月至四年六月,秘书省校书郎。淳熙四年六月,秘书郎。此后至淳熙六年(1179)间,曾出知某州军。
淳熙六年(1179)十二月至七年(1180)冬,奉议郎、知潮州。
宋·林亦之《网山集》卷二《挽词·黄司业定》曰:“未作鹏飞万里程,一时英俊已铮铮。只应傲雪凌云气,合得惊天动地名。明月酒杯如李白,暮年官职似阳城。秋风癸亥古祠下,多少行人泪眼盈!自注曰:韩退之癸亥年守潮,本朝陈文忠尧佐及黄魁并以是年出守,故此郡有三癸亥祠。
按,韩愈贬潮州刺史,在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岁次己亥,非“癸亥”。陈尧佐出通判潮州,在宋真宗咸平二年(999),亦是己亥年。可知黄定出知潮州,亦必在己亥,即淳熙六年(1179)。林诗作“癸亥”者,盖误记。
黄定为状元,大魁天下,故称“黄魁”。
宋·喻良能《香山集》卷一一《黄泰之郎中以潮阳诗见贻次韵一篇奉酬》诗曰:千里潮阳喜政成,五年重会帝王城。尺书不寄头俱白,一笑相逢意已倾。辉采共看新列宿,风流犹记古州瀛。诗编总是惊人语,怪得年来太瘦生。
按,“潮阳”即潮州之别称。宋·祝穆、祝洙《方舆胜览》卷三六《广东路·潮州·事要曰:郡名:潮阳、古瀛。
淳熙八年(1181)十二月前,曾提举广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
清·鲁曾煜等《广东通志》卷二六《职官志》一《宋·省总·提举常平》曰:黄定,淳熙八年任。
按,清时之“广东”,约当南宋之广南东路。
淳熙八年(1181)十二月至九年(1182)十月,尚书省兵部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非“工部员外郎”。
宋·佚名《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官联》三《国史院编修官·淳熙五年以后二十一人》曰:黄定,八年十二月以兵部员外郎兼;九年十月为军器监,十一月为国子司业,并兼。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三二曰:淳熙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兵部员外郎黄定言:闽、广州郡连岁丰稔,粒米狼戾,皆系濒海去处,便于般运。乞令户部纽给凭由,以米一十万石为约,均下广东、福建路,晓谕愿为僧、道之人,每名备米三百石,请换度牒一道,限来年五月以前,津运赴绍兴府仓或行在丰储仓送纳,候数足,赴礼部给降度牒书填。如出限,即不许请换。从之。
按,《全宋词》黄定小传谓黄定“淳熙八年,工部员外郎”,未详所据。当以《南宋馆阁续录》“兵部员外郎”为正。“工”字当系“兵”字之残损。
淳熙九年(1182)十月至十一月,军器监、兼国史院编修官。
宋·佚名《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官联》三《国史院编修官·淳熙五年以后二十一人》曰:黄定,九年十月为军器监,十一月为国子司业,并兼。
淳熙九年(1182)十一月至十年(1183)七月,国子监司业、兼国史院编修官。
《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官联》三《国史院编修官·淳熙五年以后二十一人》,见上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