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人王某某一审被江苏法院判刑4年,网上有人说是你操作的?我大笑:可能吗?明人不做暗事,老朱要干,就像几年前和他开战一样,在南京光明正大地打败他,让他输得心悦诚服。再说,他犯的那几个具体事情,我此前一无所知;是他的文章失实和有偿删帖,导致了今天令人同情的局面。几年前,他和他的马仔们,发不了不少污蔑攻击我的文章或者视频。后来,我在南京起诉,他或者公司四次判决皆输,如果加上多次管辖权异议全部被驳回,他输得次数更多;
坏事也是好事:通过这次战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了本人担任中国新闻传媒集团总编辑这一事实。
到了法院强制执行他的阶段,他主动致电我谈和,并删除了绝大部分涉嫌侵权文章。几年后,因为无意间转载了他的几句话,河南某报也因此败诉,公开在报纸和网站上向我道歉。前些天,一个朋友告知我,说老王攻击我的一个视频,在百度还能看到。我知道,这应该是一条当初没有发现的;他现在进去了,肯定处理不了此事。于是,3月17日,我登录国家信访局网站,请求官方处理。他们真的很高效,20日就转给了北京市信访办,21日转交到了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将于2023年5月29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但是,未到一个多月后的5月29日,昨天我们发现,那个视频已经被删除了。在此,感谢国家信访局、北京市信访办和北京市网信办、百度,你们真的认真负责,没有引发新一起名誉权诉讼。世上没有救世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靠自己去维护。
朱鹏源,毕业于南师大中文系,1999年开始新闻从业,曾在新华日报社子报、江苏电视台和中国网、《中国报道》杂志社等媒体担任编辑记者和编委副主编等职务,现任中国新闻传媒集团(香港)总编辑、中国缅甸经济合作发展促进会荣誉会长、中国地名学会名镇优品委员会名誉会长、西安新时代风采人物研究会执行会长等职。
多年来,基本专职从事法制新闻和维权工作,发表了大量案件报道和监督新闻。披露的“苏北名医见死不救税务副局长”案,得到国家最高领导批示;“农夫山泉因一元钱官司败诉”系列报道,轰动一时;报道的“扬州药物致聋儿童八年维权胜诉”当事人,走进2003年央视3-15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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